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制度逻辑

作者: 许三珍 夏海鹰 吴南中

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制度逻辑0

[摘 要]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制度建设,须从制度基础、制度执行、制度效能和制度精神四个层面逐层铺开,在基础逻辑、实践逻辑、评价逻辑和精神逻辑的渐次推展中建构起环环相扣的现代化教育制度逻辑。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制度的基础架构及其基本遵循,是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其制度支配主体须坚持党的领导,制度目标须在历史性与现实性的双重观照中明确现代化教育的基本精神和时代使命,制度结构要构建稳定性、秩序性、开放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的组织形态。教育制度基础架构决定其执行方式,教育现代化制度执行须秉持蓄势赋能、活态执行与双向建构的实践逻辑,提升制度执行的生命力、贯彻力与检验力。制度执行水平通过制度效能表征出来,现代化教育制度效能监测要实现从静态效能到动态效能、从效率到效益、从常态监测到主动监测的逻辑转变与实践更新,实现对教育制度立体性、有效性与和谐性的全面反馈和把握。制度效能的提升则以制度精神为根本驱动,要夯筑以社会主义信仰、中国特色信念和伟大复兴信心为结构内涵的制度自信力,凝聚现代化教育制度建设的思想根脉、情志动力和心理支撑。

[关键词]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制度架构;制度执行;制度效能;制度精神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23)06-0001-08

[DOI]10.13980/j.cnki.xdjykx.2023.06.001

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它既具有自身的本质特征,又反映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普遍要求。“教育”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文化传递形式、手段和工具,教育的本质属性是传递性、工具性和手段性[1]。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本质上是文化传递形式、手段和工具的现代化。同时,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又体现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共性,即面向规模巨大的人口,旨在促进共同富裕,注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走和平发展之路。

教育制度是为达成一定教育目的而对教育事业和教育活动进行控制的一种规范体系,它是概念系统、规则系统、组织系统和设备系统的有机统一体[2]。任何制度都有其生成和发展的逻辑,即制度赖以构建、实施、反馈和革新的深层机理。合理的制度可以界定利益范围,降低交易成本,消解运转冲突。所以,教育现代化根本上有赖于教育制度的现代化。

本文将从中国式现代化的视角探讨教育制度的基础架构、执行机制、效能监测和精神内蕴等深层机理,为中国现代化教育制度建设提供逻辑路标(见图1)。

一、制度架构: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基础保障

(一)支配主体优势凸显: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制度的根本坚守

现代化教育制度体系的构建坚持党的领导。教育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规则系统,包括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党通过领导构建正式规则系统达成对非正式规则系统的影响。教育制度的正式规则由国家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制定,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教育政策法规,以条例、规定、意见等形式颁行;国家权力机关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教育政策法规予以立法,巩固教育发展成果,推动教育制度正式规则的法律化,提升其权威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所有国家政权机关都在党的领导下发挥职能和作用,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3]。

现代化教育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现代化教育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工作,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4]。要在教育决策、实施和监督等各个环节中突出党的领导作用,在党的引领下实现教育决策民主化、教育实施科学化和教育监督立体化。要明确教育制度执行标准,层层压实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复命制、问责制、追究制的建设,保障现代化教育制度的高效落实。

(二)目标置定双重观照: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制度的基本航向

首先,在历史性观照中明确现代化教育制度目标的基本精神。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教育制度目标随着历史阶段和国家建设需要的变化而变化,但始终都贯穿着以下基本精神[5]:第一,教育制度目标的基本性质是社会主义性质。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本位和人民中心,反映着社会和人民关于教育的思想、愿望和利益。第二,塑造人民的主人公意识,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续力量。新中国的教育制度是为培养国家主人和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而设计的,保障了广大人民的受教育权利,所有教育力量朝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方向聚合。第三,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新中国教育的培养目标从“德智体”全面发展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始终致力于塑造立体、全面、鲜活的生命个体。

其次,在现实性观照中明确现代化教育制度目标的时代使命。教育制度目标既具有阶段特征,又担当着时代使命。首先,新时期教育制度目标的总体方向是为现代化服务。基础教育制度要为现代化人才培养奠基,助力青少年储备现代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职业技术教育制度要根据现代化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调整自身结构,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高等教育制度要确立与现代化相适应的教育管理、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专业设置等多重目标,为现代化培养专业型、学术型高端人才;成人教育制度要设计出与现代化进程相匹配的终身学习规则体系,调动不同层次的人群为现代化建设持续发力。其次,新时期教育制度目标的基本取向是素质本位取向。教育制度要创设有利于素质培育的制度环境,其中教学制度、考试制度、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是关系素质培育和考核的四大关键制度,其设计要为素质的培养、监测和甄别服务,主动适应现代化变革需求。最后,新时期教育制度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旨归。立德树人是现代化教育的根本任务,教育制度要搭建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和现代化人才的框架结构,调动各种现代性因素为立德树人服务。

(三)结构动能四性合一: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制度的组织样态

教育制度结构是教育制度的各个组成部分间的相互关系及组合方式。纵向看,教育制度包括国家性、地方性、学区性和个体性等层级要素;横向看,教育制度包括概念系统、规则系统、组织系统和设备系统等构件要素。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曲折历程表明,一个具有强劲动能的教育制度结构须兼具稳定性、秩序性、开放性和灵活性。

首先,稳定性和秩序性是现代化教育制度结构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前,教育现代化一直处于被动施为和散点培植状态,教育制度结构松散、紊乱;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强劲的资源聚集效能,统整分散、薄弱的教育现代性因素,构建起了稳定、有序的现代教育制度结构[6]。目前,我国现代化教育制度形成了“四层次—五类型—两分支—一辅助”结构样态,其层次结构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类型结构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学制结构形成以基础教育为根基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推进分支结构;同时,还形成了终身教育辅助结构,初等、中等、高等三级成人教育层层递进,适应现代化终身学习需求(见图2)。

其次,开放性和灵活性是现代化教育制度结构的灵魂。现代化教育制度要搭建起充分的弹性空间,容纳、吸收和转化自发的变迁性因素和创造性因素。在现代化教育制度结构的改革和完善中,国家办学体制逐步形成了政府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新格局;招生就业制度形成了国家任务计划与调节性计划相结合,毕业生少数由国家分配、多数自主择业的新结构;教育投资体制逐步建立起以国家财政支持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辅的新方式。在未来的发展中,教育制度结构应继续深化改革,强化四性合一,使教育整体中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和组合方式更趋合理。

二、制度执行: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运行支撑

(一)蓄势赋能:现代化教育制度执行生命力的凝聚与释放

教育制度执行通过守正创新为现代化教育蓄积生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7]。教育制度执行的生命动能源自守正创新,“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8]。现代化教育制度执行的“守正”,在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创新”表现为“顺应实践发展,以满腔热忱对待一切新生事物,不断拓展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9]。现代化教育制度执行的创新,是教育部门主导,多元教育主体共同参与,对原有教育关系、教育组织、教育规则及教育价值进行调试、建构的活动,它创造适应教育现代化的价值尺度,通过提供新的模式,降低执行成本,挖掘教育制度的效率潜能,缔造新的教育秩序。

教育制度执行通过群众路线推动现代化教育释放生命力。中国共产党将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作为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法宝[10]。中国现代化教育制度执行坚持走群众路线,所有教育方针政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回应受教育主体的切身诉求,“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良好导向,改作风改到群众心坎上”[11]。当前“群众心坎上”的教育热点问题是教育公平、教育质量和教育负担等问题。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入学机会地区差距拉大等矛盾日渐突出,要提升教育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大乡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育支持力度,让每个孩子都享受优质均衡的教育资源。要把提高教育质量发展作为教育制度执行的核心工作,深化改革办学制度、招生制度、就业制度、教学制度、减负制度等,把教育政策落实到群众心坎上。

(二)活态执行:现代化教育制度执行贯彻力的优化与活化

现代化教育制度执行须主体与客体协同发力,变“制度强制力”为“制度执行力”,优化执行方式,确保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现代化教育制度的执行主体是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一定规范和程序将教育政策法规施加于客体,实现现代化人才培养目标;各级各类学校或教育机构则是执行客体,按照执行主体的意志开展教育活动,具体落实培养方案。“制度执行力是一种需要制度执行主体与客体共建的能力,单纯从制度执行主体方面构建的制度执行力只能称之为制度强制力。”[12]制度执行主体与客体间只有双向互动才能维持教育生态的平衡。制度执行客体是被管理者,但其意愿、需求、困境等都需要被觉察、被回应,要构建高效的教育制度执行反馈机制和调节机制,充分关注制度执行客体的诉求。同时教育制度执行客体也要提高政治素养,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国家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按照规范程序为行政机关提供决策咨询。

现代化教育制度执行须克服路径依赖,溶解制度惰性,催生制度活性,保障教育现代化成功转型。教育制度执行须克服制度惰性,即克服在教育制度变迁过程中达到效益增长临界点之后表现出的延续性和顽固性[13]。制度路径依赖理论认为,旧制度的回报递增和新制度的信息不完全市场加固了制度的路径依赖。当一种制度趋于稳定后,嵌套于其中的非正式规则会按照固有路径运行,此时任何一种改变都会比维持原状消耗的成本高[14]。制度执行时要善于协调正式规则和非正式约束的关系,完善试点改革机制,强化信息支撑,建立多维反馈渠道,深入宣传改革思想,减轻制度惰性,降低试错成本。

(三)双向建构:现代化教育制度执行检验力的发挥与调适

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制度是一种认知表现形式,制度执行以其实践性检验制度认知。制度执行是一种社会实践方式,实践是沟通主观与客观的中介,是在一定认知形式指导下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的行为,所以实践既可以改造客观世界,也可以检验主观认知。实践对认知的检验分为三种类型:其一,不改变客体,实践样态是观察;其二,改变客体但不创造新客体,实践样态是实验、生产;其三,创造新的客体,实践样态是实验、生产、生活[15]。制度执行是一种融实验、生产、生活为一体的高级实践样态,它既改造客体,又创造新客体。现代化教育制度执行,就是同时改造和创造受教育者的过程,受教育者在教育制度规约下塑造现代化行为模式,培养现代化能力,这是渐变的改造过程;当复多的行为模式和能力累积起来时,受教育主体便会产生质变,成为“时代新人”。教育制度对现代化人才这一新客体的培养过程及结果,是检验现代化教育制度效能的重要标准,可以形象地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是否达到生产目的,二是产品是否合格,三是生产是否亏本,四是产品能否出售。具体表现为:教育制度执行是否实现了现代化教育制度为现代化服务的总目标,培养出的人才是否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现代化人才,教育投入和教育产出是否成正比,培养的人才能否适应现代化需求,即人才类型、结构和数量与社会各领域的人才需求是否适配,人才自身素质结构是否达到相应领域的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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