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幼儿之间的争吵
作者: 张华摘 要:结合四个案例说明幼儿之间的争吵现象,教师对幼儿争吵现象的分析,采取适当的方法,给予正确的引导,让幼儿在争吵中得到能力与优良品质的培养。
关键词:幼儿教育; 争吵现象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08-112-001
从事幼教工作11年,我深切体会到:当孩子走出家庭步入幼儿园与同伴游戏时,他们的自我为中心及惯有的处事原则,时常会导致争吵发生。有时为了一把小椅子,为了争一件玩具,甚至为了一张小纸片而吵闹。看到这些场面,老师们时常会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制止。原因很简单,首先,怕影响班级的正常活动秩序;其次,怕影响幼儿良好品行的形成;最后,怕幼儿之间互相伤害引发家长对教师的不满。但是,幼儿之间的争吵不同于成人间的争吵。有人曾对各年龄班幼儿争吵现象进行过观察记录,从争吵的频率、持续时间、起因等方面进行统计,从中可以看出:幼儿争吵的频率高,持续时间短;幼儿争吵原因大多数是由于对规则不明确、不遵守而造成的所有权的争执。那么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幼儿之间的争吵,应该怎样应对呢?
一、在争吵中培养了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案例1:桌面游戏时璐璐和湘豫在玩雪花片,湘豫面前已经有了一大堆,璐璐看到了就从她那里拿掉了许多。湘豫立刻抢了回来,璐璐又拿了几片,并和另外几个女孩一起说:“你真小气,不和你玩了。”湘豫在女孩们的围攻下大叫:“这是我先拿到的,小心我揍你们。”说完,湘豫用脚狠狠地踩了璐璐一下。璐璐很冷静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我,而湘豫却委屈得哭了。这一情况让我感触良多:争吵使一些平时话语不多的孩子变得口齿伶俐,用词丰富。可见,在争吵的过程中,他们丰富的想象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得到了充分发挥,更重要的是他们都表现得很有主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想法。
二、在争吵中孩子学会了宽容与谦让
案例2:户外活动时,孩子们最喜欢玩呼拉圈了,当我说:“第五组小朋友去玩吧!”只见广成和杨杨一同拉着红色的呼拉圈不放,两人僵持着。于是,我走过去问:“你们在干什么呀?”广成不高兴地说:“我先拿到的,他要抢。”杨杨也说:“是我先看到的。”我微笑着说:“你们都说先拿到的,那该怎么办呢?这样大家都不玩呀!”广成想了想说:“那么你就先玩吧,等一会儿再让我玩好吗?”杨杨高兴地说:“好吧!我们一起玩吧。”说完他们就开心的玩了起来。从中可以看出,虽然两个孩子都拥有很多的玩具,但是当遇到分享的时候,矛盾又产生了。这是因为孩子进入幼儿园后缺乏与同伴交往的经验,从而产生和同伴的争吵。但是就在那矛盾火花点燃的一刹那,孩子们会慢慢意识到世界不是他一个人的,并不是人人都得听他的,并不由他一个人说了算。就这样,在一次次的争吵中他们成长了,明白只有遵守约定的规则,调整自己的行为,才能使自己和小伙伴玩得开心。老师这时对幼儿间的争吵既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为了避免冲突而将幼儿置于温室中,关键是教会幼儿自己解决冲突,逐步学会宽容,谦让别人。
三、在争吵中提高了幼儿明辨是非的能力
案例3:吃饭前我让孩子们去洗手,突然间从卫生间里传出哭声和争吵声。原来,军军在洗手时把水弄在了馨馨的裤子上,都湿掉了。军军说:“是这个水龙头的水太大了,不是我故意的。”可馨馨哭着说:“就你弄的,你赔!”这时候天逸走过来,边用手帕给馨馨擦眼泪边说:“馨馨不要哭了,军军不是故意的,我们一起去吃饭吧。”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幼儿年龄虽小,却已有了一定的道德标准。他们之所以发生争吵,是起初都认为自己有理,这说明他们都有了一定的是非观念。虽然幼儿这种是非观念还比较肤浅,但是却很可贵。在上述事例中,老师只是在认真观察分析的情况下,对幼儿给予了不露声色的引导和帮助,这样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四、做好班级常规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争吵
案例4:在看书时我提出要求:书放在桌子中间大家一起轮流看。第一组的薇薇和锦涵都急着想看,两人分别扯着奥特曼的书说:“是我先拿到的,放在我这里。”他们同时把书往自己面前拉,完全忘了老师的要求;第二组的佳羽和子文也在抢,子文在把书拉向自己,而佳羽是在想办法把书放在中间,嘴里还在提醒子文“你别抢了,老师说过把书放在桌子中间大家一起看的。”子文却说:“老师没有说。”就这样他们吵闹起来。这两组幼儿都在争吵,显然第一组幼儿的争吵没有多大价值,而第二组孩子的争吵则不同。作为老师在处理幼儿之间的争吵时既不能简单否定,一概制止,也不能听其自然,任其发展,应该给予巧妙的干预,以鼓励必要的语言争辩,抑制动作暴力的参与,引导幼儿从争吵中获得公正的合理的结果,使幼儿的争吵产生积极的社会化价值。这一案例告诉我们要减少“无谓争吵”,关键是活动规则要具体、明确,便于幼儿理解与操作。例如:“游戏时不能独占玩具”这一常规,通过师生讨论一起制定细则:1.看图书时,图书放在桌子中间看一本拿一本,看完要还回原处;2.搭积木时,积木放在桌子中间,用一块拿一块;3.几个人玩一种或一个玩具时,要轮流玩或合作玩,让大家都玩到等。
五、教师不做盲目的“大法官”
幼儿之间争吵时,老师如果像个“大法官”,对孩子的争吵不时介入,幼儿自然会产生一种依赖心理,久而久之遇事就会慌张,没有主见,被动等待成人来解决。因此,在没有求援要求或是无身体伤害的前提下,老师不要直接干预,而应先观察,给幼儿充分的争辩时间,以使双方在争辩的过程中明辨是非,锻炼能力,促进个性的健康发展。但事后老师应及时了解争吵的起因和结果,教给孩子更多的自我保护知识,给予恰当的评价。还可以创造机会,给他们自己解决问题的权利和空间,让他们在争吵中自我判断、自我反省、自我处理,在争吵中成长。
总而言之,孩子之间的争吵与纠纷并不可怕,教师和家长无须一看见孩子争吵就大声呵斥。只要我们不断提高自己对幼儿争吵现象的分析判断能力,采取适当的方法,给予正确的引导,必要的争吵对幼儿也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