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音乐起源于东欧?
作者: 邓晨音乐研究是一个庞杂的领域,即使这个时代的乐迷可以轻易接触到各式各样的风格,但如何系统化地理解却非易事。
比如说,西方古典音乐、嘻哈饶舌音乐、原住民音乐,似乎各有各的乐理、技术、传播管道与社群,而且各自的发展史也看似没太多联系,但其实,从捷克作曲家德沃夏克这样的关键人物,就可以看到美国黑人音乐与西方古典音乐之间的关联,甚至能进一步勾勒出不同乐种间的相互影响。
国内对古典音乐史的叙述里,德沃夏克以及芬兰的西贝柳斯、挪威的格里格等作曲家,都被归类于“民族乐派”或“国民乐派”。这是19世纪浪漫主义与民族主义思潮在音乐上的表现——作曲家在古典音乐里引入民间乐曲的旋律或乐器,表现深挚的民族情感。
德沃夏克的《吉普赛之歌》《斯拉夫舞曲》都是脍炙人口的名曲,而更著名的就是第九号《“自新大陆”交响曲》了,这是他在1892-1895年在纽约担任音乐学院总监时的作品。第二乐章《望故乡》的著名曲调,来自他聆听非裔学生哈利-伯雷所唱的黑人灵歌,第三乐章则尝试表现出叙事诗“海华沙的婚宴”中的印第安舞蹈。
当时的美国本土作曲家,总是热衷模仿欧洲古典音乐。自从德沃夏克这位外来和尚带头采用非裔与印第安元素后,美国音乐界才开始积极拥抱本土音乐。不仅是古典音乐作曲家受影响采用本土元素,后来爵士乐等其他非裔音乐类型也在数十年间接连崛起。
为什么德沃夏克能在美国黑人音乐兴起中扮演这样一个重要推手?这当然是因为他原本已是“民族乐派”的一员。在欧洲权力核心区外围的东欧、北欧、俄罗斯等地,众多作曲家有着要发扬本土传统音乐元素的强烈意识,理所当然也乐见美国同僚走这样的方向。
吉普赛、波西米亚、匈牙利……这些民族音乐风格给了欧洲作曲家们很大的能量。在19世纪钢琴巨擘李斯特的宣扬下,吉普赛音乐有着越出常轨的狂野创造力,这也很类似后来人们看待非裔音乐的态度。
更进一步看,在整个现代音乐史的脉络中,其实可以看到两种强烈的运动方向:一种是先锋派作曲家例如勋伯格所采用的道路,也就是在西方古典音乐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现代主义的批判与实验。另一种则是取材世界各地不同的传统音乐元素,着力发展有民族色彩的现代音乐。这两种路线都在改变早先建立的古典音乐核心典范。
这两种路线也经常是交错的。比如说,风格晦涩的勋伯格也有《三首民谣》这样属于怀旧类传统民歌的作品,谭盾的作品则融合了先锋派、古典乐与中国传统元素;而爵士乐、摇滚乐发展到后来,也出现了有着先锋派实验精神的艺术家,例如科尔特兰或“地下丝绒”。
极致的“未来”与极致的“传统”,貌似是时间流里完全逆反的两个方向,但都对现状提出了不同的可能性。极简主义作曲家史蒂夫·赖希的作品充满创新,但他的先锋派作品没有承继勋伯格的晦涩路线,而是充满了非洲鼓乐与爵士乐的丰富节奏,并在中世纪音乐的“对位法”里找到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