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心从此薄男儿(专栏)

作者: 耿立

一、自己的空间

岭南的习俗,未嫁的女性背后留着一条长及腰膝的麻花辫。女子在出嫁当天上花轿之前,由母亲或别的长辈将辫子盘在脑后,绾成改变身份象征的发髻。过去女子讲究发式,所谓云头雨脚,千种幽思,起于云鬓,万般风情,始于足下。那新娘的发髻样式伙矣,什么大圆髻、小圆髻、双鲤鱼髻、单鲤鱼髻、光身髻、纽绳髻、辫仔髻等等,云髻峨峨,修眉连娟。

《南村草堂笔记》里记载自梳女在梳起的前夕,必在“姑婆屋”内住宿,以香汤黄皮叶煲水沐浴,然后召集志同道合的姐妹商量自梳遇到的问题,由已自梳的姐妹传授“心法”,如:如何坚持独身、应付家庭阻挠及如何在家庭立身、独立谋生、互相扶持等,大家互相鼓励,至晨光熹微,即趁路上未有行人,连同前往附近的神庙举行梳起仪式。梳起的女子到神庙后,即在观音菩萨座前摆开携去的衣物和祭品,点起香烛,向观音三跪九拜,发誓决心“梳起”,永不婚嫁。然后由事先约定的已梳起的妇女为她拆开原梳的辫子,改梳为云髻,亦有在前一晚将辫梳成髻的,接着即将身上穿着的衣服脱下,换上新衣。这个梳起的女子再向观音菩萨叩拜后,即与同往的姊妹互拜、道贺。仪式至此便算结束。一般父母,对女儿独身终老、无所归宿殊感痛心疾首,多百般反对。但女儿“梳起”为众所周知后,父母即不能再强其出嫁,否则无异破坏她的贞操,在那个时代,贞节比生命都看得重要。

但自梳女一经自梳后,有的是住在姑婆屋,大多还是住在娘家生活。她们要扛起养家的责任,外出打工,这是给家里提供了一种终生的劳动力,赚钱供养娘家,但令人尴尬的结局却是自梳女无论怎样给娘家做贡献,死后都不能进娘家的祖坟与祠堂,即使到了人生的终点,都不能在娘家居住,习俗的说法是死在娘家,会给娘家的后辈带来晦气。

自梳女也是一种婚姻的形式,它与传统的婚姻不一样,这是一种无性的婚姻,它摆脱了传统婚姻里的不幸和痛苦,也承担了个体的孤独与无奈。她们不像尼姑那样远离红尘,与世俗格格不入,宣经念佛,但我觉得,这些并没有遁入空门的自梳女更可敬,她们拓展了女性的生存空间,她们虽然一生没有做母亲,但她们却有哺乳气质,回馈着家乡,回馈着父母宗族,回馈着兄弟子侄,她们在世间没有自己的基因留下传承,但她们的精神,却是起到了为女性生存开启一条道路的作用。

二、女性的天空是低的

珠三角很多的史志,在明清时代,记载了庞大的烈女贞女,就像一个个文字的牌坊立在历史的深处。世间如此扭曲,男子可以一妻多妾,而女子则强调贞节观,严守贞操,这就是明清酱缸文化的大背景。明代有《闺范》大言欺世:“女子守身,如持玉卮,如捧盈水,心不欲为耳目所变,迹不欲为中外所疑,然后可以完坚白之节,获清白之身。何者?丈夫事业在六合,荷苟非嬗伦,小节犹足自赎,女子名节在一身,稍有微瑕,万善不能相掩。”在那些道貌岸然的灰色道袍下,那些女子所谓要持“完坚白之节,成清洁之身”,否则就是深渊“万善不能相掩”,这就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明朝翻版,而对于一些男子的妻妾成群、灯笼高挂、狎妓游冶、山外青山楼外楼,则不置一词。

岭南的那些士大夫与知识阶层也脱不去这些文化濡染,甚至是推波助澜,他们为烈女贞女上奏折,求旌表,做牌坊,写史书,让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成了僵尸木乃伊。那些不绝史书的记载,令人毛骨悚然,康熙《南海县志》上:

“梁贞女,三水尧邓坑乡民梁廷佐女,许聘南海磻溪堡苏坑乡民黄志麟,莫雁有期,麟病故。女素服奔丧,扶棺痛哭,欲从地下,妹党戚属咸相慰阻。

“谭贞女,丰岗堡谭赞字女,许字邓瑞翰子吉生,未婚,吉生病故。氏年方十七,闻讣即徒步奔丧,父母重违其志,入门恸哭几绝。”

乾隆《番禺县志》载:“李烈女,大步乡人,景恍女也。许字于同乡黄远思,母闻氏以节着,抚远思成长,能读书有文名,年十八而卒。女欲奔丧侍姑,父不许,遂自杀。”

道光《南海县志》记:“张氏女,郡城康侯季女也,父早故,母苏氏鞠之,性孝谨。许配同里庄之信,之信年十八病殁,女欲奔丧,母不许,乃昼夜悲泣,水浆不入口,十余日而毙。”

这些女性,小小年纪,还未过门出嫁,只是一纸婚约的订婚,未婚夫去世,那也必须像结婚一样,生为夫家之人,死为男方之鬼。那深入人心的贞节观念,已经焊死在骨髓里。“扶棺痛哭,欲从地下”“入门恸哭几绝”“父不许,遂自杀”“昼夜悲泣,水浆不入口”,这些女性和订婚的男人无一面之缘,只是守护的一个虚空概念,一个名声,世俗动不得,父母摇不得。这种文化模式,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吃人”吧。

在搜寻、阅读、走访自梳女史料的时候,我一面为这些活生生的生命挽歌悲叹,更为她们那种执着而深思,文化之力亦大哉,别有用心的驭人术借着文化的外衣,利用权力利用舆论,残害着一代代的生命,享受着畸形的人肉筵宴。

这些女性的生命与生存是如此逼仄狭窄,就像一条小道,白也好黑也好,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不管前面是悬崖荆棘还是陷阱火坑。

民国年间的《顺德县志》记载的这个故事,犹如小说。周贞姑是黎村东街周东皋的女儿,许沙亭屈敏中为妻,命运不测,贞姑未字而敏中命短去世,“贞姑闻之,痛甚,枕席时有泪痕,人莫知也”。周东皋与敏中之父平时相熟,屈家有两个儿子,屈父觉得大儿敏中虽死,可以让次子接替,这样周许两家还是姻亲,周东皋觉得这个设计顾及了人情物理,与大义无害,与女儿无妨,寻觅到了一条合适的出口,于是答应,但周东皋并未将这个转换告知贞姑。谁知贞姑暗中知晓了这个事的原委,但却装作不知。

到了屈家迎娶贞姑,花轿来了,“贞姑了无难色,而阴藏素帛袖中,比启舆,姑即以帛蒙面哭其夫,愿以死殉”。

喜事一下骤变,婚事变成了哭丧,这时屈家十分后悔。“贞姑固请守义,东皋闻之,以贞姑回,终身不嫁。”这又是一个可入《世说新语》的岭南故事,这个周姓姑娘所守护的所谓贞节,如一把利剑使双方父母都不得不低头。

从历史来看,明清不但空前盛行节烈,而且还具有明代尚烈、清代尚节的特点。了解自梳女,不可不知这样的文化阴毒,自梳女要挣脱这种网络羁绊,何其难哉。要待到了五四时节,才有鲁迅先生那样《我之节烈观》,翻转舆论,革新社会,替女性出一口恶气。

女人是被塑造的,在出生时候的不平等,就是一种鄙视的文化链。范热内普在《过渡礼仪》中说:“切割脐带的工具有时为某性别所特用,新生儿为男性,刀具、利剑等切割;如是女性,纺锤、捣米棍等。”在我国三千年前《诗经·小雅·斯干》里是这样的:“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这种男孩女孩诞生之初刀具、利剑、纺锤、捣米棍、玉与瓦,这既是物品的贵贱之别,也是性别符号的社会地位的差异不平等与未来命运的暗示,女性终生的劳作与纺纱锤、厅厨相系;男子一出生,就睡在床上,裹上大人的衣裙,拿玉做玩具,女子出生,就是睡在地上,手里拿瓦片做玩具。

可以说,女人的命运很多是规定的,特别是宋明理学后,女性的悲苦更甚,无论岭南还是中原、秦岭关中乃至黑土地的关东平原。珠三角有一首民谣《鸡公仔,尾弯弯》,可说是一阕女人悲剧命运的悲歌,就像一曲暗黑的女性命运,这谣曲里的女性,也像北方萧红《呼兰河传》里的小团圆媳妇和《生死场》里成业的婶婶、金枝、王婆、月英、五姑姑等北方的女性。

“鸡公仔,尾弯弯,做人新抱甚艰难。早早起身都话晏,眼泪唔干入下间,下间有个冬瓜仔,问过安人老爷煮定蒸,安人又话煮,老爷又话蒸,蒸蒸煮煮唔中安人老爷意,大拃落盐佢话咸,手甲挑盐又话淡,三朝打烂三条夹木棍,四朝跪烂四条裙。仲话:咁好花裙畀你跪到烂,咁好石头畀你跪到崩。横又难,掂又难,不如舍命落阴间。人话阴间条路好,我话阴间条路好艰难。”

嫁作人妇的女子,天不明就要起床为婆家一家老少做饭,眼泪都未擦干就要进厨房。做媳妇就是流着泪苦熬,哪天没有婆婆丈夫的挤兑打骂?厨房有个小冬瓜,小媳妇想用来做菜,婆婆说煮,老爷却说蒸,蒸蒸煮煮都不合婆婆老爷的心意;一时说咸,一时又说淡,三天打烂三条木棍,四天跪烂四条裙,还嫌小媳妇把花裙子跪烂,把石头跪碎。小媳妇生活凄凉,甚至宁愿做鬼也不想做人媳妇。这广府童谣中小媳妇的遭遇就是数百年来那些女人的切片,应该说这个南国谣曲,活脱脱是北方萧红笔下《呼兰河传》里的小团圆媳妇:八岁被定亲,十二岁就到胡家做媳妇,一来就被狠打,婆家说是要给新媳妇一个下马威。婆婆做什么事只要不顺心就打小团圆媳妇,她不是被吊在大梁上被皮鞭子狠狠抽打,就是被烧红的烙铁烙脚心,要不就是被针扎、被拧大腿……打了一个多月,生病了,婆家开始给她弄偏方、野药、跳大神、看香、扶乩、赶鬼,没有效果,婆家说她肯定是被鬼附体了,于是又开始跳大神、看香、扶乩、赶鬼,还是越来越严重,最终病死了。

那《生死场》里的女性?成业的婶婶被丈夫打骂,害怕丈夫;金枝大着肚子为家庭忙前忙后,不仅不被丈夫心疼,反而因动作迟慢被责骂,孩子出生还在吃奶就被丈夫摔死,战争来袭,农村没有办法生存,她到城里打工,被男人欺辱;王婆因儿子被枪毙服毒自杀,丈夫着急埋葬,在她尚有一点呼吸时就被抬进棺材;美丽的月英下身瘫痪之后,丈夫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她下半身腐烂、生蛆,最后被埋在荒山之下;五姑姑的姐姐快生产时,丈夫不闻不问,还用冷水泼她,孩子出生便死了,五姑姑的姐姐也死在血光之中——一幅关东的女性生存图谱。

我们再看《白鹿原》,那开头好像是一个男人的炫耀:“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老婆。”《白鹿原》前面用了很长的篇幅讲述白嘉轩的七房老婆,十六岁那年,娶的第一个女人一年后就死了,接着白嘉轩就娶第二房、第三房、第四房,如一串珠子,然后娶第五房、第六房,最后第六房都去世了,这些女人只是生产的牲口,就像白嘉轩的母亲说的这句:“这女人就是窗户纸,破了一层你就再糊上一层。”纸,这是风中的纸,单薄无依,破了就破了,再糊就行了。

自梳女时代,珠三角女子没有这样的文学作品留下,但南国的民间谣曲,却是女性创伤的记忆与记录。这是身体上的,也是精神与文化的钳制与压制乃至邪恶的折射。儒家文化和一些男人社会运作的幽暗,他们联合设计的社会运作的架构,对女人是不公,甚至是故意把人性的恶放大。把女性踩在底层,才显示他们的权威与荣光。

我想,这些才是那些自梳女看到的周边女性真实伤痛的记忆,她们听到看到周边的女性——自己的奶奶、姥姥、姑姑、姨妈,还有一些出嫁的姊妹在婆家的遭遇。在那些自梳女还没自梳的时候,她们的心理深处,不可能不产生震颤和思索自己未来的命运。

女性是被规定的,她们是生产的工具,也是创造劳动价值的工具。她们奴性般地被动顺从着,劳作与繁衍。

她们是会喘气的工具,一种终身制室内和田间的劳作。“八月载绩,九月授衣。”“她们大字不识一个,不识字不要紧,照样晓得剪鞋样、纳鞋底。一锥一个眼古,麻线扯得嘶嘶叫。鞋底纳出十字纹、胡椒眼、芝麻花、双龙抢珠凤朝阳,”闻一多在《匡斋尺牍》中就古代女性如何成为繁衍工具说道,“宗法社会里是没有‘个人’的,一个人的存在是为他的种族而存在的,一个女人是在为种族传递并繁衍生机的功能上而存在着的。”

在写自梳女文字的时候,我沉浸在一些历史记载里,心口像一块巨石堵着、压着。那些文字背后被残酷对待歧视的生命,真的是触目惊心。

比如当时珠三角地区特有的“吃烧猪”的婚俗。女子嫁入夫家,如果新婚之夜是处子之身,第二天新郎家就会给新娘父母送一头烧猪,那就是验明正身的告示,女方家收到烧猪自然是喜笑颜开,否则,就意味着出嫁闺女不是贞洁之身,娘家被人看不起,媳妇在丈夫家必然是备受折磨和歧视。

“嫁女归来忍泪痕,半忧半喜自思存。

爹娘第一开心事,就是烧猪送进门。”

《庄谐选录》卷八有这样的记载:女子无不畏嫁人,每谓嫁人为再投胎——则翁姑若夫,常有任意凌辱并致死之事,而童养媳尤甚。粤东风习强悍,虐婢虐新妇之事,亦甚于他省。常有小家妇被虐,反怨父母何故不于己为婴孩时溺死己者。于是桀悍妇人,遂创为十姊妹,盖欲逃夫家之威虐,求一生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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