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的现代性方案

作者: 阳海燕

摘   要:湖南士绅通过以《湘报》为代表的传播渠道,积极为湖南新政运动建构理论支撑和舆论基础。在政治话语上,以民权为合法性基础,建构以“议院”为中心的绅权政治话语;在经济话语上,论证“私权”的合法性,鼓励发展资本主义;在文化话语上,建构和传播现代教育、科技和女权话语。作为一个未完成的现代性方案,虽遭失败,但代表了一代知识分子对现代文明的认知与改造湖南(中国)的愿景,对近代湖南社会变迁与湖湘文化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湖南新政运动;话语;现代性

湖南新政是戊戌运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湖南现代化之嚆矢。1895年,陈宝箴诏授湖南巡抚,面对甲午败局,与湖南官绅共商应对之策。商量之结果,即“营一隅以为富强之基”,在地方推行新政改革。在按察使黄遵宪、学政江标及谭嗣同、唐才常等官绅的支持下,陈宝箴推行了一系列新政措施,拉开了湖南现代化的序幕。任何政治改革,都需要传媒的有效介入,为其营造舆论氛围与理论支持,而这“取决于传播的知识和信念的性质,取决于知识和信念系统化与多样化的程度,以及取决于我们个人对作为一种信息来源的大众媒介的依靠程度。”[1]在新政运动期间,湖南创办了《湘学新报》《湘报》、时务学堂和南学会等新型传播渠道。“先是嗣同、才常等设南学会聚讲,又设《湘报》《湘学报》,所言虽不如学堂中激烈,实阴相策应。”[2]作为湖南新政的产物,《湘报》《湘学新报》与时务学堂、南学会联为一气,互为表里,以全新的政治想象力,积极建构新政话语,对政治、经济和社会进行全方面擘画,为湖南新政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改革方案。湖南新政运动为全国视听所系,与湖南维新士绅掌握了南学会、《湘报》和时务学堂有着很大关系。

一、湖南新政的政治话语建构与传播

在维新派看来,甲午战争的失败,标志着洋务派所主张的器物层面的改革破产,引发了对传统政教制度的质疑。其主张效法日本明治维新和俄国彼得一世改革,将改革推进到制度层面。“中国欲复三代盛时之治,自宜行英德奥意大君民共主之法。”[3]君主立宪制度成为维新派推崇的政治制度设计,“倡民权,设议院,是维新派最根本的两项政治主张。”[4]

(一)民权为国家权力合法性之基础

甲午战后的民族危机,使先进知识分子认识到中国贫弱的根本原因是制度腐败。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公开倡言民权,呼吁变法,并发动了旨在变革君主专制制度的戊戌变法运动。在围绕政治制度的顶层设计中,思想家们开始明确关注民权问题,并希望经由伸张民权、限制君权来实现政治制度的转型进而实现国家富强。“所谓民权,就是一个国家的民众对该国的政府或治者提出与民众的利益或者意愿有关的必须作为或不作为之要求的资格。”[5]“民权”因与中国传统思想切合并具有巨大的政治“进化”作用和强国功能,使其成为“权利”的直接代名词,成为《湘报》论证权力合法性的核心概念,实现了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超越。[6]

《湘报》从“民权”入手,重构了国家合法性基础。《湘报》认为,积民而成国家,民众才是国家的权力主体,由此否认了君主权力的绝对性,确认现代国家之公民当享有平等之政治权利,“西人所谓民权,人人皆可自主,不必人之授我、督我、责我者。”[7]“国权”当以“民权”为基础,只有“国人各有其固有之权”,国家才能成为“全权之国”。在“民权”“平等”等现代性价值上,重构国家合法性基础,国人才能对国家产生认同感和凝聚力,国家才能强盛。“人人皆承天地之气以为命,即人人皆有自主之权以立命。权也者,我与王侯卿相共之者也;国也者,即非独王侯卿相之国,即我群士群民共有之国也”。[8]“民权”概念的导入,解决了国家权力主体的资格问题。

(二)民权政治实质是绅权政治

《湘报》虽倡导民权,但实施民权政治需要前提条件,只有具备“民智”“民力”“民德”,国民才具备权力主体之资格。梁启超指出:“权者生于智者也,有一分之智,即有一分之权,有六七分之智,即有六七分之权;有十分之智,即有十分之权。”[9]在民智未开的情况下,应先“兴绅权”。绅士是传统社会的特殊阶层,他们“以身分为纽带,以功名为凭借,以特定社区为范围,以官、民之间的社会空间为运动场所,形成一种具有权势的地方社会控制力量。”[10]在“兴民权”—“开民智”—“兴绅权”的现代性逻辑中,《湘报》为绅权出场扫清道路。“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欲兴绅权,宜以学会为之起点。此诚中国未常有之事,而实千古不可易之理也。”[11]因此,《湘报》所揭橥的民权政治,其实质就是绅权政治,即要扩大绅士在国家事务中的参与权。在湖南新政运动中,南学会即是维新派按照民权政治所创设的具有西方议会性质的议政机构。南学会的宗旨虽为合群之举,但章程明确指出南学会性质“为官绅公有之权,各大宪躬莅开讲,用平等之仪,示合群之旨,以为之倡,各属分会,官绅合办,皆宜深知本意。”[12]而入会章程,则明确了入会门槛:入会者需有三人出保,过半会友同意方可入会;入会者需“德才艺有可取者,均准入会”;入会者需在“天地道政文武农工商医等科,宜认一学,或但求大略,或专门讲求,均可不拘”;入会者需“捐款及图书器物”若干。[13]简言之,一般之民,是不能入会的。在传统社会,绅士虽是皇权统治的延伸力量,但绅权不属于体制内力量。绅权与皇权有其重叠吻合的一面,但也有矛盾性与独立性的一面。而作为维新派“任疆臣变法维新”的产物,“湖南维新实质上是一场地方政府的改革运动”。[14]在皇权制度下,《湘报》只有借助民权政治的中国化理解,才能为湖南的地方自治和绅权政治构筑合法性基础。谭嗣同甚至将绅权坐实为民权的核心和象征:“苟有绅权,即不必有议院之名,已有议院之实也”[15]。

(三)绅权政治的最佳载体是议院制度

在湖南士绅看来,实现绅权政治的最佳载体就是开议院。“君视臣一等,君视士一等,君视工一等,君视商一等,君视农一等,士农工商之相视亦一等,士农工商之视君亦一等,朝廷之事若切己事,国债之输如纳外库,一军戎,一商务,皆谋之议院,力求富强,泰西诸国所以无敌于天下者未必不由此也。”[16]自19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就关注西方议院制度,其中以郑观应以“绅权”为中心的议院思想对维新派影响最大。郑的议院制度设计,其核心有三点:1.“绅权”的制度外壳是“议院”;2.“绅权”与议院相结合的政治是最完善的制度。3.以绅士为主体的“议院”制度,既符合“三代法度”,又是西方“至善之政”。这些完全被维新派所吸收。[17]梁启超创办的南学会,就是议院雏形。梁启超试图用以绅权为核心的“议院”制度来坐实“立法权”,从而创建一种新型的由地方官绅“自治其身,自治其乡”的治理模式,以限制、弱化皇权为代表的行政权力。梁氏的设计,在湖南多有同调者。谭嗣同即认为,南学会立总学会于省城,立分学会于各府厅州县,“凡会悉以其地之绅士领之,分学会各举其绅士入总学会,总学会校其贤智才辩之品第以为之差。官欲举某事,兴某学,先上于分学会,分学会上总学会,总学会可则行之。”如此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学会虽“无议院之名而有议院之实也。”[18]

二、湖南新政的经济话语建构与传播

《湘报》作为一份资产阶级改良派所办的报纸,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振兴实业,发展资本主义是其政治纲领的重要内容。

(一)价值层面上,展开对“私权”的合法性论证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重视分配领域的调节而轻视生产领域的绩效刺激,强调义利之辨,主张重义轻利,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将“义利”作为划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在传统经济话语中,“公”具有绝对的优先与正面价值,而“私”及与“私”相关的价值观念,则是受到绝对排斥与打压的。如日人沟口雄三所指出的,“私”在中国哲学传统中一向有负面涵义,私隐观念根本无发展的土壤。[19]

近代以来,西方文明渐入中土。公民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是“人权”的重要内容,是西方文明的价值基石,并在此基础上建构出西方的制度架构与价值观念,开始打破传统中国的意识形态平衡,“私利”“私权”逐渐彰显其正面价值。《湘报》自创办伊始,就积极传播西方现代文明,“在理论源头上阐释西方人权和私有制的天然合理与强大生命力,以及在富国强兵中的不可替代作用”[20]。在《湘报》看来,西方之所以强大,就在于能用其“私”,刺激国家发展,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不过,《湘报》旨在证明“私利”“私权”的正面意义,但其沿袭的还是传统思路。“私”的合法性基础还是“公”,还是在于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需要,还是政治因素决定经济因素。这种从民族利益出发的“私利”意识,以挽救民族危亡、抵抗西方侵略为依归,以国家民族为主体的“公利”为目标,与真正意义的“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资本主义经济伦理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21]《湘报》张扬“私利”“利权”等概念,并不在其本源的价值属性,而是旨在争取国家经济独立,反对西方经济侵略。《湘报》认为,中国自古以来,“谋私”似乎很有市场,但实际仅仅是蝇营狗苟、守财奴般的积攒家业、传宗接代,完全没有事业之心和国家意识,“当为之事,应有之利,则茫然莫知”[22]。

(二)在实践层面上,鼓励发展资本主义

19世纪60年代,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洋务官员,采取官办、官督商办、官委绅办等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大力发展军工企业;民营资本主义经济虽有发展,但因受到官办企业压制,未能成为主流。甲午之后,《湘报》认为,甲午失败之因即在于中国商务不发达。“非兴商务无以厚民生,非濬利源无以培国脉。圣人为治,富先于教,足食先于足兵,当务之急,莫急于此”[23],要求政府转变“抑商”“贬商”的经济政策,推行经济改革,“重商”“崇商”,鼓励开厂矿、设公司、立商会,大力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指出股份制公司能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经营机制灵活,能敏锐捕捉市场信息,基于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决策科学合理,利润、效率远比衙门式的官办企业要高。《湘报》认为,西方富强根源在于以经济建设为本,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中国宜学习西方,革除弊政,为资本主义发展扫除障碍;甚至提出,国家的富足,“要看他的制造厂多不多,铁路电线密不密,货物精不精,销路广不广”[24]。

三、湖南新政的文化话语建构与传播

《湘报》是维新派创办的政治性报纸,唐才常、谭嗣同等人通过《湘报》鼓吹兴民权、设议院,推行君主立宪制,倡导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主张按国际公法与西方国家进行交往。《湘报》在主要传播这些现代性观念的同时,也传播了现代科技、文化与社会观念,促进了湖南现代意识的觉醒。

(一)现代教育话语的建构与传播

在《湘报》看来,中国之所以屡败于西方,是因为中国“民权日屈”,“民智未开”,并且“权”“智”相倚。“抑民权”,则必“塞民智”;欲“兴民权”,则必“广民智”。因此,“民智”之培养,在变法维新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位置。维新派是从“开智”的价值基点出发,将教育改革视为变法维新的核心环节,从正反两方面对新式教育观念进行传播的。

1.批判传统科举教育。《湘报》报人都受过传统教育的严格训练,都有过“学而优则仕”的梦想与科举经历。唐才常就以自身经历历数科举之害,称之为“愚民之术”,认为这是造成中国近代屡遭失败的根本原因:“悲夫!吾中国之塞智、摧权、腐心,亡种、亡教以有今日者,其在斯乎!其在斯乎!”因此,唐才常指斥科举制度“滔天之罪,擢发难数者矣!”[25]

2.鼓吹教育改革,推行新式教育。《湘报》所主张的教育改革,包括(1)教育机构即改传统书院为新式学堂。(2)考试方式,即改时文为策论,以检测学生分析时务,解决问题的行政能力。(3)教学内容,即改虚文为实学,广泛讲授西方现代文明,提升学生科学修养。(4)教学主体,即广泛聘请熟悉时务,了解西方文明的新式教师。(5)兴师范,即广泛培养新式教师。

(二)现代科技话语的建构与传播

近代中西交战历史表明,西方国家之强盛得益于近代科学技术的兴起与发展;科技的发展,则使西方列强能够凭借船坚炮利,远渡重洋,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从而在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地缘战争形态和国家力量对比。战争之胜负不再取决于人数之对比与疆域之宽狭。正是意识到科技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湘报》积极介绍西方科技发明,推动科技文明在湖南的传播。

1.介绍西方科技知识。《湘报》对西方科技的介绍与传播,涉及天文、地理、农学、算学、医学、声学、光学、化学、电学、力学等诸多领域,以及各种实用技术和科技教育,内容极为广泛。在南学会演讲中,谭嗣同以生活经验说明,地球是圆的,批评了传统的“天圆地方”的地理观,阐述了“脑主思”,而非中国传统“心主思”的医学观念,介绍了心、肺、肝、胆、脾等器官的位置和功能。皮嘉祐在《湘报》《醒世歌》里说:“若把地图来参详,中国并不在中央。地球本是浑圆物,谁是中央谁四旁。”[26]《湘报》在讨论更新农艺问题时,主张改革传统蚕桑、茶叶技术,采用新的科学技术,根据农作物需求使用化肥,利用农业机械生产,以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总之,《湘报》“介绍的科技知识五花八门,内容及其广泛,且常带有趣闻、奇闻的色彩”[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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