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权与私权的冲突问题研究

作者: 陈世奇

摘 要: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的不断扩张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显著特征,其中旧城区改造不仅关系到城市现代化的发展,而且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拆迁过程中公权行使和私权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激烈,引发的社会舆论成为公众焦点。鉴于此,本文从现行的房屋拆迁制度着手分析,探究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权与私权冲突问题,并从问题剖析中提出了几点意见建议。

关键词:房屋拆迁; 公权; 私权; 冲突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21)2-098-002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现代化的建筑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增多,这些工程项目一方面可以给城市增添更多新鲜时尚的元素,另一方面可以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现状,提升人们的生活幸福指数。在对旧城区进行改造的过程中,房屋拆迁涉及到公权行使和私权保护之间的矛盾问题越来越激烈。在公权与私权冲突问题解决过程中,一方面政府作为公权行使的主要代表,需要履行自身的公共服务职责,按照相关规范,完善拆迁监管秩序,积极协调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另一方面,对于被拆迁人自身的私权需要尽可能地征求被拆迁人的参与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拆迁补偿制度,使得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1.公权和私权的界定

城市化进程伴随着房屋拆迁和城市改造,尤其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城市迅速扩张,旧城区改造范围不断扩大,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向开发商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取资金,被拆迁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房屋拆迁制度暴露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导致城市房屋拆迁已经成为社会敏感话题。探究房屋拆迁的核心问题,主要体现在公权行使和私权保护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即政府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以及对被拆迁人的合法补偿[1]。

私权主要包括公民的财产权、人身权等,即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可以由个人支配,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自由性。公权主要是指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形式的权力,通过国家机关和相关部门执行,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法治化和制度化的重要体现。从私权和公权的概念可以看出,公权主要作用是服务于私权、调整社会关系和矛盾、维护经济秩序、调解纠纷以及组织公共利益等。

2.房屋拆迁中公权与私权的冲突

现有的房屋拆迁主要可以分为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类型,其中公益性拆迁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为解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进行的拆迁,包括城市交通、市政管网、医院、学校建设等,拆迁费用来自于政府,同时对被拆迁人进行的补偿也由政府承担。商业拆迁则是由开放商为主导,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房地产开发、商业设施以及娱乐场所建设等,拆迁费用和补偿都由开发商承担[2]。因此,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涉及各方利益关系,面对公权与私权的矛盾冲突问题,更加强调矛盾问题的有效处置,以构建公平、公正的环境。具体而言,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公权和私权之间的矛盾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交易自由权的侵犯

房屋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享有交易自由权。但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政府过多地对被拆迁人的交易自由权进行干预,会导致私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尤其是在商业性拆迁活动中,政府通过颁发拆迁许可证,使得相关部门进行强制干预,没有进行公平、有效的听证会,剥夺了被拆迁人的交易自由权。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于公权与私权的矛盾冲突之处,最为突出的在于交易自由权的侵犯。由于各方利益关系的存在,导致在拆迁中政府以行政等方式对被拆迁的交易自由权以其他变相的方式进行干预,这就会对私权形成直接影响。因此,在城市房屋拆迁中,野蛮式的处理公权与私权的冲突问题有所表现。

2.2侵犯公民房屋所有权

房屋作为公民的不动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一些公民终身奋斗的目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面对的是自己最重要的私人财产,应该享有支配权和自主权。但是政府通过单方面发放拆迁许可证,制定补偿价格等方式强制干预,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财产所有权,并且在财产权被侵犯的同时,对于安置和补偿权力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进一步引发了严重的纠纷[3]。

2.3侵犯了公民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影响下,房屋拆迁所进行的补偿主要涉及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对土地的使用权没有进行明确规定,造成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拆迁的实际目的是为了使房屋极其附属物下土地的使用权丧失,但是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经过开发利用后,土地自身的价值提升,再加上拆迁区域的地理位置,会产生城市土地级差。因此,土地使用权不予赔偿是对被拆迁人拆产权的严重侵犯,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秩序。

3.有效解决公权与私权问题的重要性

在新的时代环境之下,城市进程的推进,是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重要内容。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房屋拆迁所涉及的矛盾问题日益尖锐,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对依法治国的推进形成影响。因此,在审视时代环境中,有效解决公权与私权的冲突问题,是城市发展进程的重要工作,也是构建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为依法治国的推进创造良好的时代环境条件。

3.1公权与私权问题的解决是推进城市房屋拆迁的工作要点

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城市拆迁所涉及的社会问题面比较突出,也是造成当前公权与私权问题突出的主要问题之一。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化发展进程,解决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建设,关键在于落实好公权与私权的问题解决,从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为城市拆迁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方面,城市房屋拆迁涉及面广,将可能涉及到的公权与私权问题进行有效解决,能够为拆迁工作的推进创造有力条件,加快深化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建设[4];另一方面,公权与私权问题的发生与演变,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更不利于政府公信力的建立。在问题的解决中,可以基于法律法规,从深化问题解决等角度推进社会文明发展。

3.2公权与私权问题的解决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范畴

依法治国的推进,是新时期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依法治国视域中,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权与私权问题的有效解决,是进一步夯实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实际上,对于公权与私权问题的有效解决,是从依法治国的角度出发,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在依法管理开展中,科学处理公权与私权问题,在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之下,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落实到位。对于新时期的城市拆迁工作,所涉及的利益关系面更加复杂,更加要求从不同的社会层级面,从依法治国的视域空间,依法依规解决房屋拆迁中的公权与私权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3公权与私权问题的解决是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重要内容

在房屋拆迁工作中,关于公权与私权问题的表现及演变,往往具有急剧的发展性,要求在规范化工作开展中,实现对问题的有效解决。首先,在公权与私权问题的解决中,应从规范化角度出发,强化对房屋拆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设,保障问题有效解决,避免矛盾冲突的激发;其次,公权与私权问题的关系并不是矛盾对立面的形式,而是可以在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进程中,实现房屋拆迁中公权与私权问题的有效解决,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因此,公权与私权问题的解决是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化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4.公权与私权的问题解决

《城市房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应该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进行确定,规定为了保证评估的公正性,价格评估工作应当由取得国家或者省房地产估价资的机构进行,评估机构可以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下面就对公权与私权的问题解决进行详细分析:

4.1正确界定公权与私权行使范围

正确界定公权与私权的相互关系,在公益性拆迁方面,政府主导行为,通过城市改造和公共设施建设来在为社会、群众牟取福利,并且在拆迁过程中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并且所有流程符合法律规范以及公平性原则。在商业性拆迁方面,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进行拆迁,整个流程符合民用发的自治机制,行政权力不应该进行强制干预。

4.2建立健全的城市规划制度

城市规划符合群众利益,给城市居民提供公共设施的同时,也需要公民参与到城市建设当中,减少政府部门对公民私权的干预以及城市规划专家个人利益观念的局限性对私权造成的影响。通过科学有效的城市规划制度,调整房屋拆迁秩序,通过公众的监督,确保整个城市规划流程的公正、公平、公开,避免因为领导层决策变更而出现偏差,减少个人因素的影响,对城市规划的良性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4]。从城市发展角度而言,城市规划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动态性的过程,建立完善的城市规划制度,能够更加有效地去促进城市规划发展的制度理论完善,进而推动城市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4.3依照法定程序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享有公开参与听证会去权益,通过积极有效的谈判,消除和化解被拆迁人对拆迁决议和赔偿政策之间的权衡问题,通过法律手段避免拆迁权力的滥用和乱用,公开城市规划制度,避免一些政府部门的腐败行为[5]。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有效规避房屋拆迁中公权与私权的冲突问题中,应坚持依法实施原则,在法与理的有效均衡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拆迁,这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

综上所述,城市建设中有关房屋拆迁公权和私权冲突问题,已经逐渐演化为舆论热点,如何解决房屋拆迁中公权与私权的冲突问题,成为法律工作者不可避免的问题。在现实中,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屋拆迁制度,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好城市建设和公民财产保护之间的关系。政府在公权使用方面,要从公益性角度出发,以公共利益需要为基础,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1]林晶晶.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8

[2]刘采利.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的利益保护[D]贵州大学2007

[3]刘祖斌.论城市拆迁中政府不当行为的法律调控[D]四川大学,2006

[4]钱飞.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反思与完善[D]复旦大学,2008

[5]李茂红.论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的法律保护[D]西南政法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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