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型社会视域下职业教育产业导师队伍建设:应为、难为与可为

作者: 谢盈盈 曾全胜

[摘要]产业导师队伍建设当前虽受到政策重视,但在现实推进过程中仍面临着任职外部支持不足、角色定位偏差、职业认同缺位等一系列难点堵点问题。对此,需进一步打通产业导师任职壁垒,营造技能共享共创生态;落实产业导师职责定位,拓展技能传承时空场域;激发产业导师内生动力,锻造工匠之师品牌标杆,以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为技能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技能型社会;职业教育;产业导师;师资队伍建设

[作者简介]谢盈盈(1990- ),女,湖南长沙人,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曾全胜(1973- ),男,湖南新化人,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湖南  长沙  410124)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体系化课题研究项目“校企协同视域下职业院校产业导师队伍建设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TX20200602,课题主持人:曾全胜)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01-0105-07

2021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提出要“建设技能型社会”;2022年4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的目标愿景。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职业教育发展迎来了更有利的条件和氛围,也面临着提升技能供给质量的挑战和要求。改善技能供给的低质与错配现状、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在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并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职教师资队伍。作为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与人才链有机衔接的主体缩影,产业导师是企业不可或缺的技术技能人才,是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前行的劳动模范,具有“多元融合性身份、多点协同性职能、多维创新性导向、多方兼顾性目标”①,将成为职业教育技能供给质量提升的突破口和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有力支撑。自2017年以来,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产业导师队伍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先后提出鼓励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但在推进落实产业导师制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任职外部支持不足、角色定位偏差、职业认同缺位等一系列难点堵点问题,如何更好地推进产业导师队伍建设成为职业教育助推技能型社会发展过程中值得重点关注的议题。

一、应为之要:技能型社会视域下职业教育产业导师的功能定位

产业导师既需拥有高超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出色的行业业绩,也需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育培训经验。相较于传统的企业兼职教师,产业导师在增进技术技能积累,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含金量方面更具优势,其作用发挥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成效。

1.技术技能积累的承载主体与联动桥梁。就产业导师的任职资格而言,教育部对入选产业导师资源库的人员在技术技能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在技术技能等级方面,必须具备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以上等级,或具有县级以上管理部门推荐意见;在技术技能荣誉方面,按获奖等级计分;在技术技能水平方面,通过发明专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认可、各级别职业技能竞赛、作品得奖或收藏等计分。由此可见,产业导师首先应是行业领域的技能强匠,是企业技术技能积累和创新的核心主体。就产业导师的岗位面向而言,其岗位设置直接面向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产业领域,其中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数量较多,职业院校则基于专业(群)面向的产业(链)和人才培养定位聘任相应适配的产业导师。基于此,产业导师既是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三链”融合的主体缩影,也将成为助推产业链升级、弥补教育链短板、纾解人才链困境,以及实现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就产业导师的作用发挥机制而言,产业导师身处产业创新驱动发展一线和职业教育教学现场,是市场、企业和院校的连接载体和联动桥梁。通过产业导师在企业和院校双向任职,能够有机结合双方的诉求,保证职业教育人才需求侧与供给侧的统一,提升职业教育技能供给的适配性,直面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出“适应性支撑”的新挑战。

《“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强调要“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关键途径,也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从这一角度而言,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是当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举措和实践创新,产业导师的作用发挥受到校企关系的推动或制约;同时,产业导师制的建立完善也能进一步带动行业企业与院校的全面合作,形成校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有利局面。

2.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的领头雁与智囊团。技能型社会建设一方面强调技能的普及,另一方面也对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出更高的期许。职业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对学生常规性认知及浅层化实践与职业能力的培养层面,还需强化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岗位迁移能力,并进一步夯实工匠精神培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升级对职业教育教师的职业性、专业性和师范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作为集职业性、专业性和师范性“三性”于一身的代表,理论上而言产业导师具备适应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发展要求的素质与能力,在教育实践中则有待进一步明确产业导师的定位与职责,才能更充分地将这些潜在的素质与能力发挥出来,转化成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现实效能。

2021年,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在附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指导方案》中明确产业导师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承担教学工作,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参与‘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这一工作要求根植于产业导师的特殊身份和高阶能力。产业导师深度了解产业的人才需求及企业的生产流程,熟知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在全面审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定位、助力优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结构、提升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整体实力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能够发挥且应该发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领头雁与智囊团作用。具体而言,产业导师肩负的任务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教育教学规划设计及落实方面,深度参与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及修订、教学资源开发及教材编制,在教学实践中优化教学内容及流程,使实践教学更好地对接企业生产过程、贴合企业用人需求。二是在师资队伍建设及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与专任教师的交流与合作,助力“双师型”教师素质提升,为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注入活力。三是在创新服务方面,积极开展项目研究,推动所在企业与学校联合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攻关,解决生产难题,汇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攻坚力量。

3.大国技能文化的传承人与传播者。过去重技能、轻素养的功利主义观念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与发展。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需要扭转这一误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的发展理念和要求,注重挖掘和发挥技能蕴藏的强大文化力,助推技术技能人才生涯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稳步发展。江恒源先生在《职业教育的真义与使命》一文中写道,“职业教育,不仅是授与学生以谋生技能,解决个人生计问题,便算了事”②“于训练职业知能时,对于学生的人格道德,一定加以精密的陶铸,务期养成社会服务的精神”③。可见,培育学生的社会服务精神、引导学生走技能报国之路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使命,也是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产业导师既是在创造社会财富中实现人生价值的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又是身为示范、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者,承载着传承与传播大国技能文化的重要使命。作为行业标杆,产业导师展现基于意识自觉与行动自觉的理性思维方式与职业精神,传达作为技能劳动者的认同感、获得感与幸福感,在彰显自我价值的同时展现技能的力量与价值,激励其他技能劳动者积极提升自我、追求卓越,激发社会对技能劳动者的尊重,助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作为工匠之师,产业导师强化立德树人责任,深度参与学生工匠精神、社会服务精神的培育过程,通过言传身教帮助学生树立严谨专注、精益求精的品质习惯和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崇高理想信念。

二、难为之境:技能型社会视域下职业教育产业导师队伍建设的偏差与阻力

从应然层面来看,产业导师对于助推技能型社会建设的作用举足轻重且大有可为,但在现实中,种种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偏差与阻力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产业导师作用的发挥。厘清现实问题,剖析导致其产生的深层原因,成为当务之急。

1.校企合作利益杠杆失衡,产业导师任职外部支持不足。从我们发放回收的157份《职业院校产业导师建设与管理调查问卷(企业卷)》和企业访谈的反馈情况来看,现实中很多企业对于员工的校企双向任职并不抱有积极态度,甚至多有顾忌。产业导师在申报时虽得到所在企业的同意,但这种“同意”多是基于“政策导向不可违”“形象工程可以有”“员工情面需要留”等因素的考虑,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认可和支持,而且对于产业导师参与院校活动的频率和程度也有所限制。这使得产业导师在时间精力投入、心态管理和资源运用上都有所羁绊,在践行和助力技术技能人才高质量培养方面也难有作为。从机制运行的角度而言,产业导师制的积极可持续运行应是以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为基础的,同时也能助推校企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但在具体实践中,部分拥有产业导师的校企双方并未建立深入密切的合作关系,也没能利用产业导师聘用这一契机在制度和运作上形成技能人才校企共育的良性互动及更广泛意义上的命运休戚与共。

作为企业的能工巧匠、技术骨干和团队的中坚力量,产业导师的任职可能伴随着分散本职工作的时间精力、影响团队凝聚力和泄露行业企业机密等诸多风险。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和人才的隶属方,天然地追求自身利益需要和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也理应会衡量是否有值得期待的收益和愿为此承担风险,或是否有可靠的协议约束可依此规避风险。目前,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仍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学校本位”倾向。院校对于企业存在各方面的资源依赖,自身却没有充分挖掘和输出优质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企业既看不到短期收益,也看不到长期潜力,校企关系匹配层面的“互利共赢”和关系构建层面的“互信互通”也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校企合作利益杠杆的失衡使得企业对于产业导师的任职以及参与产业导师队伍建设的态度都是不甚积极的,从内驱层面调平校企合作利益杠杆才是扭转产业导师任职外部力量支持不足的根本。从深远来看,这样可以解决产教融合问题,凝聚合力启动技能型社会建设引擎。

2.院校师资管理模式固化,产业导师角色定位存在偏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指导方案》明确了产业导师在教学、专业课程建设、师资建设、教研科研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其职责范围和参与程度在极大程度上被窄化、弱化。具体表现在,产业导师的工作内容指向较为单一,往往只依照课程安排上课或受学校邀请做讲座,授课完成后便离开,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完善、课程与教材开发、实训基地建设、应用技术研究等领域鲜有参与。产业导师与学校的关系更像是兜售课程与支付报酬的碎片化交易,产业导师不仅没有发挥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战略引领作用,而且由于行程仓促对学生不甚了解,在教学层面所能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有限。同时,由于鲜少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其他工作中,产业导师与专任教师的互动合作及传帮带作用的发挥也成为空中楼阁。

基于我们发放回收的134份《职业院校产业导师建设与管理调查问卷(院校卷)》和院校访谈的反馈情况分析,产业导师角色定位和作用发挥的偏差很大程度上归咎于院校师资管理模式的固化。长期以来,职业院校师资管理的重点聚焦于专任教师,企业兼职教师的管理则处于边缘化位置。不少职业院校对于企业兼职教师的管理仍旧沿用专任教师的管理模式,只是在部分项目或要求程度上有所增减。在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兼职教师管理仍存在诸多难点的情况下,职业院校对于产业导师这一新角色的管理则更加迷茫。即使国家政策文件已有明确指向,但由于院校在重视程度和管理经验上都有所欠缺,产业导师的职责定位及其落实仍处于无所适从的状态:或是与其他企业兼职教师一样无差别管理。显然,无论采取其中何种方式都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此外,产业导师特聘岗具有流动性特征,部分院校由此陷入“临时工”误区,忽视或省略对于产业导师任职的整体目标规划、具体工作的内容及方式设计、基于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考核,将产业导师的聘用演变成就事论事的“一锤子买卖”,这样既不利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文化氛围打造的延续性发展,也不利于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建设。

3.产业导师职业认同缺位,师资队伍提质增能后劲难续。教育部产业导师库遴选标准要求产业导师必须至少有5~6年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和企业培训的经历,具备一定的带徒经验并取得较好的带徒成效。虽然符合具备多年教育培训经验的遴选条件,但目前大部分产业导师对职业教育的育人规律、校情学情等还不够了解,较难在一开始就找到适切的教学方案、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曾有学者做过相关调研,“在对江苏2017、2018 年聘用的309 名产业教授的随访中发现,受访者中80%以上认为需要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培训;40%以上对自身的教学工作评价为‘一般’,17%自认‘不满意’”④。相较于教育部提出的选聘条件,地方层面的产业导师选聘没有在教育培训经验方面做出明确要求。不少院校表示,对于缺乏教育教学经历的产业导师应给予系统化的专项培训,但院校只是意识到了这一点却没有将其付诸行动。这些现实困窘不仅影响着产业导师个体的成就与造诣,也制约了师资队伍整体提质增能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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