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军之道,要在得人

作者: 刘欣

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时期的专业技术干部制度(续)

首次实行军衔制时期的专业勤务军官(1955年10月~1965年6月)

1955年1月,全军干部开始实行薪金制,干部等级取消军委委员级,从军委主席至副排职改为20级。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全军开始评定军衔工作。9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新式军衔服装的报告,确定从1955年10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按照国家规定的新服装制式着装,并佩戴军衔肩章,使用军、兵种及勤务符号,以此区分各种专业类别军官。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授予少尉以上军衔的干部称军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是军队的主体,国家干部的组成部分。军官按业务性质分为指挥、政治、技术、军需、军医、兽医、军法、行政等8类。指挥和政治军官按照军兵种划分为步兵、骑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通信兵、技术勤务兵、公安军、空军、海军、防空军,其中,技术勤务兵包括防化学兵、汽车兵等。

技术、军需、军医、兽医、军法、行政等军官根据业务性质称为勤务军官。勤务军官在各军、兵种部队中均有设立,根据其所属专业分别授予相应军衔。并在其军衔前均冠以勤务名称,如:技术上将、军需中将、军医少将、海军技术大校、军法上校、兽医大尉、行政上尉、军医中尉、技术少尉等。除海军舰艇技术军官称为海军技术军官外,其他各军兵种勤务军官军衔前无军种区分。勤务军官的最高军衔为上将,最低军衔为少尉。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0
技术类勤务符号,其标志为交叉的金色扳手和钳子图案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1
军需类勤务符号,其标志为红色五角星外绕金色麦穗和齿轮圆形图案

技术军官实际授予的最高军衔为技术中将,所有军官均在其军衔前冠以技术二字。技术军官一般在部队科研院所、军事院校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相关专业的教育与学术研究,各种技术装备、武器的科学研究、试验、设计定型及相关技术保障勤务工作等。技术军官主要包括:各级工程师、各级研究员、教授、讲师、教师;绘图员、实验员、技术员等,还包括部队中相关的测绘、气象、通信电子、油料、车船、军械、物资、营房、驻厂军代表等技术勤务保障专业的相关人员。

军需军官实际授予的最高军衔为军需中将,所有军官均在其军衔前冠以军需二字。军需军官一般从事部队被服装具、给养、饮食装备器材和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资的筹措、储备、供应、管理,军需技术装备、军用食品的科学研究,军需专业教育训练与学术研究,农副业生产、军需仓库、军人服务社管理,以及指导部队基层单位伙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军需军官包括:军需部长、局长、处长、科长、股长、军需助理员,舰艇军需主任,军需教员,军需仓库主任、业务处长,以及从事财务工作的各级专业财务人员。

军医军官实际授予的最高军衔为军医中将,所有军官均在军衔前冠以军医二字。军医军官按照专业职务划分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住院医师)等。军医军官包括:各级院长、所长、门诊主任、卫生队队长、各级业务部门主任,以及从事医务工作的各级军医和卫生防疫人员。在军事医疗单位从事医药管理、调剂和分发等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称为司药,在医疗单位中还包括医士(助产士)和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医士和卫生防疫员一般由军队职员担任,不授予军衔但属于干部。1960年以后,部分军队职员改为现役军人,并授予相应军衔。

兽医军官实际授予的最高军衔为兽医大校,所有军官均在军衔前冠以兽医二字。兽医军官包括:各级业务部门领导、研究人员,部队各级兽医所长、队长、业务部门主任,以及从事兽医工作的兽医生和军马、军犬、军鸽等相关役用兽防疫事务的人员。在编制有军马(骡)的单位中还包括蹄铁、鞍技等专业军队职员,1960年以后,这部分兽医专业的职员改为现役军人。此后由于武器装备更新,部队军马数量逐年减少,兽医组织机构经多次调整日益精干。兽医人员虽然减少,但素质明显提高,全军在编兽医干部受过专业院校教育的占70%以上。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2
军医类勤务符号,其标志为圆形金色衬底红十字图案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3
兽医类勤务符号,其标志为圆形银色衬底红十字图案

军法军官实际授予的最高军衔为军法上将,所有军官均在军衔前冠以军法二字。军法军官分别属于各级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院、庭、处、科)的各级审判机关、公诉机关等。包括:军事法院院长、各庭庭长、各业务处长、审判员、书记员,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各庭(局)长、各业务处长、检查员等。

行政军官军衔设行政少尉至行政大校,如有符合晋升将官条件者,按照指挥军官军衔授予,大校以下军官均在军衔前冠以行政二字。行政军官分别属于部队各级团以上机关、院校、科研单位等。包括: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长、各行政处长、行政科长,各级科员,机关食堂主任,各级管理处长、科长,以及从事总务工作的各级管理员等。

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所列上述军官军衔类别外,还规定了军乐队、文工团、体工队的军官类别,军乐队军官属于专业勤务军官,可授予相应的军官军衔,实际最高军衔为上校。文工团、体工队的军人属于专业军人,只佩戴缀有专业符号的肩章,使用军兵种符号,并不授予军衔。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各种勤务军衔授予的是负责和从事相应军队勤务工作的军官。比如,某野战医院主管院长为军医军官(军医中校),医院政治委员则授予政治军官军衔(中校),负责医政的副院长一般为军医军官(军医少校),负责行政的副院长一般为行政军官(行政少校)。若该野战医院属于空军编制,一应军人都穿空军军服,佩戴空军天蓝色领章和军衔肩章,使用军医符号,而医院内服役的士兵则按照所属军种穿着军服,佩戴相应的军种符号。如属于海军编制则一应配发海军军服,使用海军领章和肩章。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4
军法类勤务符号,其标志为盾牌和两把交叉的宝剑,军法符号分为前期和后期两种,左为前期符号,右为后期符号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5
行政类勤务符号,行政军官没有专门符号,按照其所属军兵种佩戴,自左至右分别为陆军(1962年)、海军、空军、公安军(及1963年2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

1955年国防部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编制军衔》,是对军官每一个具体职务的规定,每一军官职务均须在定员编制表内规定其相当的编制军衔。一般不得高于编制军衔,但可低于编制军衔一级至两级;在特殊情况下,可高于编制军衔一级。授予尉官的军衔高于编制军衔时,须经国防部批准。同时还规定,授予各军事学院和各军事学校教授、教员的军衔(一般为技术军衔),可高于编制军衔。

1955年颁布《军官职务编制军衔》,对专业勤务类军官的编制军衔作出相应规定。当时编制军衔主要是对上将(军衔)和总参谋长(职务)以下军官的职务作出规定,专业勤务军官的编制军衔和主要职务规范如下。

编制为将官军衔的主要职务(包括跨将官和校官2个等级)为:

中将至上将为军委各总部二级部部长。主要包括总后方勤务部下设的卫生部、军需部、油料部、营房管理部、军需生产部各部长,及总财务部、总军械部副部长等。

少将至中将,包括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昆明等6军区的后勤、财务部长。

少将为各军区空军及海军舰队的后勤部长。

大校至少将为各总部二级部下属局长,除总后各部外,还包括总军械部下属组织计划局、武器供给局、弹药供给局、基本建设局、武器订购局、弹药订购局、雷达探照灯管理局、军械科研局、财务局局长,总财务部下属工程建筑经费局、工厂仓库经费局、会计局、外汇局、预算财务局、劳动工资局局长,以及沈阳等6军区后勤部参谋长。各总部所属各部直辖处处长、下辖局副局长,沈阳等6军区后勤部各部长,各省军区后勤部长。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6
1955年空军勤务中尉肩章,天蓝色镶边,银白色底板,金色五角星

编制为校官军衔的主要职务(包括跨校官和尉官2个等级)为:

上校至大校为总部二级部直辖处副处长,沈阳等6军区后勤部所辖各副部长。师后勤、技术副师长,兵团司令部各专业勤务处长。

上校为兵团司令部各业务处长。

中校至上校为军军法处长,各总部业务科长、一级助理员。沈阳等6军区后勤部门各科科长。

少校至中校为师卫生主任、一级秘书。师军法处长、财务科长,步校财务科长。

少校为军后勤油料、直供处主任,师兽医主任,三级助理员、二级秘书。

大尉至少校为师机要、管理科长、协理员,师后勤各科长。四级门诊部主任,主治军医,一级军医。

编制为尉官军衔的主要职务为:

大尉包括团各股股长,卫生主任,师后勤各科副科长,四级助理员、三级秘书。

上尉至大尉包括气象台台长,团防化、兽医、财务、军械主任,机要、管理股长。

上尉包括团军需、给养主任,五级助理员、四级秘书,二级军医、兽医。

中尉至上尉包括团助理员、二等气象台长、行政管理员。

少尉至中尉包括秘书、各种技师、化验室主任、气象预报员。各种技术员,财务科处会计、出纳,药剂师,助理军医。

少尉包括司药、化验员、护士长,助理兽医。

1958年7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关于改变组织体制的决议(草案)》,规定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3个总部,恢复军委三总部体制。其中,中央军委通过总后勤部领导和管理军队各项专业勤务,组织实施军队后勤保障。调整后隶属于总后勤部的专业勤务部门包括:军需部、卫生部、财务部、油料部、营房管理部、军需生产管理部、汽车拖拉机管理部、兽医管理局等二级部(局)。

1960年4月19日,总参谋部发布《关于修改某些机构、职务名称事的通知》,其中规定:在部队各级后勤机关中承办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的职务统称助理员。助理员必须从军政素质较好的,并经专业院校培训或有实践经验、精通后勤业务的现役军官中选任。主要编配在团以上部队、机关后勤部(处),军区以上的司令部、政治部及院校、科研和医疗单位的后勤部门也编有助理员。其行政及军衔等级,依其所属单位编制等级、个人工作成绩和资历确定。按工作性质,可区分为财务助理员、军需助理员、生产助理员、军械助理员、运输助理员、油料助理员、卫生助理员、物资助理员、营房助理员等。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