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险”胜一筹
作者: 谢玮
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开闸一年多来,养老理财、养老基金、养老保险、养老储蓄存款等不同类型的产品业绩分野明显。
日前,2023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结算利率均已公布。《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14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现,其中9款产品的稳健性账户结算利率高于3.5%,8款产品的进取型账户结算利率高于4%。
尽管收益与往年相比有所下调,但较之于理财、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业绩表现,个人养老金保险凭借“收益稳健”“保证不亏”的特点,“险”胜一筹。
收益下行,仍受消费者青睐
“虽然只能买1.2万,但年化收益率达到了4.25%,这已经跑赢了我投资的许多其他产品,尤其是股票。”家住北京朝阳区的周先生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2023年,他开设了个人养老金账户,按年上限缴纳了12000元并买入国民共同富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资金将以活期存款的形式留存,享受活期利息。公众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储蓄、理财产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自主决定投资计划。
在积累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采取的是“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提供进取型、稳健型两种不同风格的账户,投资者可根据自身偏好进行配置。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产品目录,《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14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发现,其2023年结算利率收益依然可观。这14款产品2023年稳健账户结算利率在2.1%~4.15%区间,平均结算利率为3.59%;进取账户结算利率在2.5%~4.25%区间,平均结算利率为3.78%。其中,国民养老保险的国民共同富裕产品以4.15%的稳健账户结算利率和4.25%的进取账户结算利率位列第一。
纵向来看,与曾一度高达5%甚至6%的结算利率相比,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结算利率已经明显下降。
与2022年相比,2023年稳健账户结算利率下降幅度约0.6~2.1个百分点,进取账户下降幅度约1~1.9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稳健账户利率水平甚至高于进取账户。
在资深精算师徐昱琛看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结算利率的调降趋势,与市场利率调降、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有所下降等趋势相吻合。
徐昱琛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由于债券的收益率下行、权益市场表现不佳,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也随之下降,进而导致专属养老保险的收益率也呈下降趋势。此外,保险监管机构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降低定价利率上限、调整预定费用率、强化“报行合一”要求等,进一步压缩了保险公司的负债成本,使得给客户的收益也有所下降。
不过,尽管收益不如往年,但较之于理财、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业绩表现,专属养老保险产品收益仍然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随着个人养老金账户深度和广度不断延伸,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概念和作用也逐渐为消费者熟知。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采取账户式管理,账户价值计算和费用收取公开透明。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开始于2021年,原银保监会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鼓励试点保险公司积极探索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6家人身险公司参与试点。
2022年,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明确,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和参与主体扩容。试点区域方面,由浙江、重庆两地扩展至全国。参与主体方面,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还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
“缴费灵活,收益稳健”“短期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长期又可以存一笔养老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消费者普遍认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操作简单方便、收益稳健,还具有强制储蓄功能,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特别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具有“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与基金、银行理财等产品有较大区别。保底设置保证了稳健收益的下限,又具有浮动收益的可能性,兼具保障与投资储蓄属性,是消费者青睐的主因。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试点两年多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规模持续增长。1月16日,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透露,专属养老保险保单件数约74万件,积累的养老准备金超过106亿元。其中,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投保超过8万件,件均养老准备金超过4000元。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具有发展潜力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核心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养老保障。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消费者对养老保障问题的关注,多一份可靠的“养老钱”日渐成为共识。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其中提到,丰富发展养老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养老保险市场潜在需求增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作为长期储蓄和养老保障的产品,仍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为稳步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2023年10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相关业务要求,进一步扩大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机构范围。
《通知》对保险公司经营条件提出了较高要求,明确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偿付能力充足率、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等也应满足标准。此外,《通知》规定,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定期确认相关指标是否符合规定,并相应进行业务调整。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资金长期锁定,专门用于个人养老保障的保险产品,具有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为人民群众长期积攒‘养老钱’提供了新的选择。经营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够较为长期稳健地开展养老资金和风险管理。”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业内普遍认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由试点转为常态化业务,将使更多人身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利于增加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产品供给,更好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还可衔接养老、护理等服务,这将打通保险公司从为客户“赚取养老金”到“运用养老金”的长期财富管理规划。
国家统计局发布最新人口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人口的2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5.4%。
在徐昱琛看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国家层面开始高度重视银发经济的发展,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的问题,增进老年人的民生福祉。从个人角度来看,个人的储蓄或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属于第三支柱的养老金范畴。如今,国家层面正在引导个人提前进行储蓄或积累,以提高自身的退休待遇水平。预计在未来5到10年内,个人养老保险将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这一背景下,将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责编:郭霁瑶 [email protected]
美编:孟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