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人学思想之人的存在论
作者: 顾 明摘 要: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基于对现实社会人生的深切关注,系统阐发了以人的存在、本质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人学思想。他们通过对心、性、群的探究,揭示了人之现实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而预设了以仁、义、德性为本质特征的“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模式,指出了一条由他律到自律,道德主体自觉修习践履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先秦儒家;人学思想
中图分类号:1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0)10-147-001
人的存在论,即先秦儒家对人“生而自然”的本性及存在现状的探讨,由此说明了现存之人的不完满性,揭示了改变这种不完满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其人学思想的进一步展开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人生而有欲”。体现人的基本生理心理需要的欲望是人性的重要方面,先秦儒家基于对人的生存现状和生命价值的深切关注,明确肯定“欲”的存在和满足具有天然合理性。“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荣辱》)“虽为门守,欲不可去。”(《正名》)“欲”乃人受之于天、生而具有之性,必须得到一定的满足。荀子还从礼的起源出发肯定了欲。“礼者养也”,“礼之所起”就是为了解决人们欲多而物寡的矛盾,同时,先秦儒家还着重揭示了先天之欲可能给后天之人带来的危害。孔子认为无度之欲是有害无益的,必须“戒之”。荀子具体说明了纵欲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就社会而言,纵欲会导致纷争四起、天下悸乱。“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无争;争则乱。”(《礼论》)就个人而言,纵欲看似利已,实则害己。这不仅是因为天下悖乱、财富有限,暂时的纵欲之后仍不免于饥寒贫困,更是由于人在纵欲中往往过于看重外物而迷失自我。所以,人的欲望是人性恶的根源,其中潜含着为恶的可能,荀子称之为“性”。
通过对人生而具有之欲的深刻体认,先秦儒家揭示了现存之人的不完满性,天性之欲尚未得到应有满足,而其中亦潜含着为恶的可能,故必须改造人的生存现状,提高人的生命境界。
“心之官则思”。中国古人普遍认为心乃“天之所与我者”(《告子上》),先秦儒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心官所独具的能动性。“耳目之官不思……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同上)这个“思”,或作为知性的思维活动,或作为包括知、情、意在内的一切活动,都说明了心是能动的。这一点在荀子那里更明确。“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自禁也,自使也;自夺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故口可劫而使墨云,形可劫而使诎申,心不可劫而使易意;是之则受,非之则辞,故日心容其择也。”(《解蔽》)心是自主能动的,它主宰着形体神明,不为外力所劫。荀子认为心的这种能动性主要体现为“生而有知”(同上),具有“征知”之能,能够根据五官应物而产生的印象察而知之,缘耳而知声,缘目而知形。先秦儒家虽然将心之能动性视为生而具有,没有意识到其现实根源——实践,但他们至少看到了这种能动性与人的独特“心”官之间的必然联系。心既然是能动的,那么这种能动性趋向何处呢?孟子认为心的能动性主要是一种趋向于仁义礼智的为善能力。“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告子上》)心在运作活动时,自然会趋向于道德理义,产生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荀子虽主“性恶”,但也肯定了心使人具有向善的可能。由此,先秦儒家表达了“人皆可以为尧舜”、“涂之人可以为禹”的乐观与自信,解决了其人学思想中人完善自我的可能性问题。
“人之生不能无群”。“群”,即人们在实践中结成社会关系,形成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社会属性。对此,先秦儒家亦有所体认。在孔子、孟子那里,人合群的社会性是天然合理的,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荀子进一步探讨了这个“前提”的存在理由。首先,“人之生,不能无群。”(《富国》)荀子从人类改造自然、求得自身生存发展的层面上揭示了“群”之必然。和其他动物相比,人的自然禀赋有些先天不足,“力不若牛,走不若马”(《王制》),这决定了彼此孤立的单个人是无法生存的,“离居不相待则穷。”(《富国》)然而人最终却能“牛马为用”,其原因就在于“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王制》)人特有的社会性使人成为能够胜物、用物的主体。其次,“明分使群。”人之“群”并非无任何区分的混合,“群而元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王制》)为了能够和谐、胜物,必须“明分”。这里的“分”,包含着对“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所决定的必要社会分工的肯定,更是指宗法政治上严格的等级名分。“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富国》)这体现了其思想的阶级性。而这种阶级性恰恰说明了先秦儒家观察人的社会性视角。在宗法等级制社会中,由社会性视角观察到的人必然是带有阶级色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