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恭而无礼则劳”之“劳”补释
作者: 周思佳
《论语·泰伯》“恭而无礼则劳”中的“劳”在学界有不同的解释,我们根据字义、《论语》语境和先秦的相关文献对“劳”在《泰伯》篇中的含义进行探讨、补释,认为现有诸说中“徒劳”说可取,“疲劳,劳苦”或“忧烦不安”只是“劳”的理性意义,“劳” 还有身体盘旋、进退周旋等贬义色彩的感情意义。
《论语·泰伯》“恭而无礼则劳”之“劳”在学界的解释存在分歧,其原因在于对“劳”字的理解停留于字面意义而缺少对“劳”所在《论语》语境以及先秦其他相关文献的综合考察。对本章“劳”字的深入分析,有助于我们对《论语》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有学者认为,通行本“则绞”下的“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当另为一章。程石泉:“《十三经集解注疏》本将此章并入前章。实则此章与前章所言者截然两事,不应合为一章。刘宝楠《论语正义》谓:‘旧说不主合为一章。’言必有据。”因此本文研究的对象不包括“君子笃于亲”及以下诸句。
《论语·泰伯》:“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马融曰:“绞,绞刺也。”郑玄注:“言此四者虽善,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葸,愨。绞,急也。”何晏注:“葸,畏惧之貌,言慎而不以礼节之,则常畏惧。”相对而言,“葸”“绞”比“劳”“乱”更为生僻,所以早期学者给予了更多关注。后世学界针对“劳”字也有了解释,但观点不一,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种:第一,疲劳,自为劳苦。皇侃说:“夫行恭逊,必宜得礼,则若恭而无礼,则逊在牀下,所以身自为劳苦也。”邢昺《论语正义》:“劳谓困苦,言人为恭孙而无礼以节之则自困苦。”皇、邢将“劳”释为“自为劳苦”。杨伯峻、李运益、金良年、来可泓、潘重规、邓球柏、李泽厚等学者持此观点。第二,忧烦不安。陈祥道《论语全解·卷一》解此句为“有是徳性而无礼以节之,故恭则不安而劳”。姚式川、钱穆、孙钦善等学者持此观点。第三,劳民。王闿运《论语训》将“劳”释为“劳民”,认为“恭而无礼则劳”指“如果供给没有按礼节制的话就会使民受劳”。第四,徒劳,劳而无功。王熙元《论语通释》认为“劳”为“徒然劳苦”,高照成将“劳”释为“劳而无功”,他说:“虽然你非常庄重、非常恭敬但不符合礼节,依然不会为人所接受。忽视礼节的恭敬只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这样的恭敬甚至可能是过犹不及的。”高照成也以“劳而无功”释“劳”,但没有注意到《论语》及《礼记》等文献中的相关资料。安作璋、幺峻洲、金池、林道生、王维平等学者同样持此观点。
可见,学界对本章“劳”字的理解颇有分歧。与此相关,有的《论语》研究成果还显示出无所适从的困境:其注释是一个意思,翻译是另一个意思,如张以文将“劳”释作“烦劳”,译文则作“劳而无功”;蓝光中对“劳”有“劳倦”和“徒劳”两种解释,其译文则作“徒劳”;等等。对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就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
我们需对上述几种观点进行分析、检讨。“疲劳,劳苦”说和“忧烦不安”说,前者侧重于体力,后者侧重于心情。不论哪方面,回到本章具体语境,说“恭而无礼”就会“劳苦”或“忧烦不安”,其理据不明,亦远于情理,我们认为这两种说法不妥。“劳民”说也令人质疑:若依此观点,本章四句的主语理应为“君”,因为其行为有“使民受劳”的效果。但是本章无“君”,且就事理而言,其主语或行为实施者不一定为“君”,行为对象也不一定为“民”,添“民”有增字解经之嫌。所以,“劳民”说难以成立。再看“徒劳”说,“徒劳”就是白白辛苦而无功效,我们认为,此说可据。但仅以“徒劳”作释,其与“恭而无礼”之间的逻辑联系并不明朗,读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我们将据字义、语境及相关文献等方面对其加以补释,以证明“徒劳”说接近《论语》原义,增加其可信度。
从字义来看,“劳”本指“辛苦”“疲倦”。《说文·力部》:“劳,剧也。从力荧省。荧,火烧冖,用力者劳。”段注:“烧冖,谓烧屋也。斯时用力者取劳矣。”“劳”从力,其本义为用力甚或身体上的辛苦。古文“劳”从“悉”,“悉”从心,则与精神情绪相关。《釆部》:“悉,详尽也。从心从釆。”桂馥《义证》:“本书劳古文从悉,馥谓详尽则劳剧。”“详尽则劳剧”,可以理解为行事过详到达极致就会导致无谓的辛苦。同时,古文“劳”从悉,悉从心,说明“劳”之本义与“力”与“心”相关。所以,“劳”释“剧”即“辛苦”,包括“劳身”和“劳心”两方面。“劳”的这个用法在《论语》及先秦文献有充分的体现。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皇侃曰:“谏又不从,或至十至百,不敢辞己之劳,以怨于亲也。”此处以“劳”为辛劳。吕伯恭曰:“救父母于无过之地,左右前后,千方百计,尽其心力,即形神俱弊,亦不敢怨。”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论语·宪问》)皇《疏》引李充云:“爱之不能不劳心。”刘宝楠《论语正义》:“劳当训忧。”“忧”显然是劳心。心、劳连用,更显二者关系之密切。如:《尚书·周书·周官》:“恭俭惟德,无载尔伪。作德,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孔安国注:“为德,直道而行,于心逸豫而名曰美。为伪,饰巧百端,于心劳苦而事日拙,不可为。”“心劳”“于心劳苦”,古人早已深切体会到“劳”的感受和对身心的影响。《邶风·雄雉》:“展矣君子,实劳我心。”郑笺:“君子行如是,实使我心劳矣。”所以,“劳”就是“辛苦”“劳倦”,包括“劳身”和“劳心”。这一解释证明有关“劳”的诸说中需有“劳苦”义。
邢昺对本章疏释说:“劳谓困苦,言人为恭孙,而无礼以节之,则自困苦。……乱谓逆恶。言人勇而不以礼节之,则为乱矣。……绞谓绞刺也。言人而为直,不以礼节,则绞刺人之非也。”杨伯峻对本章的译文是:“注重容貌态度的端庄,却不知礼,就未免劳倦;只知谨慎却不知礼,就流于畏葸懦弱;专凭敢作敢为的胆量,却不知礼,就会盲动闯祸;心直口快,却不知礼,就会尖刻刺人。”此处以“不知礼”释“无礼”似欠妥,因为“不以礼”并不代表其不知礼,知礼者中也有妄为者。
从语境看,《论语》“恭而无礼则劳”与其后“慎而无礼则葸”以下三句的句法相同,对“慎而”以下三句的解释有助于对“劳”的正确理解。
“慎”“勇”“直”是孔子提倡的品格,但即使具备这些品格,其言语行动也要受礼的节制,否则,就可能变得畏缩、妄动和言语伤人,出现“过犹不及”(《先进》)的情况。孔子在这里强调了“礼”的重要性,正如邢昺所说:“此章贵礼也。”《学而》也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同样,“恭”也是孔子提倡的品格与态度,《颜渊》载子夏的话说:“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恭、敬互文,意谓君子待人恭敬且有礼才会避免失误,才能实现言行的预期目的。《学而》又说:“恭近于礼,远耻辱也。”《论语》反复阐扬“恭”和“礼”的相互联系,无不彰显以“礼”约束言行的重要性。至此,我们可以明确:恭、慎、勇、直都是儒家思想体系中所提倡的美德,劳、葸、乱、绞都是应该避免的结果,避免的方法或手段就是用礼。从这个角度看,本章的词语既有理性意义,也有情感色彩意义,恭、慎、勇、直属褒义,劳、葸、乱、绞属贬义,“疲劳,劳苦”或“忧烦不安”只是“劳”的理性意义,还不足以反映它在本章语境中的情感色彩意义。
在“恭敬”义上“恭”“敬”有别,“敬”侧重于内心的真诚恭敬,“恭”侧重于指仪容言行的严肃认真。《尚书·洪范》:“貌曰恭。”孔疏:“貌能恭,则心肃敬也。”“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集注》云:“恭主容,敬主事。恭见于外,敬主乎中。”待人“恭”的目的无非要表达尊敬或友善,但对待的人各有差别,“恭”的表现也应有相应规范或差异,规范或差异的依据是什么呢?就是当时的“礼”。不依“礼”或不受“礼”之约束的“恭”,往往失于“过”或“不及”。所以,“过”或“不及”的“恭”实现不了表达尊敬或友善的目的,无谓折腾,冤枉辛苦,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徒劳”。
与《泰伯》“恭而无礼则劳”意思相关的内容也见于《论语·公冶长》。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公冶长》)孔安国注:“足恭,便辟之貌。”“便辟”亦作“夸毗”。《说文·舟部》:“般,辟也。象舟之旋,从舟。从殳;殳,所以旋也。”段注:“《人部》僻下曰:‘辟也。’”此辟字义同。《投壶》曰:“宾再拜受,主人般还曰辟。主人阼阶上拜送,宾般还曰:‘辟。’”《说文·辟部》:“辟,法也。”段注:“又引申之为盘辟。如《礼经》之辟,郑注‘逡遁’是也。”《诗经·大雅·板》:“天之方懠,无为夸毗。”传曰:“夸毗,体柔人也。”孔疏引李巡曰:“屈己卑身,求得于人,曰体柔。”可知,“便辟”亦作“盘辟”“便僻”或“便嬖”,“足恭”“便辟”“夸毗”义近,均指身体盘旋,形容卑躬屈膝、谄媚顺从、进退周旋的样子。这样的“恭”是没有“礼”之调节的结果,令人生厌,难以实现其表达尊敬或友善的目的。所以,“无礼”的“恭”只能是“徒劳”,是达不到目的的、无谓的辛苦。
裘锡圭、邬可晶、刘娇《中国古典学的重建丛书·丛书序》说:“古代书篇在流传过程中发生变化的情况是很复杂的……而且,基本相同的内容可以出现在两种以上的书篇中。”《论语》的内容在流传过程中同样存在类似情况。《泰伯》“恭而无礼”章的有关内容还见于《礼记》。子曰:“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子曰:“给夺慈仁。”(《礼记·仲尼燕居》)《礼记》“恭而不中礼谓之给”和《论语》“恭而无礼则劳”二者句式相同,思想内容有联系,但用词有异。“恭而无礼则劳”下刘宝楠引《礼记》之文说“与此言劳、葸、乱意近”。“恭而不中礼谓之给”下孔疏“恭而不中礼谓之给者,给谓捷给,便辟、足恭而不合礼是谓捷给、足恭之貌”。“给”训“捷给”指擅长做某类事,如《公冶长》“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孔安国说:“佞人口才捷给,数为人所憎恶。”“口给”就是善于言辞,长于争辩,“恭而不中礼谓之给”之“给”则是指仪容身体方面善于谄媚顺从,便辟足恭。《论语》之“口给”谓以口柔人,《礼记》之“给”则是以体柔人,结果都是“徒憎于人”,不能实现其表达尊敬或友善的目的。所以,恭而无礼之“劳”、恭而不中礼之“给”都是事与愿违的,“徒劳”的。
综上所述,《泰伯》“恭而无礼则劳”之“劳”,已有诸说中,“徒劳”一说可取,但其理据比较隐晦,读者据现有注释或译文难以知其所以然。“恭而无礼则劳”之“劳”其理性意义为“徒劳”,同时含有情感色彩意义,即身体盘旋、谄媚顺从、进退周旋等意思,从词的感情色彩来看,“劳”与“葸”“乱”“绞”一样,属贬义。通过对本章“劳”的解释,我们认识到对《论语》字词的训释,不能只凭其字面意义,还要结合语境,参考与《论语》相关的文献进行综合分析,揭示其内在涵义,才能准确解读《论语》所蕴含的深刻而精妙的思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