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孔子礼乐文化观念
作者: 侯骄洋《论语》是中国古代哲学经典之一,是孔子生平儒学思想的集中体现。“礼”与“乐”在《论语》中被反复提及,占比颇重。礼法作为一套用来规范人们行为举止、言谈、服舆配饰的文化制度体系已较为成熟。“乐”在宴飨、外交等场合与“诗”“舞”一体,也作为一种森严的等级制度存在于周王朝社会之中。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终其一生都在为恢复周王朝的礼乐制度以及实行“仁政”于列国之间奔走游说。孔子为礼乐“正名”的追求在《论语》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并且对违背礼乐文化的诸侯和士大夫投以鲜明的鄙弃的目光。《论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反映了中国古代的礼乐文化,其在古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且植根于中华民族的内心深处,对当代社会仍具有指导意义。
一、孔子礼乐文化观念形成的背景
(一)礼乐文化的起源
周王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与文化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尤其是在礼乐方面的整顿和提升。《礼记·明堂位》记载:“周朝初年,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诸侯朝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周公旦于西周初建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礼乐整理与改造,他将自尧至商时的文化因素有机地融合,并使之成为系统化的社会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形成了孔子所推崇的昌明的礼乐文化。孔子曾明确提出:“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周公旦的改革不仅仅是对礼乐的概括性整理,更是对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反思。他使礼乐不再仅仅是一种散乱的传统仪式,而是构建了一套遍及政治、教育、信仰等各领域的重要文化结构。正如李泽厚在《论语今读》中所言,是一种“转化性的创造”。孔子毕其一生的追求便以此为基调进行展开。
(二)礼乐统一的内涵
《论语·阳货》载:“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由此可见,“礼”,不是礼物这种实质性的行礼物品;“乐”,亦非奏乐的器具。“礼”通常指的是礼仪、仪式和行为准则,它包括了社交礼仪、家庭礼仪、宗教仪式等方面的规范。“乐”通常指的是音乐,但在这一概念中,它更广泛地涵盖了美的享受、文化传承,以及道德教育等方面。因此,礼乐统一强调了礼仪和音乐应协同工作,共同构建社会和个人的道德伦理体系。礼仪作为一种“刚”性严格的外在行为规范,难免会使君臣、朋友之间产生隔阂,这时就需要“乐”作为一种“柔”性情感力量来进行中和。通过音乐,人们可以陶冶情感、提高修养、传承文化。礼乐统一的理念强调承认“上下有别”“君臣父子”的尊卑等级制度。在此前提下,孔子将结合在一起的具有“强硬性”外在形式的“礼法”与富有“柔和性”的促进内心世界情感聚合的“乐”深深地融进他的儒学思想之中,可谓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三)礼乐文化发展期的破坏
在西周时期,礼乐逐渐成为统治者用以巩固统治、塑造国家形象、管理社会秩序的手段。尽管礼乐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提供了秩序和规范,但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出现了礼崩乐坏的现象。随着社会阶级分化的加深,一些权贵阶层开始滥用礼仪,将其变为一种炫耀身份和地位的手段。他们追求奢侈的礼仪,使得原本应该恪守的礼节及庄重的仪式逐渐失去了规范。《论语·八佾》载:“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作为诸侯国大夫的季氏,舞队规模只可实用四四行列,他却使用了天子才可用的八八六十四人的规模,目无君上,可见东周时期诸侯士大夫僭越之事已是显而易见的了。然而,一些人过分强调形式,从而忽视了其背后的道德和真实的情感,导致了礼的虚妄并失去其本质。《论语·先进》中载:“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孔子认为后辈人的礼乐虽然看似更符合君子之礼,但形式繁复胜于内容,不值得提倡,还是要遵从先辈人的礼乐教法。
随着礼的崩塌,音乐也失去了其本旨。东周时期,音乐逐渐演变为一种奢靡的娱乐形式,失去了它最初的陶冶人心、陶冶性情的初衷。同时,一些乐舞失去了其庄重、端庄的风骨,演变为放纵和低级趣味的表演。这种变化反映了社会风气的沦丧和文化道德的滑坡。
礼崩乐坏的现象体现了社会变革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后来,孔子对此现象进行了批判和反思,试图恢复其本真的精神内涵。因此,在《论语·述而》中孔子疾呼:“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
二、《论语》中孔子礼乐文化观念的体现
(一)君子之礼
孔子强调了礼的重要性,他认为礼是社会秩序的基础,可以维护社会和谐。孔子在《论语》中多次谈到礼的作用,强调人们应该遵循传统的礼仪和规范,维护以周王室为核心地位的社会秩序和道德价值观。孔子将知礼守节作为评价君子的标准尺度,其自身也恪守着礼法的准则,如在外交活动、穿衣规矩、斋戒仪式、饮食习惯、驱鬼迎神中皆有体现。
《论语·乡党》一篇主要展现了孔子日常容貌举止之礼,其中便有“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的不同场合做不同态度的谨慎之礼,“色勃足躩”的待客之礼,“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的外交之礼,“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的服饰之礼。同样,在《论语·阳货》中,“子曰:‘恶紫之夺朱也。’”在古代,青、白、黄、赤、黑为正色,对应着阴阳五行和五个方位,其余颜色皆为杂色。紫色乃是青色与赤色调和而成。在古代社会人们极为重视服饰与配饰的颜色和规格这一文化背景中,紫色逐渐取代了朱色的地位,成为彰显尊贵与地位的象征。由此也引发出孔子“恶紫之夺朱也”的愤慨,可见这不仅仅是他对颜色搭配的批评,更是对社会中阶级错位、地位不当的深刻感伤。孔子的厌恶并非仅限于对服装颜色的审美,而是反映了他对政治体制中社会地位逆袭和阶级僭越的不安。紫色的崛起背后,是他对社会不公的深切担忧,更是对社会和政治体系的审慎思考。这一则揭示了孔子对社会正义和政治伦理的关切,他的言辞中蕴含着对社会层级错综复杂、权力滥用的反思,传达了对权力不当使用和社会地位不平等的强烈反感,进而引发对社会改革和道德建设的迫切呼吁。
孔子认为礼乐制度作为日常交往的行为准则,包括君臣之间在内的社会关系中,是不可逾越的标准。知礼守礼是评判某人是否为仁义君子的社会标准。《论语·雍也》中也曾提到,“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先学习,再以礼约束自身,不离经叛道,是为君子。儒家思想的内核“仁”,就是以礼乐制度为评价前提所存在的一套理论体系。《论语·颜渊》开篇便点明了仁与礼的关系:“克己复礼为仁。”《论语·宪问》中孔子说:“上好礼,则民易使也。”在孔子看来,礼法之治应是自上而下的一套体系进行推行,在上者爱好礼法,那么在下者的普通民众就容易被驱使,但如今诸侯和士大夫知礼却不守礼,僭越之风盛行,就会造成社会动乱、百姓恐慌的局面。那么在君臣之间则需恪守这样的礼仪:“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君王以礼相待大臣,大臣须为国为君尽忠竭力。
(二)尽孝之礼
《论语》中对孝道的重要性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孔子强调孝顺父母不仅仅是一种传统礼仪,更是道德和个人品德的核心。孔子提倡孝道,要求人们尊敬和顺从父母,这是礼乐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论语·为政》中,孔子对于弟子问孝做了解答。“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在孔子的教导中,孝道被视为人们行为的基石,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美德。他认为,尊敬和顺从父母是塑造一个人品德的基本原则之一。在《论语》中,孔子通过与不同弟子的对话,强调了孝道对于提升自身品性,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不可或缺性。
孔子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提倡孝道,更是通过其自身的言行示范出色地展示了孝道的实践。他倡导的孝道并非单纯机械地行孝,而是一种内化于心灵深处的敬爱和顺从。在《论语·为政》中,孔子与子游的对话解释了人与动物对于孝的差异所在,“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在他的教导中,孝顺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行为,更是一种内在的情感。《论语》通过对孝道的多角度、深入的讨论,为后人提供了珍贵的道德指引。孔子的思想影响深远,他弘扬的孝道观念不仅在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也为后世提供了崇高的道德准则。
(三)奏乐之礼
音乐在古代社会的礼乐制度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孔子认为音乐可以影响人们的情感和行为,他主张要使用合适的音乐来陶冶人的性情,使人更加有道德和文化修养。在《论语·阳货》中,孔子说:“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孔子运用情感态度鲜明的“恶”字来表明他对于郑声的摒弃与鄙夷。《论语·卫灵公》中载:“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春秋战国时期,郑卫之音代表了新兴的音乐,与端庄严肃的雅乐截然不同,从《礼记·乐记》魏文侯所说的“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中可见激越活泼的郑卫之音,相较于端庄沉重的雅正之音更受当时贵族的喜爱。《诗经》中的《郑风》大部分为情诗,此类内容与上巳节青年男女于溱洧二河边嬉戏、互生情愫的活动密切相关,所以郑卫之地的音乐就被孔子谓之淫,倡导放郑声是因为害怕其夺去雅乐之正统地位,进而造成社会风气的混乱。在《论语·阳货》中,孔子谓伯鱼不学《周南》《召南》就寸步难行。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认为二者也是乐曲的名称,谓“学者之事,其始也学《周南》《召南》,末至于舞《大夏》《大武》,所谓为《周南》《召南》者,不独诵其诗而已”。可见孔子对《周南》《召南》的喜爱,与对《郑风》的厌恶形成强烈对比。
孔子在《论语》中对不同音乐的态度和喜好可以从他的言论中见得。在《论语·泰伯》中,当他提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时,他表达了洋洋喜悦的情感,这种情感不仅源自对曲调的感觉和对音乐所带来的情绪共鸣,更是因为这种奏乐顺序是遵循着周礼奏乐制度来演奏的,与他所追求的礼乐文化相契合。在《论语·述而》中,孔子对于在齐国听到的《韶》音乐的感受更为深刻,展现了他对于音乐的表现力竟可以达到“三月不知肉味”的欢欣与震惊。在《论语·八佾》中,孔子对《韶》和《武》的评价展现了他对音乐的审美观。他称《韶》为“尽美”,认为这种音乐在美感上达到了极致。然而,对于《武》,尽管其美感不可否认,孔子却认为它尚未“尽善”,因为《韶》歌颂舜的德政,舜是由尧禅让所即位的君主,符合孔子儒学提倡的“仁政”思想;而《武》是周武王征伐推翻殷商所得天下所奏的乐,带有杀伐之气,由此也暗示了孔子对音乐的审美标准以及对音乐所传达的内在价值有着深入的思考。这些片段展示了孔子对音乐的感受和看法,并窥见了他对美感、情感和内在价值的体察与思考。这些观点反映了孔子对艺术、情感、人生观的独特认识,也为后人提供了一种深刻的审美和情感体验的思考路径。
在战火纷飞,诸侯争霸趋势已不可避免的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所倡导的恢复礼乐制度对当时社会生活、政治和经济发展,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并不深刻,倾尽孔子毕生心血,也不能够重现“郁郁乎文哉”(《论语·八佾》)的周礼社会。但于后世而言,它不仅能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对于西方国家来说也有着深刻而广泛的影响。“礼乐”的内涵十分丰富且精髓深入人心。同时,孔子认为礼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以礼的形式来表现社会关系、政治秩序、伦理道德等,也就是一种精神文化。从古至今,人们一直都将其视为中华民族优秀美德之一。通过解读《论语》中的“礼乐观念”,我们不仅能够对当时的道德观念和价值体系进行研究、总结,更重要的是能够在继承和发扬儒家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形成具有独特魅力并影响深远持久的礼仪规范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