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共富高峰论坛”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作者: 王红茹
5月20日,初夏时节,一场以“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主题,由人民日报社和浙江省委共同主办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高峰论坛在美丽的西子湖畔浙江杭州举行。
一年前的这一天,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战略使命,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此时距离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整一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此次在杭州举办的这场共同富裕高峰论坛,不仅是一场深层次、高水平的研讨,更是交流经验做法、解读政策机遇、展望发展前景的思想盛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在视频致辞中指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着眼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战略之举,对于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坚定前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吉炳轩说。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在致辞中表示,浙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稳健起步、扎实开局。浙江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石、以解决“三大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制度重塑为核心任务、以共建共享为关键导向,切实抓好54项重点工作和34项重大改革落地,努力走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富裕新路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人民日报社总编辑于绍良在致辞中表示,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要通过新闻宣传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激励广大干部群众通过胼手胝足奋斗、携手并肩拼搏实现共同富裕;凝聚社会共识、澄清模糊认识,防止急于求成和畏难情绪;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此次高峰论坛还围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夯实共富基础”“共同富裕制度机制创新”“在推动共同富裕中践行社会责任”主题组织了圆桌论坛。来自政商学界的与会嘉宾就以上议题发表真知灼见,为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建言献策。
浙江探索共同富裕这一年
一年前的5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全面落实《意见》,同年7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
今年5月20日,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崔士鑫在由人民日报社和浙江省委共同主办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高峰论坛上表示,贯彻新发展理念,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统筹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以高质量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一年来,浙江初步构建起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重大改革有力突破,示范区建设起步稳健,开局良好,为探索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富裕之路作出了重要贡献。
“这一年,我们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不敢有丝毫懈怠。蹄疾步稳,扎实务实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一年来,我们立好了柱、架好了梁,锚定了重点工作跑道和重大改革跑道,初步探索构建了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和话语体系。”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金彪在论坛上表示。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这一年,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成效初显。
从经济上看,2021年浙江省GDP为73516亿元,跃上了7万亿元的新台阶;人均GDP达到了11.3万元,居中国内地第五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1年和37年居全国省区第一,进一步夯实了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从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方面看,浙江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域共享,在36个县率先开展GEP核算应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10年上升,共同富裕的全域生态底色更加亮丽;着力推动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走向深入,率先出台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省级地方法规,浙江成为全国最具安全感的省份之一,成为人口净流入最多的省份之一。浙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进一步增强。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农村共同富裕是重要内容。在缩小“三大差距”(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城镇贫富财产差距)方面,2021年浙江启动实施“扩中提低行动计划”,实现了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速快于全省。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487元,同比增长9.2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247元,同比增长10.39%,连续37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收入倍差由上年的1.96下降到1.94,城乡消费倍差由1.68下降到1.66,均位居全国前列。
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实对浙江缩小“三大差距”的成效给予肯定,他表示:“缩小‘三大差距’,最重要的是解决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问题。据我们测算,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中等收入人群的划分标准,全国大概超过60%的人都是低收入群体。虽然浙江省收入水平高于全国水平,但是按照国家统计局标准,还有接近40%属于低收入群体。”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看来,共同富裕主要是缩小“三大差距”,而缩小“三大差距”的重点难点都在农村。“我们经过长期调研发现,浙江省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在先富带后富帮后富、促进乡村共富方面,形成了‘飞地抱团’模式、联合体模式和党建联盟模式这3种典型模式,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
改革和创新是做大共同富裕蛋糕的关键
共同富裕,归根到底还是要实现高质量增长,扩大财富总量,做大共同富裕蛋糕。
余杭区作为浙江省的经济强区,2021年杭州市余杭区全年GDP总量达到2502亿元,名列全省第一位。农民的人均收入达到了4.87万元,城乡收入比是1.58︰1,各项指标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在论坛上,杭州市委常委、余杭区委书记刘颖表示:“共同富裕首先还是要做大蛋糕,这是物质基础所在。我们充分利用了余杭区在数字经济、人才引领等方面的优势,以创新驱动推动了余杭区的高质量发展。”
学者也对做大共同富裕蛋糕,发表了真知灼见。“做大蛋糕依然是浙江实施共同富裕方案的前提与核心。”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表示,要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首要的任务是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
要做大共同富裕蛋糕,改革和创新是关键。“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进行制度创新和深化改革,没有制度创新、没有体制改革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李实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通过明确七大目标、四大战略、八大方面、52类改革创新举措,构建了浙江高质量发展的施工图,迈出了共同富裕战略最为坚实的第一步。
“需要明确的是施工图必须明确重点,不能面面俱到,同步实施。这就要求坚持系统谋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根据浙江共同富裕战略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来安排52类实施方案的先后顺序,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实践路径的最新精神。”刘元春说。

加快推动“发展型”制度政策向“共富型”制度政策跃升转变
2021年5月20日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需要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不断取得新突破。
为落实《意见》,浙江省委在部署今年重点任务时强调,2022年要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机制创新年、改革探索年、成果展示年,其中在探索共富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方面,提出要推动“发展型”制度政策加快向“共富型”制度政策跃升转变的重大目标。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郁建兴介绍,“发展型”模式在东亚国家和地区经济起飞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东亚经济体追赶西方的重要制度保障。但是,过度强调经济发展这一单一目标,会让现代化进程严重偏离社会全面发展的综合系统目标,从而出现经济、社会、生态领域发展失调失衡状态,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内生动力不足。
因此,在东亚各国经济成功发展的同时,这一发展模式也引起了公众的普遍反思。在我国,“发展型”制度政策经历了类似的历程,从经济发展作为优先目标到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直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方略。
不可否认,“发展型”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一直延续至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模式。“‘发展型’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以经济增长作为最重要的目标。这一政策曾经是我们非常重要的成功经验。今天提出‘共富型’制度政策,将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一样作为重要目标,要像经济建设一样来开展社会建设,更加关注社会发展。”郁建兴说。
2021年10月,浙江省正式成立了中共浙江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会由浙江省委副书记黄建发兼任主任,由常务副省长陈金彪兼任第一副主任。
国家层面,全国人大设有社会建设委员会,它是全国人大的一个专门委员会,于2018年3月13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设立。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主要为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
以省委名义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全国并不多见。浙江省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肩负着独特的使命——共同富裕示范区。
毫无疑问,浙江省成立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是加强对全省社会建设的全面领导、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创新。如何推动“发展型”制度政策加快向“共富型”跃升转变?

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主任赵昌文提出应从三方面重点发力。第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第二,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第三,改革创新促进共同富裕的评估体系。对评估体系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考评体系进行改革创新十分重要。我们要用好考评体系这个指挥棒,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激发地方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