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窗

作者: 许仙

许仙,本名许顺荣,浙江杭州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江南》《十月》《北京文学》等,出版长篇小说《关于我美丽母亲的一切》,短篇小说集《麻雀不是鸟》。

去年冬天,一个周三上午,天阴得像一块刚用过的湿抹布,拧得出墨黑的污水来。一个用黑色长舌帽、黑色皮夹克和黑色破洞牛仔裤包装的年轻人,开着一辆大音响的摩托车,轰隆轰隆,自带强烈节奏地“轰”过一遍七步街后,歇了歇,又动静大得跟坦克似地碾回到我家门前。确切地说,应该是到了我家东侧的昆元师傅家门前,就戛然而止了,就哑了。刚才我在门口择菜时,就被他“轰”过一遍,我对这种虚张声势的行为很是不屑,但我原谅了他的年轻与无畏,不知天高地厚是年轻人任性的资本,但我年轻时却没有这个,很是遗憾。再说他只是路过而已。但现在我听到他在家门前落脚,就急忙从灶头跑出来,头探到门外,看到摩托车已停在隔壁,年轻人正在车架上卸东西:伸缩的铝合金梯子,木尺,两只长方形铁皮箱,箱子里装着各种颜色的涂料或油漆,等等。

我只是到门口去张了一眼,还来不及询问他呢,就又急忙跑回灶头忙碌了;铁锅里的油烟雾得跟仙境一般,眼看着就要起火了,我赶紧倒菜下去,“嗞嚓”,企图叛乱的油锅被镇压了。此刻,我哪有这个闲工夫和精力去过问他来干什么的,再说我也不觉得他跟我们家有什么关系。摩托车是停在昆元师傅家那块拖了三四年之久的烂屋基与废墟前面的,应该与他家有关才对。昆元师母一口气生了六个小人,除了老大是带把儿的,余下的都是没啥卵用的丫头片子。呵呵,昆元师傅就是这么自嘲来着。但那个又高又大的独子,在村人眼里却是个笑话。冬天敢把老鼠和猫剥了皮一锅炖了下酒。都四十来岁的人了,还敢骗施家老三施彩虹出去鬼混了年把时间,没把昆元师傅和老施给活活气死,算是他们命大。现在他应该快五十了吧,也不见他有老婆,也不见他有儿女,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把大半辈子都给糟蹋了。村人是难为昆元师傅剃所有人的头,做人又和善,人畜无害,哪好意思当着他的面说三道四,但背地里都叫他那个好儿子“野人”的。我记得他叫什么峰,全名却忘了,只晓得他十八岁就敢出远门,是个走南闯北的养蜂人。三四年前,昆元师傅走后,他那个患哮喘病的老伴早就走了,五个女儿也相继全嫁人了,就剩下这栋空荡荡的破草舍,算是留给野人的全部遗产。这是七步街上唯一一栋破草舍,别人家早都造起了砖瓦房,连楼房也有七八户人家了,唯独昆元师傅家的草舍“我自岿然不动”,像本忆苦思甜的教科书。昆元师傅走时野人不在家,谁晓得他又死到哪儿去了,中国这么大,你上哪儿去找他呀。直到昆元师傅都过了百日忌,呵呵,这个杀千刀的野人倒是笃悠悠地回来了。他就雇了一帮人把隔壁的破草舍全扒了,又挖了半摊子的地基,自己就匆匆出去养蜂了。直到现在,地基都拖了三四年也不见他回来把楼房造起来,就这么一直摊着,都荒成一块坟地了,死草和活草交替盘踞,野猫和老鼠相继出没,就连毒蛇都有人在这块地里捉到过呢。

这个浑身黑色的年轻人,想必是来给隔壁昆元师傅家谋划建房的吧。

我那时比生一场大病还要身心交瘁,即便十年前做甲状腺癌摘除手术时,也没有这么绝望过。牙痛、嘴唇起泡、耳鸣、盗汗、头晕、双眼看什么都有阴影,患有严重飞蚊症。工作日我就瘫坐在办公室里,身体都会一阵阵发颤,干什么都没有心力和体力,只能对着电脑发呆;每天早晨醒来,三十颗真牙像一副假牙般浮在口腔里,没着没落的。我心里那个郁闷呀,整个人到了崩溃边缘。唉,去年整个冬天,事情滴滴答答的就没有断过。先是老妈意外地摔了一跤,瘫痪在床二十九天,我们兄弟四个一天一轮,护理老妈;可就在这二十九天里,老爸偷偷地逼死了一起生活了五十多年的发妻。我有证据。他是和那个老爸最疼老妈最爱的、他们眼里唯一的儿子合谋的,而实施者则是老爸;要不然,他哪里来的底气?是谁给了他贼大的胆子?另外两个哥哥只求无事,并不在意老妈是怎么死的。我这个做小儿子的,算是没用到家了,尽管我十多年前就加入了中国作家协会;老妈摔倒的那天早上,我提出送医院,但父亲和其他三个哥哥决定不给她去看病,上医院只会苦了老妈。他们有多孝顺呀!就是这样,总是这样,家里有任何事情,他们早就商量好了,做了决定,只需通知我结果就行。现在,我还能拿八十九岁的老爸怎么样呢?而且他还理直气壮得很,他说他求过多少回菩萨了,老妈的病是求不好了;既然求不好了,自然是早回去早超生。我都不敢相信这种混账话,老爸居然放到台面上来当理由讲,你说他要有多无耻呀!这个事情要是捅出去,老爸的日子是屈指可数了,而我们做儿子的还有脸皮在这个世上活下去吗!

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大多数家庭确实如此;但有些家庭,这个宝也就是个活宝。

老妈没了。在农村死个人,如今也死不起呀。光是丧事,就大操大办了四天,以彰显做儿子的孝心。那四个日日夜夜,九十六个小时,我只睡了一个小时。我都出现幻听幻觉了。在幻听幻觉里,我见证了亲情的冷漠与自私倒是真的。办完丧事后,我的耳朵里始终日夜奏着哀乐,听人说话也都是丑陋的方言,我就是无法从那个悲哀叠加了怨愤的困境中走出来。之后是天天要去给再也闻不到饭菜气息、更不用说能吃上一口饭的老妈的亡灵上饭。之后又是五个“七”,都要祭拜;头七、二七、五七和六七,还要做法事。之后又是老爸的赡养问题,他死活不肯去敬养院,他当面质问我们:“难道我没有儿子了吗?”他哭着闹着非要找个女保姆,我们要换一下保姆的性别都不行……于是乎,我们兄弟四个又一天一轮跑来给他做饭,他又提出晚上要有人陪,大概怕黑夜里老妈的鬼魂来找他吧,怕自己有个三长两短吧?

呵呵,他现在倒是怕死得很呢。

唉,人之为恶,并非激情如火之故,而是因为良心的孱弱。

我是心有不甘的。但我的不甘又能怎么样呢?老爸都八十九了,我是能饿着他呢?还是能诅咒他呢?那我岂不是也成了他?等我心有不甘地张罗完饭菜,让他按时按点吃午饭时,我再次出门去,就碰到村里的老支书刚走到我家门口。他姓戴,就住在街西头竹园那边,都七十多了,现在什么都不是了,还仍旧保持着支书大人的架势,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成天在七步街上晃来晃去,他都晃了三四十年了,指手划脚的爱好依旧处于最佳状态。我客气地喊了声戴书记。他就笑眯眯地朝我身后一探,问这么迟才吃早饭呀?我说是午饭。他握着银质茶杯的右手,顿时弹出食指来,有手有势地撩开羽绒衣袖口,露出左腕上的金表来瞄了一眼,惊头怪脑地笑道:“有这么早吃中饭的呀!九点才过半呢。”我就笑笑,懒得去跟他解释老爸不在常人范围的生物钟:每天早上五点半吃早饭、上午九点半吃中饭、下午三点半吃晚饭,时间掐得比闹钟还准。家里那两口钟,呵呵,卧室那口快五分钟,客厅那口快一刻钟;我曾经矫正过两次,但下次回来又是如此。轮到我从省城赶来给他做饭,没有在他预测的时间赶到家,电话就一个接一个地追来,唯恐影响到他的饭点。我也晓得老支书求知欲爆棚,凡事不打破砂锅问到底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那得装多少箩筐呀。他断言:“这是下午要饿煞的。”其实,他哪里晓得老爸下午四点钟就吃过夜饭睡觉了?

说着,老支书举起银质茶杯,拧开杯盖,白头微微一低,老嘴噘得像拉屎的鸡屁眼,呼呼地往杯口里吹上两口大气,热气和茶香顿时冒上来,他满意地停下老式摇头电风扇的脑袋,这才小小地喝上一口茶水。就一小口,随即小心地拧紧盖子,把杯子倒过来,摇摇,检查是否漏水。茶杯盖也是银质的。我听他讲过七八回,整只杯子都是银制的,外壳雕有双龙戏珠的图案,而且都是五爪龙。这个白银杯子呀,茶泡上十天半个月都不变味儿。他说皇宫里检查食物,用的就是银筷子,银子是个好东西,他的银质茶杯当然是更好的东西,村里也就他一个人用,是他女儿孝敬的。他是想说,他现在享受的可是皇帝佬儿的待遇呵。另外,他刚才这一小口喝,除了显示用不着再跟我讲的银杯子外,还有他的保健茶,那也是极其考究的,八宝茶呢。

他用手指尖轻轻戳敲银杯盖,讲这里面除了参须、石斛、枸杞,还有蜂蜜、红枣……

我不得不“哇”地一声大叫,来终结他没完没了的闲聊,他可是个能从早说到晚的人。我表示惊叹,表示他善于养生,表示他与众不同,他就哈哈地大笑,光顾着乐了;与此同时,我和他已经走到我家的东侧,看到那个黑打扮的年轻人,正站在高高支起的铝合金梯子顶上,双手高举着木尺和铅笔,往我家偏街道一点的东山墙上,不知在画什么东西。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问呢,老支书倒是先吼上了。他中气十足地质问道:“喂!你是干吗的?”

老支书反背了双手,右手上的银杯一下一下地、颇有乐感地轻敲着自己的大屁股,见像大乌鸦停在电线杆上一般的小黑哥并不尿他,他就气愤地拆开纠缠在背后的双手,左手直指面朝墙壁忙碌的漆黑背脊,依旧大声地吼。

“没礼貌!”他吼道,“喂,问你呢?”

小黑哥终于停下手中的活,转过头来,拿着铅笔的手指了指自己的门面。

“对,就是你。”老支书口气梆硬道,“你干吗?”

小黑哥举起拿木尺和铅笔的双手,朝我家墙面做了几个画瓢的动作,算是对他的回答。

“搞宣传?”老支书自说自话道,“谁让你搞的?”

小黑哥拿铅笔的右手握成空心拳头,翘起大拇指,指了指阴沉沉的天。

“上面?”老支书到底是老支书,小黑哥演哑剧的手势,他都能读懂,“跟村里说过没?”

小黑哥又大拇指指了指天空。

“哑巴。”老支书的脸色顿时平淡了许多。但我瞧着这家伙似笑非笑的包公脸,深表怀疑,他或许只是懒得理睬像老支书这种难缠的土包子吧,又或许只是他出门干活的一种策略,言多必失,装聋作哑最为省事。我不怀疑这是私人行为,谁会吃得这么空,大冬天的,冻死冻活的,还自掏腰包上街来喝西北风?所以我什么都没问,我也没有心思问,这有什么好问的;他愿意怎样就怎样,只要不是拆屋就行。倒是老支书颇有些为我打抱不平,还在质问他:“那你跟屋主打过招呼了吗?”

小黑哥又老方一帖,大拇指戳了下天,然后用握笔的拳头向我敬了个礼。

他的样子可真像爬在树上的猴子。这个高空敬礼,我想在人世间应该是独一无二了吧。我突然感觉心情舒畅了些,就笑了笑,又对老支书点了下头,就回屋吃中饭了;尽管我一早匆匆忙忙从省城赶回来,啥也没吃,但此刻却一点都不感到饿,肚皮一直胀鼓鼓的。

每次回来,我都会肚子不舒服,胀鼓鼓的,在公交车上就急于找厕所。另外,我的心里也会突然生出芒刺来,随着公交车一路颠簸,一针比一针痛得清晰,痛得深邃。

五年前,村里的土地全被征用了,车村人顿时浑身暖热了。

你想呀,这钱是多烧的一个玩艺儿。从今往后,车村人再也不用穷得像老鼠,累得像死狗,没天没夜地在烂泥巴里滚爬了。除非你愿意抱住大额赔偿款在家发呆;要不然,有的是金钱和时间去外面潇洒。七步街上就剩下我爸妈这样的老人,才会像泥菩萨一样坐在自家门前,抠着依旧发黑的脏指甲,两只越分越开的老眼乌珠,像拍死在白墙上的蚊子血,一动不动地对着空荡荡的街头。至于被一夜暴富电昏了头的年轻人,呵呵,那是争先恐后地买了汽车,就天天飞出去,在外面拆天拆地发疯,时不时带回来一些发疯发过了头的坏消息,让窝在村里的行尸走肉般的老人们也亢奋上一阵子,重新有了活着的知觉。

就最近这两年,李家老大出去赌博,一夜输掉了二三十万;王家老二出去轧姘头,被人打开了头;赵家老三是个夜游神,才开了大半年的新车就跑去大寨河里洗澡了,结果全沉到了水底……这种事情在村里那是要多不少。也正因为是村人的事,当事人都是老人们从小看到大的,就格外地亲切与热心,见面就唠叨这些事,在家也是日嚼夜嚼,嚼过来嚼过去,赛过是一块永远嚼不烂的口香糖,让原本满嘴腐烂气息的老龄化口腔又生机勃发,永葆青春地芳香。

那时候老妈还在世,我每次回家来,她就跟我嚼这些事。她甚至连我女儿的近况都不会过问一句的,就忙于跟我嚼这些舌头,好像她是我派到村里来的卧底,见上线来人,就急于汇报工作。我发现她只要一嚼上这些事,就像输了一袋白蛋白,顿时精气神倍儿爽。这让我想到在她生命最后的二十九天,她的几个好儿子决定不再给她去医院治了,说她皮包骨头的身上已经找不到经脉,既抽不出浆糊一般的血液来化检,也扎不进针头去输液,去医院那纯粹是瞎折腾,反而于她的健康不利,就让她瘫痪在家里养吧。呵呵,在家就“利”了?她那是养病吗?是等死好不好!老爸就像狱警,搬了张靠背藤椅放在她床的斜对面,成天就窝在藤椅里,双脚搁在自己床上,默默地监视着她和我们。我的母亲呀,唯有我白天陪着她的时候才能睡一会儿,却仍在梦里流泪。她日夜默默流淌的眼泪,造成两边眼角都溃烂了,红肿了,是我去配了红霉素药膏,擦在溃烂处。但她好了一阵子后又溃烂了,并且就在第二次溃烂中溘然长逝。我想说的是,现在轮到她成为村里其他老人的“白蛋白”。人生无常,前半夜和后半夜确实是要分开来想的。

我的母亲呀,您知道吗,您的悲苦,现在人家嚼起来倒是甘甜得很呢。

您知道吗,您在,家还在;现在您没了,这个家也就不再是个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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