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音乐教育的历史演进
作者: 于丽摘 要:音乐教育是音乐艺术和音乐思想的重要传承途径。在夏商周时期,音乐教育出现萌芽,并且经历了巫术神秘化到系统化贵族化的过程。春秋战国时期,儒家重视音乐的重要教化功能,将音乐作为君子六艺的必备环节。从汉代到明清时期,音乐教育的专业机构的建立完善,逐渐发展成为服务于统治阶级政治仪式和君臣享乐的专门性技能教育机构。
关键词:古代音乐教育; 历史; 演进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5)04-153-001
一、夏商周时期:音乐教育的系统化和贵族化
音乐作为社会文化形态,在古代出现直接从劳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号子。原始音乐广泛出现于宗教祭祀活动。夏商周时期出现学校的组织机构,确定了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对象等。《孟子》中:“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商朝的音乐歌舞是进行政治统治的重要工具。统治阶级学习音乐教育,是为达到维护阶级统治的目的。周朝推崇礼乐执教,从对天神的祭祀转移到强调等级制度的社会道德规范。《周礼·春官·大司乐》提到:“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成均即为古代学校,大司乐即为中国古代的乐官。有学者将成均解释为“以音乐教育为重要内容的学校”[1],这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周礼》是一部通过官制来表达治国方案的著作,不涉及建立机构。并且成均之法解释为乐律学理论明显过于狭窄,具体参见刘勇的《“成均之法”辩》。[2]
二、春秋战国时期:儒家音乐教育思想的一枝独秀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思想史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璀璨时代。音乐教育突破周朝礼乐制度的刚性制约,私学逐渐在各地兴盛。在儒家、道家、墨家等学派中,最为重视音乐教化功能的是儒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是音乐教育的倡导者。孔子花费多年的心血整理古代文献资料,其中对于《诗经》的整理和教授,对于有教无类的教学理念的弘扬和践行,为中国音乐教育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孔子认为音乐具有重要的教化功能,能够培育美好的道德品质和提升人的精神生存世界。他将音乐作为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的必备环节,列入教育课程,并视为君子成长必不可少的重要技能。孔子强调礼乐治国,将礼乐并重,并通过礼乐教育贯彻儒家学说“仁”的道德实质,实现教化民众,治理天下的政治功能。在《论语·阳货》中,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孔子要求从礼仪的玉器、钟鼓等外在形式中发掘所承载的教化内涵。在这里,孔子对音乐实现了祛魅化和人文化的双重进程,消解音乐与巫术相联系、与鬼神相沟通的形而上的神秘功能,建构了音乐人文化的教化功能。孔子倡导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成为儒家经典的审美教育思想。
三、从汉代到明清时期:音乐教育专业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短暂而强大的秦朝推行刚性的法家治国理念,焚书坑儒,禁止私学。作为《六经》之一的《乐经》也随之亡于秦火,成为中国音乐史的一大损失。汉代统治者采纳董仲舒“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将官学与私学并举,推动儒家思想的广泛传播。儒家思想开始渗透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逐渐成为中国民族心理的深层次价值结构。统治者高度重视音乐的教化功能,沿用秦代的乐府名称,设立了汉代的乐府,专门从事收集编纂各地民间音乐以了解人心向背、整理改编与创作音乐、进行演唱及演奏等工作。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纷争,客观上促使民族大融合和文化大交流,导致民间音乐和宗教音乐合流,异域音乐和中原音乐交融,从而形成丰富和多元的音乐文化。魏晋时期,清商乐兴盛。魏三祖曹操、曹丕、曹睿起设立专门管理清商乐的音乐机构,称为清商署。到盛唐时期,政治较为清明,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统治者崇尚儒学,重视音乐教育功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音乐教育机构(太乐署、鼓吹署、清商署、教坊、梨园等)。太乐署机构庞大,主要成员包括乐官、乐正、博士以及助教,研究和演奏范围包括雅乐和燕乐。始建于唐高祖武德年间的教坊专门负责管理在宫庭中演出歌舞、散乐等的男女艺人,并负责宫廷俗乐的教习和演出事宜,其演奏内容以民间娱乐音乐为主。梨园是唐朝宫廷音乐水平最高的专业音乐机构。《新唐书·礼乐志》载:“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李隆基将宫廷中的歌舞伎集中在梨园,学习歌舞戏曲,以供宫廷宴乐。这成为历史上最早的大规模训练戏曲歌舞演员的培训场所。
宋元时期的音乐教育模式主要继承于唐代,设有太乐局、鼓吹局、大晟府、教坊、教乐所等音乐教育机构。在朝廷大宴、重大节日、皇帝游幸、赐大臣筵席等政府重要场合,由教坊演奏乐曲、剧目、歌舞之类。宋代宫廷音乐保持了唐代宫廷音乐的基本格局,雅乐是主导观念。在正殿进行典礼时,多用雅乐,在别殿设宴祝寿时,多用教坊乐。雅乐承载意识形态的社会教化功能,同样认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明清时期,文化教育总体倾向于保守和僵硬。音乐教育成为技艺的传授,内在的音乐教化功能相对淡化。明朝朝廷的音乐、礼仪之事归于太掌寺管理。宫中的歌舞音乐之事归于教坊司管理。清代制度主要继承明朝,朝廷中主要是隶属于太常寺和礼部的乐部。宫廷的礼乐机构为升平署。统治者较为重视华夷之辨的正统问题,雅乐作为正统的一种表现载体,自然受到重视和扶持,因此雅乐得到一定程度的复兴。朝廷的典礼音乐为正式场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讲究政治形式和程序规范,逐渐失去活力。民间的娱乐音乐逐渐兴盛,出现了变雅为俗的要求,以戏曲为代表的娱乐形式逐渐普及,众多政府机构和富贵商人都蓄养戏班。
基金项目:咸阳师范学院专项科研基金项目(12XSYK065)。
参考文献:
[1]卢康娥.音乐教学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M]2008年1月,第28页
[2]刘勇.“成均之法”辩[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第22页
[3]俞启定.中国教育制度通史[M]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第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