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曹丕《柳赋》中的物我关系
作者: 熊冰洁
汉魏时期,赞美柳树的赋文很多,如枚乘、王粲、陈琳、曹丕等都曾作过《柳赋》。尽管他们各有千秋,但曹丕的《柳赋》却更胜一筹,在当时的咏物赋中自成一格。其原因在于曹丕不仅将咏物与写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所咏者的时代特点,还在托物言志中融入了浓重的抒情,做到了“情景交融”。而“情景交融”是中国古代文学重要的审美批评标准,为历代文艺思想家所重视。《文心雕龙·物色》篇中就重点探讨了自然景物与人心的内在关系,即讨论文学创作中物与我的关系。刘勰以“随物以宛转”和“与心而徘徊”为主张,阐述了创作过程中景物、情感和言辞之间的互动关系,呈现出物与我之间的有机统一。本文从《文心雕龙·物色》篇中提及的“随物以宛转”和“与心而徘徊”出发,探讨曹丕《柳赋》中的物我关系。
在中国古代文学中,物我关系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它涉及文学创作中主体与客体、心灵与外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融合。汉朝末年以来,时局动荡,战乱频繁,感伤主义弥漫社会,士人的心灵深处便产生了一种迷惘的生命悲剧意识,举目所见之物态人事都会引发他们对于生命短暂的慨叹,此时士人们“感物”的内容多是政治的兴衰得失。至魏晋南北朝,士人们的“感物”多指的是自然界的物色相召,所感的也是个人的悲欢得失,进而写作诗篇。曹丕的《柳赋》便是这一时期典型的咏物抒情之作。建安五年(200)春二月,曹丕在征战途中种下了这棵柳树,再见此树时,已过十五载。岁月飞逝,当曹丕再次看见这棵柳树时,他发出了“木犹如此,人何以堪”(刘义庆《世说新语》)的感慨,《柳赋》便是在这种心情下写作而成的。
曹丕的《柳赋》中体现的与这棵柳树的交互关系,其实就是主客关系,即心与物。此“物我关系说”是建立在“物感说”和“移情说”的基础之上,从创作实践的角度去分析其所包含的物与我的有机统一关系。关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讨论已久,首倡者是王元化先生,他在黑格尔哲学的基础上辩证地分析了主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在其著作《文心雕龙讲疏》中认为《文心雕龙》中的“物色”观最终指向的是“心物交融”。而张少康先生从古代文论出发,通过对比,进一步论述了物我融合的复杂性。刘熙载先生也在《艺概·赋概》中说:“在外者物色,在我者生意,二者相摩相荡而赋出焉。若与自家生意无相入处,则物色只成闲事,志士遑问及乎?”这里的“物色”即外在的自然景色,“生意”即指文艺家创作时心胸中的勃勃生机。本文试在前代研究的基础上,从刘勰《文心雕龙·物色》篇中探求曹丕《柳赋》中的物我关系。
一、“随物以宛转”
魏晋时期中国文学进入了一个自觉的时代,山水诗开始兴起,同时也出现了一部分物色赋。由于个体意识和生命意识的觉醒,文人对自身生存环境有了更加深刻的感悟,在此背景下,刘勰也在《文心雕龙·物色》篇中提出了“随物以宛转”一说,肯定创作客体在文人创作中的作用。
在中国文明的发展历程中,人与自然之间总是存在着相互羁绊的关系,先秦神话中的女娲造人、夸父逐日和精卫填海等皆体现了原始先民对自然和人类关系的思考。除神话之外,《诗经》中也有许多情景与自然关系密切,这些都与刘勰对人与自然之关系的领悟相契合。这些以现实为基础的文章,正是客体的魅力所在,儒家一贯以“中庸思想”致力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道家对世间万物亦是用“指与物化”的方法使主客体趋于统一。因此,魏晋时期山水诗及物色赋的兴起,以及刘勰在《物色》中对于自然的重视也并非偶然,其中也蕴含着一定的传统因素和现实因素。
但原始先民对于自然的理解进行的是无意识的加工,并未以专题的形式呈现,出于人对于自然的崇拜和欣赏,这是“触物兴辞”在时代发展历程中的初步体现。到魏晋时期,与刘勰同时代的陆机在《文赋》中提出“情曈昽而弥鲜,物昭晣而互进”的物我相融现象;钟嵘的《诗品》亦言“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与“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的物之所动。在当时的文学创作中,人与自然的物我观照关系是有一定的发展态势的,无论是在纵向传统的继承上,还是同时代的发展上,对于自然的观照皆有脉络可寻。
在《柳赋》中,曹丕对柳树的描绘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关系。建安二十年(215),曹丕守孟津的军队同曹操的西征大军一同出发去关中,在从守孟津的路上走到官渡时,曹丕遇见了自己亲手种下的那棵柳树已成材,物在人亡,感物伤怀,深发感慨而作《柳赋》,抒发其心中的伤感之情。但曹丕的《柳赋》全篇重点并不在于缅怀,而是主要抓住柳树独特的典型特征大篇幅对柳树的品格进行赞美。
《柳赋》在描摹柳树的风姿时,用语简约而生动逼真:“修干偃蹇以虹指兮,柔条阿那而蛇伸。上扶疏而孛散兮,下交错而龙鳞。”或写它弯曲的树干,或写它婀娜的细枝,或写它繁盛的枝叶,或写它纠结的树根,虽寥寥数语,却已尽显柳树的整体特征。虽然笼罩于征战的紧张气氛中,但柳树依旧茁壮成长,见证“日月之逝迈”,令人悲伤感慨。曹丕在对柳树进行描写的时候,必定投注了自身内心的情感,因此作品中呈现出的柳,不仅是自然之物,更满载着曹丕郁郁不得志的心情。他赞美柳树参天拂日、垂阴广陌,既展现了柳树的形体高大,姿态瑰奇美妙,又表达了对柳树遮覆广施的品格的赞赏。这种对柳树自然特性的尊重与把握,同时又借柳树自喻,对自己的资质进行表白,正是“随物以宛转”理论的体现,是曹丕主观情感同客观物象的巧妙融合,也就是《文心雕龙·物色》中所说的“情以物迁,辞以情发”。
从《文心雕龙·物色》篇来看,创作者可以尽情使用“造物者之无尽藏”(苏轼《赤壁赋》)的馈赠,使审美主客体相统一,达到圆融的物我观照关系,让文辞婉转流畅,文章简洁凝练。不仅如此,创作者还要在客观物象的基础上合理选择思考和创作方法,如果没有恰当的客观物象,就很难达到主客观统一的物我相融的境界。
二、“与心而徘徊”
《文心雕龙·物色》篇中的“《诗》人感悟,联类不穷”说明创作主体不同,《文心雕龙·体性》篇中也说“莫能翻其才;莫能翻其才,宁或改其气;事义浅深,未闻乖其学;体式雅郑,鲜有反其习:各成师心,其异如面”,这说明主体差异是普遍存在的,创作主体的个人经历、成长环境和脾气秉性各不相同,思维方式就会有差异,再加上客观物象的不断变化,就会造成“思无定检”的情况,从而产生不同类型的文学作品。例如,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篇中对阮籍和嵇康的评价分别为“嵇志清峻”和“阮旨遥深”。再如,建安时期的“三曹”,曹操文章被钟嵘称作“古直悲凉”,曹丕文笔被敖器之在《诗评》中评为“便娟婉约”,而曹植被钟嵘在《诗品》中评为“骨气奇高,词采华茂”。
面对不同的客观景物,不同的主体会产生不同的感受,面对“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的四季变化,有的创作主体伤春悲秋,有的创作主体则四季都欢喜。例如,同样是写春天的景色,有的创作者写“山寺桃花始盛开”(白居易《大林寺桃花》),而有的创作者则发出“城春草木深”(杜甫《春望》)的慨叹。这也是为什么历来写作《柳赋》的名家不在少数,而曹丕的《柳赋》却更胜一筹,究其根本,就在于创作主体不同,面对同样的事物生发出的情感不同。
当然,不仅万物处于“变化”当中,创作主体也在不断地变化,这就使得同一主体在不同的时期面对同样的物象,也会因为自身心境的变化而生发出不同的感受。例如,李清照前期的作品体现了少女的天真烂漫,后期经历家国之变后的作品满是哀伤。再如,庾信在出使西魏前完全是一个宫廷的文学仕臣,与徐陵才学向埒,为文并重绮艳,影响甚大,形成了一派新的诗风,世称“徐庾体”。至其四十二岁时出使西魏,因梁亡被迫仕于北朝。其后期的作品便转为抒发自己怀念故国的乡关之思和屡遭离乱的身世之感,创作风格也一变而为沉郁、苍凉。
在《柳赋》中,曹丕重遇十五年前自己亲手种植下的那棵柳树时,时过境迁,不仅在赋文中展现了柳树的自然美,更因自身情感的投射,赋予了柳树以人的情感与品格。在《柳赋序》中曹丕详细交代的创作背景,更是对于人们理解此赋至关重要:“昔建安五年,上与袁绍战于官渡,是时余始植斯柳。自彼迄今,十有五载矣。左右仆御已多亡。感物伤怀,乃作斯赋。”曹丕也在赋中直言:“在余年之二七,植斯柳乎中庭。”这十五年是曹丕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从一个少年成长为年近而立的青年。十五年前,在征战的间歇,在疆场的边缘,也许是他偶然种下的这株柳树,却必然地见证了生命的流逝。恰巧柳树在中国文化心理中向来是一个离别伤感的象征物,早在先秦时期它就已经成为离别的代名词,如《诗经·采薇》中就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之句。此时正处于打击中的曹丕,见到柳树,回看自身,更易激发自身内心的伤感情绪。这便是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说的“随物以宛转”和“与心而徘徊”。在此过程中,曹丕作为主体“我”,思想感情由客体“物”—柳树的感触而兴起,也就是说在观察接触客观外物时,引起了自身主观上的某种激动和感触,诱发了他的创作欲望,情以物起,通过描写客观的物,来寄托自己主观的情。且曹丕在《柳赋》中也并非只在描摹柳树的绰约姿态,而更注重挖掘它的内在精神,“丰弘阴而博覆兮,躬恺悌而弗倦”“秉至德而不伐兮,岂简卑而择贱。含精灵而寄生兮,保休体之丰衍。惟尺断而能植兮,信永贞而可羡”。这极其简括、准确而又有层次地揭示了柳树的内在意蕴:博覆而又平易,含德不露而又平等待人,内含灵异之气而又能涵养健全的生命,富有活力而又坚贞不渝。他赞美柳树“秉至德而不伐兮,岂简卑而择贱”,将柳树的高尚品质与人的道德观念相联系,表达了对柳树高尚品质的赞赏与追求。同时,他也将自己的情感与抱负寄托于柳树之上,通过对柳树的赞美,表达了自己广覆天下的宏伟抱负与对子孙永承帝业的期望。这种以心驭物的手法,正是“与心而徘徊”理论的体现。客观的柳树经过曹丕主观的“心”的改造,在“随物以宛转”,即不违背客观事物本身规律性的前提下改造,不丧失柳树的自然本性,艺术创造进入了物化的阶段,主客体完全融合为一,即“随物以宛转”,又“与心而徘徊”,这正是主客观的完美统一。
三、物我交融的关系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作者对《柳赋》中的柳树进行描写时,并非单纯刻画物象的过程,描述柳树时所使用的词汇带有作者独特的情感体验,因此作品在呈现客观物象之外更有一种道不尽的主体的丰富情感内涵,作品中所呈现的这种艺术效果便是“物我交融”的圆满状态。《柳赋》中对物象的描写也非常准确地阐释了“随物以宛转”和“与心而徘徊”的理论,说明主体与客体缺一不可,只有两者相呼应,才能达到主客体之间的圆融。无论是物暂时胜于我,还是我暂时胜于物,其中均有我在、物在。所以,刘熙载先生在《诗概》中说:“情句中有景字,景句中有情字。诗要细筋入骨,必由善用此字得之。”这也就与王国维《人间词话》中的“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一样,讲的都是“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王夫之《船山遗书》)的道理。
在文学创作中,“物”“情”“辞”三者之间是相互关联的,情存于物,辞依存于情,情是物的反映,辞是情的表现工具。可见,“物”与“情”之间相互作用发挥的强大影响力,客观物象如若不引起主观情感上的反射,就无法承载主观的情志,主观若是无法感知到物与自身情感的契合之处,便无法将情志投射至客观物象身上。因此,文学创作要抓住引起主观动情的具体客观事物,更要选用适当的文辞进行描述,让客观物象更好地反映主观情意,让物与我做到完美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