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行在盐河上的小说之舟

作者: 侯德云

在江苏东北部,有一条古老的人工河道,唐垂拱四年(公元688)开掘,连通数州县,古称漕河、官河,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重加开浚,起于淮安,终于连云港,用于海盐内销,因名盐河。

我见过这条河。这条河引我注目的,不是它运载过多少盐,也不是它养育过古今多少脚夫、纤夫、船夫以及渔人,而是它承载了一只至今还在畅行的小说之舟。

这只小说之舟的舵手叫相裕亭。

相裕亭是我的挚友,初见那年,我和他都还年轻,却事先有约一般,彼此称呼,都加一“老”字。我叫他老相,他叫我老侯,一月月一年年,真就把彼此给叫老了。

好在,对作家而言,有一种老,指的不是年龄,而是用笔的老辣。小说、评论、随笔,以及其他什么文体,都一样,都有稚嫩与老辣之别。

自小小说《威风》算起,老相的小说之舟,已在盐河上畅行了二十年。二十年来,他兢兢于盐河两岸的陈年旧事、民俗风情和人性微澜,以“盐河旧事”为大标题,创作了三百多万字的小说作品。这些作品散见于《小说选刊》《微型小说选刊》《小小说选刊》《微型小说月报》《雨花》《北京文学》《朔方》等全国数十家文学期刊,迄今已荟萃出版了《盐河旧事》《看座》《船灯》等六部选集,其中小小说《看座》荣获《小说选刊》双年奖、中国微型小说学会年度一等奖,另有两篇作品入选不同年度的中国小说排行榜。

我还记得2019年5月的一天,在连云港,我与老相晚餐后的那次游走。夜幕下,不知是老相陪我还是我陪他,我们沿着那条著名的河,或直或弯,大踏步行进。老相边走边讲,讲那条河的过往、构思中的小说以及其他种种。我大踏步追他,他讲的什么,我听得不是很真切。我只记得阑珊的灯影倒在河里,随流水,一颤一颤。

老相的小说创作,也一再让我的思绪,像那阑珊的灯影一样,在时光的流水中,一颤一颤。

我为老相不同时期创作的小说,写过多篇解读文章。我很愿意针对他在2023年的创作,再写一次。

让我们一起走进老相的文本。

小小说:以《盐河轶事》为例

老相的这一组《盐河轶事》(《长城》2023年第2期),说白了,还是旧事。但也不是太旧,我着意瞅了瞅,小说里边的男人,脑后都没辫子。

以往我曾经说过老相小说中的细节,说过细节与人物的关系,说过叙事节奏,等等。这回,我想说点别的,说说民俗,说说心结。主要说心结。

老相擅长以民俗为手杖,来推动他的小说叙述。这一组轶事里,篇篇都有民俗。《死谎》里的灵棚和鼓乐班子,《逃兵》里的“送汤”,《藏羞》里的“闹喜”和《支客》里的“支客”,而且都在婚葬民俗范畴之内。给死者送汤,让死者的灵魂吃饱喝足后上路,这事我第一次听说。其他三种,其事其人,在当下的乡村仍是生活常态。把民俗栽进小说,等于说,让作品有了知识含量。知识是人类的精神蛋白质,谁都离不开的。

我更看重老相在小说中设置的心结。人物的焦虑感,因心结而生。

《死谎》的叙事动力是哥哥死在遥远的东北,弟弟,也就是大志,要去东北取回哥哥的骨骸。大志不去不行。哥哥在他娶亲的事情上,对他有过帮助,何况东北传来的死讯里,还附有哥哥的遗言,“希望二弟能在他死后,把他的骨灰埋在父母坟前”。大志上路了。他走后,家里做了搭灵棚的准备,还预约了鼓乐班子,要为死者举办一场像样的葬礼。半个月后,大志回来了,赶上黑夜到家。他没有惊动任何人,连夜在父母的坟前挖个坑,埋了带回的瓷罐。冲突陡然而起。家族里的长辈很恼火,他们痛斥大志,你哥哥是猫是狗啊,你不声不响给埋了。话说得在理,不过在大志这边,却是有苦说不出。他走到山东,路费被偷。无奈之下,他面朝北方,抓一把黄土放进瓷罐,当作哥哥的遗骸。这心结在大志的晚年发生癌变,他疯了,整天往北跑,说是找哥哥。

《逃兵》里的谭秃子是村里的热心人,无论谁家出了丧事,他都主动过去拎汤罐。送汤嘛,总得有人拎着汤罐才行。而死者的家人不能拎,他们的职责是哭泣或者哭诉,是表达悲痛,是把悲痛完整地表达给乡亲们看。拎汤罐的差事,只能由他人,比如谭秃子,代劳。谭秃子拎得很好。他走在众孝眷的前面,一脸木然,慢步前行。街口人多处,他停下脚步,给众孝眷的捶胸顿足留出足够的表演时间。等送汤队伍走到村外,他会主动加快步伐。他的分寸感拿捏得很好。有人觉得蹊跷,谭秃子这么热衷拎汤罐,为的什么?白事需要帮忙,家家都需要,可你为啥不帮点别的?有蹊跷就有议论。有人说,他是想为谭家人积德。也有人说,他是为自己留后路,期待死后有人主动帮他。两种说法都不对。老相告诉我们,他心里有道坎,跨不过去。年轻时当兵,战斗中被俘,他当天掉转枪口,向过去的兄弟开火,后来还在新队伍里当过战斗英雄。他打死过人,那是一定的。他拎汤罐,表面上是为丧户,骨子里是为战场上的那些游魂。他内心的纠葛无处倾诉。他以拎汤罐的方式,寻求心灵的慰藉。

《藏羞》里,大川娶了新媳妇。按规矩,新娘子要给闹喜的小青年散烟分糖果。大川媳妇散烟分糖果,用的是左手,右手包在一团花色鲜艳的毛巾里。有人觉得奇怪,“盐河北乡的女人,是不是新婚当天,都要把右手包裹起来?”可次日一早拜公婆,大川媳妇的右手,还是包着。大川的爹娘有了疑虑。这疑虑很快洇开,成为普遍的疑虑。“集镇上,好些人都已经知道大川娶了个残手的新媳妇,他们咬耳朵、戳他们小夫妻的后背,猜测那女人的残手,是不是像鸡爪子一样,张牙舞爪地难看?也有人说,那女人的手像只小铜锤——五指没有了,只有一个肉疙瘩。还有人说,可能就是某一根手指头断掉了等等。”疑虑洇开又凝固,成为一些人打不开的心结。他们瞪大眼睛观察大川媳妇,发现她无论拔菜还是洗衣,右手都包着。连生孩子那天,也包着。他们总也看不见那只残手是个什么形状。他们倒是发现,大川对他媳妇好得不得了。两人赶集,挨着膀子走,媳妇把右手插进大川的衣兜。大川买一串米糕,递到媳妇唇边给她吃,还给媳妇“剥花生,展领角,捏去媳妇身后的一两根散落的头发”。好奇心爆棚,有人忍不住,酒桌上问大川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大川拒绝回答。这只神秘的手,强有力地推动了叙述的进展。

关于《藏羞》,我得说点题外话。这篇作品里有句话,让我霎时眼亮。就是这句:“时而,他把那串米糕递到媳妇唇边,让媳妇咬一小口,再咬一小口。”这句话,看似平常,细品,滋味别样。大川让媳妇咬一大口行不行?我觉得不行。那是在集市上,众目睽睽,结婚才几天的新媳妇,一大口一大口吃米糕,成何体统?为了体面,只能“咬一小口”。只咬一小口行不行?我觉得也不行。只一小口,怎么可能把大川对媳妇的疼爱完全表达出来?不可能的。必须“再咬一小口”。读者可以想象,这个“再”,是要再三再四地再下去的,再到何时为止,作者不能确定,读者也不能确定。甚至,那串米糕也不能确定。它完全取决于大川媳妇的心情。她想再到何时,就再到何时。一串米糕不够,再来一串,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品品,老相的“再咬”,咬出多少滋味。

题外话打住,回到正题。《支客》里那个名叫胡海的支客,是个混子。在东北,这种人叫忙头。红白喜事上,他是领导小组组长,为户主支应一切杂务,当然户主也少不了他的好处。可红白喜事不是天天都有,没有咋办?好办,胡海给庞狗瘦打下手。庞狗瘦是屠夫,杀狗杀猪杀羊,也杀别的什么牲畜。胡海跟着他,可混一顿好吃喝。赶上他当了支客,也找庞狗瘦帮厨。两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吃东家,喝西家,整天醉陶陶的。不光是庞狗瘦,周边的鼓乐班子,他也有串通。总之是有好处大家赚。为生存计,做出这种事来,本也无可厚非。胡海的劣根性,表现在日常生活中的狡黠。例子有二。他会记住村中各户人家的“人脉”,不定什么时候,找到那个“人脉”,编个悲摧的理由,讨点钱物。他的盐警裤和宽皮带,就是这么讨来的。这是其一。其二是占邻居的小便宜。家中来客,本该沏茶,他不沏。他拿一空茶盒去邻居家嚷嚷,亲戚来了,水已烧开,才发现茶叶没了。人家把茶罐子递给他,他不是倒出一点点,而是几乎把茶罐子倒光,至少够他喝上十天半月。你说这人浑不浑。就这么个浑球儿,心里也藏着无法言说的隐痛。早年,他跟着伪保长当过几天狗腿子,催粮,要草,征夫,为日本人做这做那。要是日本不投降,他甚至能当上盐区的伪保长。这事后来他拼命掩盖,谁提跟谁急。他是怕呀。

心有结,人知否?这心结,与肺结节、肝结节类似,无论良性恶性,都是情感的发酵点,而情感的发酵点一定是小说的发酵点。我说的“人知否”,人有两位,一位是小说家,一位是读者。不知心结所在,你写什么写;不知心结所在,你读什么读。

在《盐河轶事》之外,老相的《面鱼》(《莲池周刊·文学读本》2023年2月第9期),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篇作品跟《威风》和《看座》一样,都可视为老相的小小说代表作。

短篇小说:以《旧事二题》和《夜校》为例

老相的短篇小说,跟他的小小说一脉相承。我不认为被普遍认可的两千字,就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国境线”,线内是小小说,线外是短篇小说。这样的执拗毫无意义。但一篇作品越线越得稍远些,比如到了四千字,你还说它是小小说,似乎也不那么气壮。

这样说来,老相的“盐河旧事”系列作品中,短篇小说也不在少数,比如《旧事二题》(《边疆文学》2023年第6期)和《夜校》(《时代文学》2023年第5期),都是。

《旧事二题》中的《雅盗》,写的是畸零人大带子的混世情状。

大带子自小娇生惯养。“三五岁了,家里人还在怀里轮番抱着他。吃个葵花子、花生果儿,生怕把他的小牙齿给硌坏了,都要用蒜臼子把扒好的葵花子、花生果儿捣成粉末,掺上白砂糖,或搅拌上蜂蜜,再一小勺、一小勺地喂到他嘴里去。”可是后来,跌宕的时局,给他的个人命运带来了毁灭性的影响。“家道败落后的大带子,像只流浪狗一样,整天吃东家、借西家地游荡在街面上。”

“我爷爷”一次次把大带子当作反面典型来教育“我”、规劝“我”。

大带子的命运,不可逆转地滑向深渊。他最终成了一个盗贼,尽管是“雅盗”,“专门盯着有钱人,或者是有身份的人下手”,但也为乡人所不齿。

可就是这样一个行为不堪的人,身上也有人性的光亮。他有一颗感恩心。他也像常人一样,尽力维护自己的尊严。

他的感恩心,体现在对“我父亲”的回报上。早年,大带子去东北闯荡,离家时已是初冬季节,“他从头到脚,没有一件带棉花的衣裤”。“我父亲”脱下身上“半新的棉袄”,送给了他。若干年后,他回到家乡,用一件皮袄来答谢“我父亲”。“我母亲”是个裁缝,她知道“那样一件皮棉袄,在当时少说要值五只山羊,或是三头大肥猪的价儿”。

大带子的回报不可谓不厚。

大带子在老家的最后一次露面,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他不见任何人,只在父母的坟上拜祭一回,便“悄无声息地走了”。“我爷爷断定,大带子出事情了。而且,十之八九,是不可饶恕的大事件。”

像大带子那样的人,“出事”是一定的,不出才怪。我以为,这篇小说的焦点不在出不出事,而在人性的光亮。我注意到,老相的笔墨,在大带子送皮袄的细节上,再三再四徘徊不去。看官你说,他想干吗?

《旧事二题》中的另一篇《捣乱》,写的是旧时光里边的人情世故。主角有两个,一个东庄的胡三,一个西庄的刘二。胡三和刘二,各自代表不同的立场,看似针尖对着麦芒,暗中却是水乳交融。

东庄和西庄,隔着一条金沙河。“为引水灌溉,他们还在那条金沙河的下游,修建了一道拦水大堤。”他们用水塘里的水灌溉农田。因地势西高东低,这一水利工程的真正受益方是东庄。

东庄在堤坝上搭建一间茅屋,派胡三看守水塘。胡三的职责是根据灌溉需要,打开或关闭水闸,同时掌管雨季泄洪。

“胡三在蓄水坝那边喂养了鸡鸭,还在河堤的小树空当里,圈上挡鸡拦鸭的网子,种植了一畦一畦的韭菜、菠菜和南瓜、大豆之类的蔬菜瓜果。胡三虽说是一个人生活,可盆碗锅灶,一样都不少的。”加上常有人来找他剃头,送他一条毛巾、两块香皂或半瓶老酒啥的,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日子久了,东庄人便把那个水塘看成是东庄的财产。西庄人不干了,为了宣示“主权”,他们也在蓄水坝上搭建了一间茅屋,派刘二来“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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