《一案惊天》及非虚构小说种种

作者: 王朝军

读这本书时,我一直在提醒自己,它是一部纪实作品,非虚构,不是小说。我必须在“非虚构”的界限内看待它,理解它,继而给予相应的评价。谁叫我是所谓的“专业读者”呢,每一年,先得消化数量上的拥堵,才有质量上发现良币的可能。有时候也会得厌食症,那是一种每天都被泡面和它佐料里隐蔽的味精揉搓过的饱胀感、窒塞感。还不如……还不如从文学想象的“反胃”处退却,看看现实的地面上有没有什么可以打个牙祭,如果像圣经里的吗哪自然好,就算没有,总也要惊一惊这迟钝的胃腔吧。赶巧,《黄河》杂志主编黄风先生行先知之大能,投给我这部《一案惊天》,意思是,都“惊天”了,还惊不了你的胃?限期吞下,能不能消化是你的事儿,反正是给了你个“拍案惊奇”的机会。

那我就顺着恩公的道儿惊奇一下。先从哪儿呢?先从腰封谈起:

20个人,辗转400天,抓捕100名毒贩,缴获300公斤毒品。

国家移民管理局成立以来破获的最大一起贩毒案。

再看封底:

《中国移民管理报》记者范玉泉、谢丽勋深入采访60天,历时180天完成的纪实文学作品。

“非虚构小说”的先驱杜鲁门·卡波特在《冷血》开篇之前的致谢词中也有类似的告白:“本书所有资料,除去我的观察所得,均是来自官方记录,以及本人对与案件直接相关人士的访谈结果。这些为数众多的采访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完成的。由于这些与我‘合作’的人……”

二者放在一起,很有比较学意义上的嚼头。

嚼头一:都是案,这很合于无案不惊不奇不凶猛的震惊美学。

不过,当我们乘着震惊预定的航线出发前,还是要向“嚼头二”确认此行的要点:实有其事,且得到“现实”有力的配合。

也就是说,非虚构小说,可以文学,但它必须在事实划定的圈子内文学,它想象和虚构的权利受制于事实这个至高无上的“王”。它一旦“出圈”,必将打破与事实的约定,“沦落”为纯粹的小说。有人就此判定:非虚构小说一头紧攥事实不放,一头又能偷师小说精神,真是两全其美之举。试问还有哪种文学门类能够如此宽容呢?!

但我以为,这很可能是写作者和现实生活无论在地面上还是心灵上长期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权宜之计。该做的,那些老家伙们似乎都做了,只遗下不多的几处缝隙供后来者“钻营”。于是,这个不伦不类的新物种便应时而生,既要非虚构,还要小说,就像人拽着自己的头发企图飞离地面,到头来一场幻梦而已。即便杜鲁门·卡波特自己,也没有将他的非虚构贯彻到底,还是在《冷血》的尽头处“热血”起来,露出虚构的怯。

所以,我更愿意将《一案惊天》当作一本不折不扣的小说来读。不错,它可能调用了丰盛的事实材料,包括案卷、访谈、影像、笔录、现场等等,但两位作者把材料连同他们自己都毫不犹豫地隐入其中,不得不让读者的本能发挥作用,认定它就是——小说。

从小说的角度考量,《一案惊天》遵循了讲故事的通常方式,有头有尾,有起有落,激越的行进过程中不乏深度调查的元素,比如对于毒贩刘言祖的一步步沦陷就写得很是详尽,这造成了当事双方各行其是又归于一役的双头并进叙事结构。既避免了单线直进的板滞,又能够变换视角,深入毒贩的内心世界,让刘言祖们从晦暗处走向读者,收获戏剧性的同情和哀悯。这是该小说的胜笔,仅此一处,即可将它从大批善恶分明的小说群像中区别出来。未经考验的善,不足以称为善;同样,未经理解的“恶”,也不足以给它轻易定性为恶。只有当我们对这份纷歧、庞杂的恶的景观予以充分的凝视,才能分辨出它的内质,进而检视人在案件的前后文中的整全面相。由此也可以看出,两位记者型作者已然超越了“记者”这一社会身份给定的中立视野,驰骋在忠实于人心人性的田野上。是他们把刘言祖们带回了人间,并且深情地推送给我们。

对毒贩应不应该爱,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但事情远没有如此简单,当我们抽去他们的社会标签,竟发现他们其实和我们分享着部分人类事务的基本价值观,例如坚贞、隐忍、忠诚、勇敢、刚烈等等。然而,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他们却偏离了道德和法律的轨道,以致造成人生的失重甚至是“失守”。是的,他们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小说却不能惩罚他们,小说的任务是:拾掇起这些无可挽回的个体和命运,赋予他们人的尊严。

我不是在为毒贩开脱,如果这里有开脱的迹象,那也是对人类趋利天性的开脱。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藏有一个微型的“毒贩”,只不过文明的权杖已将它限定在理智的范围之内,人间已不再是蛮荒时代冒险家的乐园,它确立并努力运行的是人与人之间公平相处的法则。

公平,公平,还是公平。任何对公平的删减,均是对公共生活的粗暴否定。而处于小说正面的“猎毒人”,那些奋战在缉毒一线的国之卫士则理应成为公平的守护者和捍卫者。在小说中他们的英勇和缜密不容置疑,但我总感觉,这些现实中鲜活湿润的人物一闯进小说,就变得异常干燥。他们耸立在故事情节的田间地头,眼锋敏锐而警觉,却少有葱茏的绿意,除了松松散散地输入些亲情和爱情的点滴之外,再无其他。我猜想,或许是作者紧盯着“案情”,实在没有余力为“自己人”的情感空间提供更多的精神细节。但愿真是如此吧,否则我会不假思索地发起下面的诛心之论:远在写作之初,作者的脑袋里就安装了一套固定的图解程序,他们认定,那些国之卫士只能是柱石(就本义而言),只能是可爱、可敬诸如此类崇高理念的化身,任何丁点的松动都是对“卫士”形象的羞辱和亵渎。

作为一种公共意志尊崇的观念,我认为这绝对正确。但观念不是人,它只是诸多优异品质的结晶体,当它具象到个体身上时,定会在生活的淤泥里遭遇各种各样的繁复和疑难。作者能不能将这些“私人”经验有效地呈现,考验的不仅是作者,也是他笔下的人物。——诛心诛到这儿,我又为自己感到可笑起来,何必难为作者呢,人家既然自命为“纪实文学作品”,你的言之凿凿恐怕就用错了地方。用错就用错吧,起码我也是在捍卫公平,那是警察之于毒贩在叙事中的分量公平。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对自己在阅读中的进退失据大感闹心。预期的纪实常常被逼真的虚构阻断;刚刚在疏通了的“景点”处流连,却被一声严厉的断喝拽回庄严的现实。幸亏这份割裂感在武江大学(看,这里显然是虚构无疑)的樱花树下得以弥合:女毒贩和男警察不期而遇,相互辨认出对方。文本开首布下的地雷,终于在此刻砰然炸响。时隔两年(就当事人的心理时间而言),这对天敌斗法无数,以此落幕,虽是不可更改的坚硬事实,却也见出两位作者敏锐的故事嗅觉。他们捕捉到了这个极富戏剧性的瞬间,将其从偶然性中拔升,赋予了实然的意义指向。于是:

历时一年零两个月(注:与上相对,这是文本发生的物理时间),7次 精准打击,云南保山边境管理支队专案组民警和湖南、湖北警方联手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跨境贩运毒品网络。一个从境外组织毒源,以云南为过境地,湖南为通道,向湖北武汉贩运毒品的通道被彻底斩断。

然后是审判的雷霆浩然降临,然后是盛大的总结表彰。

当然,如果我是《一案惊天》的作者,一定会感到意犹未尽,会再续上一章。我想象,罪恶的代理人刘言祖身着囚衣,与胸佩正义勋章的李林枫站在模糊的人群中间,四目相对,久久凝视着对方,他们的身体围绕那根处于二人之间看不见的中界线不停地旋转,以至像一颗极速飞行的子弹……

对不起,我情不自禁又把它看成了一部小说。而且,我认为,“让子弹飞一会儿”会更好,我把它称之为:意义的延宕。

责任编辑:柏蓝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