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我国“剩男”“剩女”的根源与出路

作者: 王逸曼

摘 要: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我国“剩男”“剩女”日益增多。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视角,结合马克思主义婚姻观探讨现代社会“剩男”“剩女”形成的社会客观原因和个人主观原因,并提出建议,促使其早日建立家庭以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婚姻观; 大龄未婚青年

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0)12-145-002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大幅提高,人民物质生活资料日益丰富,人们可以更加自由地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因而出现了大量“剩男”“剩女”不足为怪。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视角,结合马克思主义婚姻观探讨现代社会“剩男”“剩女”以及他们形成的原因与解决方式是科学有效的方法。但是“剩男”、“剩女”不是一个科学的定义,而且有歧义——“被剩下的”,因此不妥,改为大龄未婚青年。

一、造成大龄未婚青年的社会客观原因

1.大龄未婚青年是社会发展的结果

大龄未婚青年从表面看只是一个婚姻问题,实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1.1高等教育的普及从客观上推迟结婚年龄。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大大增多。青年人大学毕业年龄一般是24岁,然后开始自己的事业,学以致用,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抱负。由于机遇和能力等各方面综合因素,有的人一毕业就发展得较好,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历经坎坷才可能获得成功。现代人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有的人由于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等造成了上班路途遥远、交友范围狭窄从而找不到合适的异性。因此,这些年轻人毕业后需要奋斗几年才会考虑个人问题,这样也就造成了很多大龄未婚青年。

1.2经济拮据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在就业方面,2004年,我国城镇失业率已经接近十个百分点,2006年我国高校毕业生约为435万,可社会所能提供的职位仅为167万。社会稳定工作难度加大导致大学毕业生面临的巨大就业压力。“就业状况的不稳定”导致年轻人不敢结婚,没有一定经济支撑的年轻人也就没有能力组建家庭。而且,由于种种因素,买房成为了结婚的前提条件,这样一些买不起房的想结婚者,只能在围城外徘徊。

1.3女性意识的崛起。列宁曾指出:“……甚至在完全平等的条件下,妇女事实上仍然是受束缚的,因为全部家务都压在妇女身上。妇女担负的家务多半是非生产性,最原始、最繁重的劳动。这是极其琐碎而对妇女的进步没有丝毫帮助的劳动。”①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接受高等教育,从事高层次高回报的工作,涌现出了许多政府部门女领导、女教授、女企业家和其他的“女强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正是妇女与家庭领域打交道,没能像男子一样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才导致妇女的从属地位。②那么,按照正常推理,这些优秀女性在家庭中可以承担传统男性“养家”的角色,而她们的配偶应该多关注家庭,多做家务和照顾子女或者与妻子共同分担。但现实情况是女性不仅要在外面奋力拼搏,还要在家里当贤妻良母,这与列宁的见解不谋而合。社会舆论面对职业女性频率很高地提到“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却很少提到男性。因此女性十分辛苦地承担两份责任,从身体到心理要不断地变换角色。如果职业女性不兼顾家庭还要被冠以“女强人”,似乎“女强人”就不是女人了。“女强人”这个词本没有错,但放在特定的情况下就成为刺向职业女性的利器,将一个普通女子“妖魔化”了。有些人认为女性过于辛苦,号召女性“回归家庭”,倘若成真,女性又回到了恩格斯所说的从属地位,现有的权益全部丧失,这是历史的倒退。

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男性在家务劳动方面有了很大改进,但情况仍不乐观。男性在家庭只是承担着“协助”妻子的角色,而且这种情况只存在于部分地区。很多男性从观念到行动上都不分担妻子的家务,并且无视这种劳动付出。

现代社会工作压力大,强度高,一部分女青年在工作之余已没有精力承担家务劳动,并且没有寻找到理解自己的合适伴侣,所以“不婚”,成为大龄未婚女青年。除此以外,女性一旦结婚,很快面临怀孕生子,导致工作的中断,这个时间少则一年,多则几年,甚至部分女性从此当全职家庭主妇。产后女性回到工作岗位实质上是重新融入单位,重新开展工作,同时要抚养子女,一旦两者不能兼顾,势必影响工作,耽误工作升迁,这也是女领导人数不多的一个原因。因此,一些女青年有这方面的顾虑,从而大龄未婚。

2.大龄未婚青年是中西方思想文化碰撞的产物

大龄未婚青年中不乏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传统模式的挑战。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认为单身是前卫、时尚、现代的生活方式。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思想涌入国内,我国新一代年轻人敢于创新,追求标新立异,他们在婚姻观上也与世界接轨,也造就了一批大龄未婚青年。由于现代社会日趋开放,普遍尊重个人的想法与选择,结不结婚是每个人的自由,是个人的选择。人们对那些只同居不结婚的年轻人不会做过多的干涉,与以前相比要宽容许多。这是造成大龄未婚青年的另一个原因。

3.大龄未婚青年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现代社会存在着一些不良风气,一些人在选择配偶时心理浮躁,过于看重对方的物质条件,出现了所谓的“拜金女”。社会对青年建立一个正确的婚姻价值观缺乏一个科学有效的引导,学校也没有开设这方面的课程。

二、造成大龄未婚青年的个人主观原因

1.缺乏独立性

城市里基本上是独生子女,其中不乏被家长宠爱长大的,每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这部分青年从表面看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人,但是他们并不成熟,有的甚至生活都不能自理。不管他们从事什么工作,取得多大的成功,他们依然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独立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独立,还包括精神上的独立,一些人从心理上就拒绝长大,从心理上依赖父母,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人,一个可以撑起国家、社会、家庭的人而存在的。他们在择偶时容易迷失方向,在外力的作用下形成困惑,特别是那些缺乏主见的人,对于旁观者的闲言碎语、种种世俗观念、父母亲人的褒贬可能会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从而错过良缘。一个心理没有“断奶”的人是不愿意承担家庭责任的,因为他从思想上还没有做好准备。

2.缺乏情商

一方面,一些人由于性格上比较内向或者是过低地评价自己而产生自卑,从而导致了他们在与人沟通上的不自信和不善长,缺乏与异性的良性有效的互动交流,以至于丧失了许多成功的机会。另一方面,城市独生子女由于倍受宠爱容易造成“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这种性格缺陷。婚姻需要两个人共同努力才能维持,没有人会接受无休止的索取。

3.自我定位不准

一些大龄未婚青年由于对自身定位不准,把自己估价过高从而把择偶标准定得很高,久而久之就错过了最佳择偶年龄,这种情况在不少大龄未婚女青年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

有相当部分女性认为自己条件优越,相貌、气质、人品、职业、学历、家庭背景和社会地位都不比别人差,甚至明显优越于他人,她们不愿意嫁条件不如自己的。在错过了很多机缘后,她们成为了大龄未婚女青年,但仍然坚持标准,不甘流于平庸,流于世俗;绝不凑合、草率成婚。这些大龄未婚女青年特立独行,宁缺毋滥,不愿意像有些已入“围城”的人那样重蹈同床异梦、没有感情交流的婚姻的覆辙。她们仍然认为自己非常优秀,而且比年轻的女孩成熟,社会阅历也丰富一些。

一般情况下,男性在择偶的标准上定位于找一个生活上的伴侣,他们不以自身条件为标准对女性各方面的要求做去苛求,所以即使配偶在相貌、职业、学历等各方面都低于自己也不会在意。由于他们对婚姻的要求和期待比较实际,所以一个各方面都较优越的女子,也不一定是男性心中的理想配偶。

4.坚持独身主义

婚姻是神圣的,强调专一和唯一性。然而现代社会出现了一些不好的现象,养情人,包“二奶”层出不穷,马克思曾指出“婚姻不能听从已婚者的任性,相反地已婚者的任性应该服从婚姻的本质,”③恩格斯也曾指出“如果这种本性表现出每两年就要求新的爱情,那么他白己应当承认,在目前情况下,这种本性或者应当加以抑制,或者就使他和别人都陷在无止境的悲剧冲突之中。”④所以,一部分青年不愿受婚姻的羁绊,不愿承担家庭责任,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他们中也有人认为现代社会生活成本大,不愿当“房奴”、“孩奴”,因此坚持独身主义,自愿成为大龄未婚青年。

三、给大龄未婚青年的建议

针对以上情况,有必要给那些想走入“围城”的大龄未婚青年提些建议。

1.锻炼独自生活能力

大龄未婚青年应当锻炼独立生活的能力,从生活到心理都成为社会的独立个体而存在。在日常生活中,青年人应当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在遇到事情时,要独立思考,有主见,将旁人的意见归纳筛选,这样才是成熟。只有成为独立的人,才能知道自己的真正需求,早日找到合适的伴侣,肩负起家庭的责任。

2.树立信心

一部分大龄青年由于各种原因在求偶过程中屡遭拒绝,以至于心理自卑。还有不少大龄未婚青年错过了最佳择偶年龄后,心扉逐渐关闭起来,变得独来独往,这种心理又大大减少了他们本来就不多的择偶机遇。因此,大龄未婚青年应当树立起对爱情,对婚姻,对自己的信心,只有这样才能愈早找到另一半。

3.端正择偶态度

一些未婚青年择偶动机不纯,以爱情的名义为自己获得金钱、权利等收益。物质条件固然要考虑,但是婚姻并不完全是建立在物质条件之上的。因此,这部分青年应当反省自己,端正择偶态度,真诚地对待异性,才能早日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配偶。

4.学会换位思考

女性在家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看来,社会仍是男人打拼事业居多。由于社会给男性强者的定位,男性需要获得事业的成功,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压力要大于女性。女性如果在工作上升迁空间不大,仍可以退居家庭,社会对此没有异议,但男性则不然。所以现代女青年即使独立好强,也要学会换位思考,体谅男性,不要苛求男性。

同样,男人也应当关爱女性。现代社会女性同样在工作,不比男性轻松。因此,男性应当主动分担家务,不能视对方的付出理所当然。只有相互体谅,遇事时学会换位思考,才能获得长久的婚姻。

参考文献:

[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人民出版社,1972:54

[2]黄宇.婚姻家庭法之女性主义分析[D].西南政法大学,2007

[3]李银河.中国婚姻家庭及其变迁[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

[4]秦美珠.马克思的女性解放思想[D].复旦大学,2005

[5]庄渝霞.当代中国女性从属地位的根源和出路探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3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