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何存在:女性文学与文学中的女性
作者: 王文静 王力平
王力平,文学评论家,中国作协理论批评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协第八届、第九届全委会委员,中国文联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作家协会原副主席。出版著作《在思辨与感悟之间》《砚边草色青》《水浒例话》等。
王文静,青年文艺评论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国社科院文学所高级访问学者。评论文章见于《光明日报》《文艺报》《中国当代文学研究》《青年文学》《中国作家》等,出版《你好,镜头》《三水小草与〈还你六十年〉》等文艺评论专著,获第四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优秀作品奖、第十三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等。
一
王文静:力平老师,今天我们聊聊文学与女性的关系。前一段时间,《收获》杂志的公众号推出了北京师范大学张莉教授主持的“持微火者·女性文学好书榜”2023年秋季书单,向读者推荐了15部文学原创作品和9部翻译类作品。其中,有女作家对女性的独特理解和描写,有女作家关于历史和时代的宏阔而厚重的文学叙事,也有男作家对女性展开的别样观察。乔叶的《宝水》、林白的《北流》、鲁敏的《金色河流》、邵丽的《金枝》、须一瓜的《窒息的家:宣木瓜别墅》、裘山山的《路遇见路》等作品都曾出现在这个榜单里。那么,在这样一个现场的“女性文学”榜单和作为文学史研究范畴的“女性文学”之间,我想知道您对于女性文学如何理解,如何定义。
王力平: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是否应该先评估一下风险?作为一个男性读者,无论怎样理解女性文学,都可能被指责为男性或男权视角下的女性文学想象。所以,开个玩笑,我需要一个关于男性视角属于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因为在接下来的讨论中,女性视角似乎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而男性视角更像是一种原罪,还没说话,就已经错了。
王文静:无论基于什么视角的认知,“文责自负”四个字都是躲不掉的。回到“榜单”的话题。当我们考察、审视上榜作品时,发现这些作品是通过榜单集合以及命名的方式,为自己营造了“女性文学”语境。而当这些作品各自单独出现的时候,“女性文学”的属性往往被作品的其他关键词所遮蔽。一方面,应该说文学批评和研究具备了女性性别意识的自觉,另一方面,女性意识和视角,在文学界乃至社会生活的更多方面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失效。您怎么看?
王力平:单就能不能形成“女性文学”的共识来说,不外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文学阅读、文学批评乃至社会生活中,女性意识的自觉程度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二是大家所持的“女性文学”标准参差不齐。有人认为女作家所写的都是女性文学;有人认为这样界定女性文学过于宽泛,应当以女性形象塑造为主要特征,作家性别倒在其次;也有人认为女性形象塑造只是外在表征,真正决定女性文学的是女性意识的自觉表达。当一些人觉得女性视角失效时,另一些人可能觉得是有效的,还有一些人也有失效的感觉,但理由却并不相同。在什么是女性文学的问题上达成共识很重要,但这恰恰也是难点所在。
王文静:“五四”时期作为一个颠覆封建礼教秩序的历史刻度,成为中国女性“浮出历史地表”的时代坐标,“女性文学”的概念也最早出现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您如何理解“女性文学”的这个历史起点?
王力平:“五四”前后是中国女性文学研究的滥觞阶段。至于“女性文学”的概念,目前知道的是1922年梁启超的演讲《中国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其中第六节题为“女性文学与女性情感”,首次使用了“女性文学”的概念。据谭正璧1986年回忆,正是受此启发,他在1935年修订并再版《中国女性的文学生活》时,更名为《中国女性文学史》。但是,提出女性文学的概念是一回事,女性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是另一回事。我不以为女性文学的历史起点在“五四”前后。事实上,谢无量、梁乙真、梁启超、谭正璧等人谈到的“妇女文学”“女性文学”,所论也都是古代文学中的作家、作品。
王文静:在女性“浮出历史地表”之前,文学中的女性总是以“被规定者”的形象存在。《诗经》中,即便是被君子青睐的“窈窕淑女”,也无法摆脱男性的凝视,而被丈夫欺骗抛弃的女子除了发出“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这样宿命的哀叹,也别无他法。其后的焦仲卿妻、崔莺莺、霍小玉们,她们不是已在男性话语秩序中,就是在进入男性话语秩序的路上。直到《红楼梦》的出现,塑造了丰满的、具有独立思考人格和自我意识的女性群像。可即便这样,也有研究者认为,林黛玉和薛宝钗分别是贾宝玉的“本我”和“超我”。
王力平:先不去讨论林黛玉和薛宝钗是不是贾宝玉的“本我”和“超我”。在女性主义理论视野中,女性总是被描述为男性话语秩序中的“被规定者”。其实,只要对人类社会历史有基本的了解,就知道,社会资源的支配权和社会生活中的话语权,是在经济、政治、法律以及文化、道德、教育等等复杂的现实关系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在分析这些复杂关系的过程中,自觉意识到性别关系的影响是必要的、合理的,是对现实关系的认知不断深化的表现。但是如果把性别关系的影响夸大成绝对的、唯一的或统领性的,以为社会秩序的建构是在男女两性关系的博弈中完成的,那就变成了浅薄的呓语。至于说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都是“被规定者”,其实文学作品中的男性形象又何尝不是“被规定者”。我觉得,一般化地把女性描述为“被规定者”是没有意义的。在文学世界中如此,在现实世界中也是如此。
王文静:如果女性文学的历史起点不在“五四”时期,而是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学中,那么,应该怎么理解女性“浮出历史地表”之前的女性意识?
王力平:什么是女性意识?一种观点认为,女性意识就是女性对自身独立、平等地位和价值的自觉认知。按照这种理解,女性意识以及女性文学的发生,就有了两个前提或者叫作规定性:一是要有一个女性主体。有人觉得女性文学只能出自女作家之手,大概就是以此为理论依据的。二是对女性意识的内涵有具体要求,必须达到对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独立、平等地位和价值有自觉认知的高度。这样一来,所谓女性意识、女性文学,通常会指向一个具体的女权主义运动或特定的女性文学思潮。它有意涵清晰、所指明确的优点,但也有缺陷。最重要的是,它遮蔽了女性作为社会存在、女性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现实性和历史性,也取消了女性意识伴随社会进步而不断发展的可能性。似乎女性意识是在一个早上忽然降临到人间,并且从那一刻起,便唯我独尊、别无分店,但事实显然不是这样。
在更开阔的理论视野中,女性意识不是超然于社会意识之外的、孤立的存在。或者可以说,所谓女性意识,就是一个社会、一个时代、一个文化共同体关于女性的自觉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部分,是历史的、动态发展的,它可以有不同的历史和现实内容,它可以呈现为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以及矛盾性、包容性等不同性质和样态。因此,一部女性文学发展史就是一部女性意识演变史,一部女性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不断意识到自身地位、价值、责任和使命,不断争得独立和解放的历史。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妇女解放的程度,才成为全社会人解放的尺度。
二
王文静:在理解女性文学的时候,女性作家这个“规定性”或许不是唯一尺度,但可能具有重要的、男性作家难以取代的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女性意识的核心意涵,不正是对它的相对概念——男性意识或者男性中心意识的反叛吗?
王力平:在观察和分析女性文学的时候,女性作家是一个重要维度,原因就是你刚才谈到的女性作家笔下可能呈现出的那些特质。事实上,谢无量、梁乙真、梁启超、谭正璧等人论及“妇女文学”“女性文学”时,都突出了女性作家写作的特点。但我仍然认为,对于成熟和健康的女性文学来说,女性作家写作可能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一方面,男性作家未必不能观察和想象女性世界。须知作家的观察和想象能够参破阴阳、直面死亡,当然也有跨越性别差异、理解异性世界的机会。另一方面,如果说统治阶级的思想是统治的思想,那么,在所谓男权社会中,女性作家笔下站起来的,就一定是男性中心意识的反叛者吗?
王文静:在生理学以及社会学意义上,男性作为和女性相对的概念(我们暂且不讨论性少数),不仅是女性文学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可参照的系统,甚至是一个尺度和规范,而这种参照性和尺度感在凸显女性存在的同时,也加深了女性的依附状态。所谓“妻者,齐也”“妻与己齐”等表述,虽没有明显的尊卑褒贬之分,看上去还有“男女平等”的意思,但是那个隐藏的“夫”“己”实际上是先在的,是第一位的,是女性“齐”的模板和标准。《玩偶之家》译介到中国以《娜拉》之名在《新青年》发表时,最震撼人的台词是娜拉说出的那句“我是和你一样的人”,《伤逝》中的子君说“我是我自己的”,其潜台词中也必然有一个可能主宰或占据“我”的人。从这个意义上,男性和女性不仅是“相对的”,甚至还是“相反”的。您怎么看待两性关系中的女性意识?
王力平:在生理学意义上,男性和女性是相对或相反的概念,但这是自然的生理现象。女性意识不是生理学概念,而是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概念。它承认男性与女性在生理学意义上的相对或相反属性,但却不会停留在生理学的定义域里。换句话说,女性对男性的依附是否加深?“妻”与“己”是否“齐”?娜拉和海尔茂是不是一样的人?面对涓生时,子君是不是她自己的?决定的因素不是简单的生理学意义上的性别差异,而是从经济到政治、法律、道德以及文化等社会历史复杂因素共同制约的结果。对复杂的现实关系视而不见,孤立地归因于男性与女性的“相对”或“相反”是没有意义的。男性与女性的“相对”或“相反”只是浮在水面的泡沫,深层潜流汹涌,不可不察。
王文静:男性和女性生理上的客观差异构成了女性境遇的一体两面。一方面由于女性在体力强弱、生育分工等方面的特征,从野蛮时代开始,就逐渐形成“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女性以家庭为圆心的劳动(活动)无法与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同日而语,这也成为导致女性缺乏主体性、话语权的根源。但也正因此,千百年来女性的社会坐标和生活经验也塑造了她们的感知方式、思维逻辑、价值观念,细腻柔婉、清新含蓄、温和包容等审美特征逐渐被固定下来。要求女性摆脱自身的、历史遗传下来的思想印记和心理依附感,去和男性一样面对同样的社会现实——特别是在剧烈变革的时代——这也是偏颇的。比如茅盾在《庐隐论》中说,随着“五四”运动的落潮,庐隐改变了反封建的方向,而沉溺于个人感情与理智的冲突引发的悲观苦闷。他替庐隐惋惜,认为她的作品停滞了。这是不是一种基于男性意识(标准)的评价?对女性文学来说,这样的评价是否有失公平?
王力平:你谈到的实际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女性的感知方式、思维逻辑、价值观念以及细腻柔婉、清新含蓄、温和包容的审美取向是历史形成的。一般来说这个判断是成立的。如果要推敲细节的话,女性生育以及体力等生理性特征,对于女性社会地位和话语权的影响,并非从来都是限制性、约束性的减分项,至少在母系氏族社会中是这样。第二个问题是对庐隐的评价是否忽视了女性特征而有失公平?我知道你的第一个问题其实是为第二个问题预设前提,但实际上这个前提是不成立的。没有哪个人要求女性像男性一样面对剧烈和残酷的社会历史变革,而是当剧烈和残酷的社会历史变革发生时,从来不区分与它迎面相遇的是男性还是女性。所以,你可以质疑茅盾的观点,但不能要求茅盾顾念庐隐是一位女性作家,便给予她更多的包容,即使她真的改变了反封建的方向。
王文静:与坚固的男性视角并存的另一个事实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许多精彩而丰满的女性形象,是由尊重女性、关心女性的男作家所创作的。刚才提到的鲁迅《伤逝》中的子君,曹禺笔下的繁漪、陈白露,许地山笔下的春桃等等。这是否与当时女性受封建束缚之重、受高等教育人数之少相关?
王力平: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女性受封建束缚深重、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更稀少,这是事实。但是,在男性作家笔下站立起许多精彩而丰满的女性形象,我觉得应该首先注意到,和时代精神相符的、进步的女性意识并不独属于女性作家。
王文静:理性看待文学中的女性意识,应该建立在承认男性和女性差异的基础上。这里面既有基于生理性差异,也有女性在生活态度、心理体验和审美表达上的差异。否则,女性以及由此生发的女性意识、女性精神也一并荡然无存了。我注意到,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当代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失去了这种性别特征。柳青《创业史》中的高增福看到漂亮的三妹子不仅不会被她迷惑,甚至还会感到如坐针毡。女性的一切基于性别的正常表达都消失了,这里没有女性,女性特征所代表的只有堕落的低级趣味。《白毛女》《红色娘子军》中,无论是白毛女还是琼花,她们都是被压迫者,是没有或缺少性别特征的女性角色,所以这些作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性文学,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