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反思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背景下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探讨
作者: 付勇 钱文静摘要:作者对现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进行了一定的反思,并结合课改先行省份的各种做法,对四川即将实行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进行了一些不成熟的探讨。
关键词:毕业会考;学业水平考试;反思及探讨
中图分类号:G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1)1-026-001
一、现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利与弊
高中毕业会考,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定性是“国家承认的省级普通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顾名思义,它的主要功能是决定学生是否毕业的主要标准,并带有参加高考资格认定(类似于上世纪80年代高考前的“预考”)及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等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校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社会高学历人才的不断涌现,以及对中等技术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都使得普通高中学历显得略微无足轻重。因此,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基[2000]12号),对相关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调整,如将是否继续组织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统筹权下放到了省级,要求继续实行毕业会考的地方“适当减少会考科目,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对学生实验能力和其他实践能力的考查;淡化会考成绩与高考报名、录取的联系等。
用教育部的改革标准来衡量,四川现行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大致有如下特征:一是考试内容全面而相同;二是考试战线长,从高一到高三,每学年都有会考科目;三是考试组织权力逐步下放;四是考试机会多次;五是考试结果运用单一,基本上仅作为学生毕业标准来运用。
如此的会考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逐步暴露了许多弊端,会考成为了一项几近“名存实亡”的考试项目。一是未充分体现教育公平性。二是额外增加了学校、学生的课业负担。三是考试信度难以令人信服。不少地区出于对学生的“爱护”,以及对当地教育评价的有利,一般都会放宽标准,在组织、实施、监考、评卷、统分等方面失之于宽,甚至有极个别的教师在考场上纵容、协助学生作弊,这导致绝大部分学生在会考补考后都会顺利及格,而事实上不少学生从正考到补考的成绩都相当得差,所以,许多高校招生基本不考虑学生会考成绩也就在情理之中。
二、当前课改先行省份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概述
正因为现行毕业会考制度存在种种弊端,所以基层学校、教师对取消会考的呼声很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精神,高中毕业会考将被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取代,而且会被更加重视和强化。
从名称的变更上来看,学业水平考试更具科学性和指向性。因此,高中新课程下学生的考试评价体系就趋于完整。
当前,高中课改现行省份都实行了学业水平考试,但实施内容、组织方式及结果运用等却各有不同。在目的功能上,各省的学业水平考试都集中体现了学生毕业标准之一、高校招生参考依据、学校教学质量衡量指标三大功能,部分省增加了“检验学分认定质量”的功能。
三、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探讨
面对课改先行省份莫衷一是的做法,四川省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如何制订,如何有效解决矛盾、消除弊端,并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让学校、教师、学生、社会满意,是值得认真思考和探讨的问题。笔者经过认真学习、研究,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是必须忠实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精神。首先在学业水平考试的“存废”问题上,绝对不能违背教育部、四川省的课改精神,必须态度鲜明——不打折扣地开展学业水平考试。其次是正确解读概念。“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一词,包含了几层含义,即实施对象是具有我省普通商中学籍的学生,主要目的是检验学生全方面的学业水平,其形式是考试。
二是必须保持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对独立性。高中课程改革极容易走入的误区就是“高考指挥棒”,围绕高考来开展各项改革。学生“学什么”是根据高考“考什么”决定的。同样,学业水平考试非要和高考挂钩,就一定会被高考“牵着鼻子走”,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选拔性考试。因此,学业水平考试应该保持相对独立性,定性就是评价学生的学业修习水平,其结果运用怎样、被谁运用不是制度制订所应考虑的问题。我们相信,只要提高信度,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必定会在高考招生、企事业单位招工、学生参军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等方面被采用,随之也会为基层教育工作者、学生、社会所理解认同。由此可见,诸如海南、广东将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一部分,或者取消高考科目进入学业水平考试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三是必须充分考虑全省普通高中的种种实际。首先是紧紧围绕课程设置来确定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将科目、模块、必修、选修、教学进度等各种因素考虑进去,不至留下政策漏洞和自相矛盾之处。其次是要切实减轻学校、教师、学生负担。学业水平考试一旦成为全省统一的全科目考试,其级别几近高考,在组织、实施、管理、阅卷等方面必定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生也必定会高度重视。因此,要尽量减少学业水平考试的次数,可以将学业水平考试在某一时间全科目集中开考,并与期末考试合二为一,补考最多设置1次,以减轻各方面负担,又保证了学生之间的公平性。再次是真正让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成为参加高考的“准入证”。从学历取得的顺序上说,低一级学历的取得是申请高一级学历的前提条件,学生参加高考的基础也应是取得高中学历。但是,现行的毕业会考制度下,学生最后一次补考是高三下学期的3月份,而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却是高三上学期的12月份。换言之,学生即便不能高中毕业,也可以顺利参加高考并进人大学学习,相当于一个没有高中学习不合格的学生却拿到了大学学历。如此,毕业会考就不得不被学生及各级教育部门所轻视,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所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计、发布、复查完成的时间,一定要在高考报名之前。
综上所述,现行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是势在必行的,取而代之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必须真正检验出学生学业水平,成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让我们的普通高中教育体系更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