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业

作者: 伍思扬 孙跃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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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曼哈顿,几乎所有女性都不会佩戴真正的珠宝首饰——她们要么佩戴的是廉价的高仿品,要么干脆什么都不戴。这都是因为她们害怕从舞会或宴会回家的路上,遭到抢劫。

那天晚上,我在华都饭店休息室打量慈善舞会的客人时,并不指望会有什么发现。可突然之间,我眼前一亮,一位美丽的女士从旋转门走了进来。她雍容华贵,光彩照人,穿着一件金色的晚礼服,就像梦中的女神一样,令人神魂颠倒。然而,引起我注意的并非她那可爱的脸庞和诱人的身材,而是她美丽脖颈上的钻石项链。我已经多年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钻石了。我当即就认定,那是真正的钻石。她不是那种戴假钻石的人——已经足够漂亮了,无须借助钻石的光芒。既然戴着项链参加舞会,那这项链就一定是真的无疑了。

发现猎物后,我立刻离开了休息室。同时,心中已经想好了下一步的行动计划。经验告诉我,那种慈善舞会一般都在午夜前结束。到那时,我已经万事俱备了。

回到公寓,我找出手枪,往脸上装上八字胡和假鼻子。这种场合,我总是这样打扮的。我本想独自行动,不让山姆或其他人来帮忙,但在这么一位可爱的女人身边,护花使者可能会充当英雄。那样的话,可能会闹出人命来。因此,我决定带山姆一起前往。这样,至少当我下手摘取钻石项链时,他能看住那个男伴。虽然我得因此花费一千美元,但为了万无一失,也只能如此了。

拨通山姆的电话,我听到了他熟悉的嗓音:“喂,你好,老兄!生意怎么样?你单干,不要我了?”

“山姆,今晚我需要一个人,大约一个钟头。也许一个钟头都用不上。”

“没问题,老兄。咱们是老搭档了。”

“五百?”

“带不带硬家伙?”山姆问。他所谓的“硬家伙”,指的是手枪。

“带。”

“那你得给我一千美元,老兄。”山姆说,“你是知道行情的。”

我早料到他会要这个价,却还是有意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说:“好吧,成交。”接着,我告诉他具体怎么做。

慈善舞会结束后,客人开始离开,有的走向雇来的汽车,有的等着门卫代叫出租车。这时,我正在饭店外面等候。

事情成功与否,要看各方面的配合。按照计划,山姆半小时前应该偷到一辆出租车了。现在,出租车应该停在第59街往中央公园的入口处,等待我发出信号。这一时间里,希望警察不会发现这辆失窃的出租车。然后,就要看山姆的驾车技术了。我希望戴钻石项链的女人会和一大群人一起出来,站在那里等候出租车。至于位置,那是可以算出来的。假设她和她的男伴排在第四,山姆就可以毫无困难地开到合适的位置。饭店前面,汽车不可能排长队的。他们必须从第59街拐过来,或者从公园驶过来。但无论从哪个方向过来,以山姆高超的驾驶技术,完全可以抢在他们前面,按我们的计划行事。如果那位女士自己有车,我也有应对的方法。山姆可以用出租车接上我,我们一起跟踪。但是,我希望的是能把他们接上出租车。至于那位男伴,我认为不难对付。

三十分钟过去了,我开始不安起来。大多数客人已经离去,门卫招呼出租车的哨声变得稀疏了。我一边紧张地抽着烟,一边捏着口袋里的假鼻子。待在这里的时间越长,被相识的同行认出的可能性就越大。正在这时,我看见她像个大明星一样从台阶上走了下来。我两眼紧盯着钻石项链,竟忘了向山姆发送信号。前面有两对夫妻,他们似乎是一起的。也就是说,他们四人只需要一辆出租车。我回头一瞥,举起一边的手臂,装作要活动一下手臂的样子。这时,我看到山姆的车滑过第59街,驶向饭店入口处。他排在第三!这样的话,戴钻石的女人会坐进他前面的那辆出租车!“对不起!”我突然开口道。同时,冲到那位女士及其男伴前。

“怎么回事?”那位男伴不满地说,“轮到我们了!”

我钻进汽车,“砰”地关上车门。当我乘坐的汽车离开时,我看到他们坐进了山姆的出租车。

“去哪儿,先生?”司机问。

我没有回答,等着看后面的汽车开向哪里。汽车从我们旁边开过,向东上了第58街。“第58街。”我说,“跟着前面的出租车。”

“你是说跟踪他们?”

“跟着就行。”我不能按原计划上山姆的车,不过,这样也许更好。

出租车在黑暗的街道中穿行,一直开到苏丹公寓停车场。我塞了两块钱给司机,就跳下车去。这时,我乔装完毕,八字胡和橡皮鼻子已经各就各位了。正如我所希望的,那位女士先下的车,她的男伴则还坐在车上支付车费。我走过去,把她推到一边。这时,我乘坐的出租车已拐过街角。推开女人的同时,我把出租车车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山姆这时当然知道怎么办——他一脚踩在油门上,汽车猛地向前一冲,把那位男伴带走了。

“这是怎么回事?”女人惊叫道。显然,她被吓坏了。

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我跟她面对面地站着。街灯下,她脖子上的项链闪闪发光。我掏出手枪:“你知道我要什么。摘下来!”

左边有响动。我看见公寓大楼的门房来到了附近,就用枪对着他。“不许动!我不想伤害谁。”然后,我转向女人,“快点!我要项链!”

她用双手去摘脖子上的项链,门房呆呆地站在那里。山姆带着这位女士的男伴,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现在,她别无选择。当我们四目相对时,她眼中满是费解。“我们之间大概没什么谈判余地了。”她平静地说。

“没有。如果你不想失去,就不该戴它。”她从脖子上摘下钻石项链,递给我。

正在这时,我看见她脖子上有一大块难看的黑色瘀痕。我知道了,她冒险戴上这么昂贵的项链,就是要用它来遮盖那些瘀痕的。“谢谢,夫人!”我说着,慢慢朝后退去。我们的视线又短暂地碰在一起,我转身走了。

山姆已经在我的公寓里等着了。“一切顺利,老兄!我把那家伙带到东河附近,让他下了车。然后,我调转头,把车扔在了中央公园。你得手了吗?”

我把钻石项链扔到桌上,说道:“得手了。”

“啊,真漂亮!”

“我想,她戴项链是为了遮盖脖子上喉咙部位的瘀痕的。这事有些奇怪。”

“管她是为了什么呢,反正我们得手了。”

“你说得对。明天,我去看看能不能脱手。”

“我的一千美元呢?”

“你没费多大的劲嘛。”

“我把那个家伙带出了现场,对不对?你要是一个人,不可能摆脱他的吧?”

“也许吧。”我凝视着项链,“能不能等我换到钱再说?”

“不行,老兄。要我等,就得加一千。”

“好吧!”我叹了口气,答应道。我走进卧室取钱,想让他滚开。“车上没留指纹吧?”

“当然没有!”他接过钱,仔细数着。干我们这行的,相互间是没有信任的。

“电话联系。”他离开时,我说。

“好吧,老兄。”

等他走后,我锁好门,坐下来打量我的战利品。珠宝在灯下闪闪发光。我一边看它,一边想起那个女人脖子上的瘀痕。那一定是有人企图扼死她时留下的。她被人掐过脖子?被人强暴过?或是被男伴欺侮过?那男人是她的情人还是丈夫?我必须搞清楚。她一定是没有其他办法了,才冒险用钻石项链遮盖那个伤痕来参加舞会的。显然,她不想被人看见那伤痕。这是不是意味着,陪伴她的男士对这个伤痕并不知情?这是不是她的情人一时冲动造成的?想到这里,我把项链扔到桌上。我这是瞎操什么心?!我不过是一个强盗,又不是什么侦探!

第二天上午,我买了一份《邮报》,上面的一则头条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社交界名流麦迪逊夫人晚宴归途中遭抢劫!”旁边附有一张麦迪逊夫人的照片,脖子上的瘀痕一览无余,说是劫匪抢劫时留下的!

我厌恶地扔掉报纸。瞎扯!门房就是证人!他一定知道,这是谎言。当然,她可以贿赂门房,让他撒谎,那不难。现在,她可以公然出现在社交场合,她为瘀伤找到了理由。那理由,就是我!我可不愿意背这样的黑锅!

我把报道从头到尾读了一遍。陪伴她的男士是她的丈夫,一位著名的股票经纪人。但是,这并没有解开我心头的疑惑。我又把新闻读了两遍,久久注视着照片上的脸和瘀痕。然后,我决定再去会会她。

“是麦迪逊太太吗?”

电话那头的声音似乎很犹豫。“是的。你是哪一位?”

“我在中午的报纸上读到关于抢劫的新闻,太可怕了!”

“你是哪一位?”

“这无关紧要。我只是一个可能给你送回项链的人。”

“你有什么消息的话,请打电话给警方,或者通知保险公司。”

“麦迪逊太太——”

“你是谁?”她又问。我听到,她倒抽了一口气。同时,我也知道她听出了我的声音。“你就是抢劫我的那个人!”

“但不是那个导致你脖子出现淤痕的人。”

“你要什么?”她的声音就像陷入绝境的蛇一样,发出冷冷的嘘声。

“我要什么?和你见面,和你谈项链的事,也许安排归还的事。”

“要多少?”

“我的价格是很合理的。我们可以面谈。”

“好吧。”她想了想,说,“你可以来我这里。”

“不,多谢了。我可不喜欢警察。”

“那么在哪儿好呢?我也不喜欢劫匪。”

“你知道布莱安公园的花展吗?那里有一个大帐篷,展期一周。”我要选一个人多的地方。

“我会去的。什么时候?”她问。

“下午4点怎么样?”我不想给她太多时间,免得她报警。

“好吧。”

我挂断电话,匆匆离开了公用电话亭。我知道警察不会追踪到这个电话,但还是谨慎一点为妙。

下午4点差10分时,我来到布莱安公园的大帐篷里,侦查了一下附近是否有便衣警察。一切似乎都很正常。4点整,我看到她独自一人从第42街的一辆出租车上下来,急急忙忙地走进公园。没有橡皮鼻子和八字胡——我想,她不会马上认出我的。我在人群中绕着她走了两圈,确定无人跟踪、监视她后,我才向她走去。她正在观赏一盆兰花。“我们以前没有见过面吗?”我平静地问道。

她转过身,微笑着说:“我想我们见过。不过,没有了八字胡,我一下子没能认出来。”

“花展好看吗?”

“说实话,我对此一窍不通。”她穿着一件白色高领毛衣,很好地遮住了脖子上的瘀伤。

“我为昨晚的事抱歉。”一看见她,我就知道自己来对了。她是个神秘人物,哪怕只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也值得来这一趟。

“有什么可抱歉的?那是你的职业。”她第一次正视我,“不过,你的本来面目要好看得多。”

“你没有报警?”

“没有。我觉得这儿很安全。”说着,我们漫步走出帐篷,找到一条长凳坐了下来。“现在谈谈项链的事吧。”

“你愿意赎回去吗?”

“保险公司——”

“我不和保险公司打交道。你可以领到赔偿,又得到项链。”

“那是违法的。”

我耸了耸肩。“你昨晚不该戴项链。像你这样国色天姿的女人,是不需要钻石的。”

“谢谢你的夸奖。”她说,“我以为只有三流小说里才会出现有绅士风度的劫匪。”

“我不是有绅士风度的劫匪。不过,我不会伤害受害人。你为什么要跟警方那么说呢?”

她耸耸肩。“他们看见瘀痕,自己得出的结论。单就这点而言,说出真相,会更麻烦。”

“真相是,你丈夫曾经想杀死你。”

她惊骇地瞪大眼睛:“你为什么这么说?”

“最初我不敢肯定,直到我明确地知道出租车上的男士是你的丈夫后,才认定的。有人企图掐死你,但你没有报警。你戴上项链来掩饰瘀痕,免得宴会时被其他人看见。我猜你在家是不会成天戴着这项链的。假如你想瞒着你丈夫,你会用化妆品,而不是项链。如果他知道那些瘀痕,那多半是他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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