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原到北安
作者: 白山626厂的前身
沈阳五一兵工厂是中国老牌军工企业,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21年10月奉系军阀张作霖创建的“奉天军械厂”。1922年4月扩建后更名为“东三省兵工厂”,枪厂同时诞生。枪厂的名称经多次更改,1932年称“奉天造兵所”第一制造所(即枪所);1946年国民党接管后称“沈阳兵工厂”第一制造所(枪所)、“九十兵工厂”第一制造所(枪所);1948年11月沈阳解放后,先后称“沈阳兵工总厂”第一制造所(枪所)、“沈阳第一厂” 第一制造所(枪所)、“五一工厂”第一制造所(枪所);1950年11月初改称“五一工厂”枪厂。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因辽宁沈阳有遭受空袭的危险,东北兵工局决定将相关工厂分散北迁,其中五一工厂枪厂迁往黑龙江北安县。五一工厂于1950年11月起被分为三部分陆续转移到黑龙江,枪厂转移到黑龙江省北安县,1950年12月定名“北安冲锋枪厂”,1951年3月1日改称“三二工厂”,1951年6月更名为“国营626厂”,1957年4月对外称庆华工具厂。
1950年11月初,五一工厂枪厂1631名职工及部分家属响应国家号召(其中包括笔者的父母),用时一个半月,从辽宁省沈阳市陆续来到黑龙江省北安县,冒着冰雪严寒,将机器设备和原材料通过火车从沈阳转运到北安,在几乎一无所有的条件下,创建了北安冲锋枪厂,开启新中国军工事业的新篇章。
1631名职工靠人力将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等从北安火车站卸下,再运送到数公里之外的新厂址。1951年1月,大部分车间安装完毕,开始试生产。6月,被毛泽东主席命名为50式冲锋枪的第一批成品(共2628支),从626厂生产线直接装运到开往前线的列车,送往朝鲜战场。抗美援朝期间,志愿军所用的制式轻武器大部分出自626厂,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
太原106厂仿制苏式装备
与此同时,其他工厂也紧锣密鼓地进行枪械生产。1951年6月17日,四川重庆鹅公岩西南兵工局二十一分厂(原国民党兵工署二十一厂鹅公岩制造处)被正式命名为中央兵工总局第296厂,负责步枪生产,同时将原二十一厂步枪所划归给296厂。同年,位于重庆原二十一厂的机枪生产部门被整合并命名为456厂,专门从事重机枪生产。此外,手枪生产由山西太原106厂负责,冲锋枪生产由黑龙江北安626厂负责,轻机枪生产由云南昆明356厂负责。

在626厂试制生产50式冲锋枪的同时,太原106厂也在仿制苏联托卡列夫手枪(TT30/33)。托卡列夫手枪是苏联装备的第一种半自动手枪,由苏联功勋枪械设计师费多尔·瓦西里耶维奇·托卡列夫(Fedor Vasilievich Tokarev)设计,图拉兵工厂生产。取工厂和设计师的名字,简称为TT手枪(俄语:Тульский Токарева,意为:图拉-托卡列夫)。
该枪配用7.62×25mm托卡列夫手枪弹,在毛瑟C96手枪使用的7.63×25mm毛瑟弹的基础上改进而来。7.62×25mm弹药威力大,初速高,弹道低伸。苏军审查小组对托卡列夫的手枪印象深刻,订购了1000支进行小规模测试。
1931年2月13日,该枪定型为M1930手枪,也称为托卡列夫TT30自动手枪。1931年7月设计定型,正式被苏联红军采用。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苏军装备的主要手枪之一,后来又对生产工艺等细节进行调整和局部改进,定型为TT33,成为苏军装备的第一支自动装填的军用制式手枪。

太原106厂前身是阎锡山“民族革命同志会晋兴机械工业公司领导组第一厂”。该厂位于太原小北门,1948年改为造迫击炮弹和手枪。1949年4月24日太原解放后,该厂被华北兵工局十五工厂接管,改为华北兵工局手枪厂(106厂)。
应朝鲜战场的需要,根据兵工总局提供的图纸,106厂以苏联托卡列夫手枪为原型进行仿制生产。手枪虽然明确标记了“五一式”,但因为时间紧迫,此枪未经过正常的试验定型就开始批量生产,不过仍然被人们称作51式手枪。由于受到当时生产技术与条件的制约,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51式手枪批量生产装备志愿军后,在战场上出现许多故障,志愿军后勤部不断地把手枪故障情况反馈给国内。
1951年5月,徐向前元帅率中国政府兵工代表团前往苏联,经过艰苦谈判,终于与苏联签订了《关于中国工厂获得制造苏联型式枪炮、弹药特许权和交付苏式枪炮、弹药样品、生产技术资料及必要时派遣苏联专家给予技术援助的协定》,协议中包括TT30/33 7.62×25mm手枪。1952年下半年苏联向中国交付图纸之后,第二机械工业部安排由部属山西106厂负责仿制并生产。
51式手枪的仿制,主要是苏联方面提供全部图纸和流水线的全部机床,在苏联专家与技术人员的帮助下,以苏联TT30/33手枪和7.62mm托卡列夫手枪弹为蓝本,进行测绘,有些51式手枪还利用了苏联制造的零部件,在制造过程中,我国同时培养了一批技术骨干。
期间,根据第二机械工业部二局(下文简称二机部二局)的安排,重庆456厂、北京546厂和北安626厂等厂也先后进行苏联TT30/33手枪的仿制工作,各家技术能力不同,反映在仿制品质量、性能等方面相应存在差异,总体称为51式手枪。
626厂的生产和发展
1953年6月,626厂50式7.62mm冲锋枪停产,该厂转而进行苏联43式冲锋枪的试制工作(后来定型为54式7.62mm冲锋枪)。626厂在试制54式7.62mm冲锋枪的同时,继续仿制苏联TT30/33手枪。二机部二局要求实现“制式化”生产(即统一产品图、统一技术资料、统一系列)。626厂克服了外文资料难译、工装制造量大、原材料品种庞杂等困难,在1953年3月积极进行资料、工装、原材料等准备工作。626厂提出了“六试六定”(机器、夹具、刀具、量具、材料、操作规程)的方法,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车间,边测绘、边编工艺、边改设备、边制工装,建成了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一套完整的检测体系。1954年8月,626厂开始小批量投料。从此,626厂同时拥有冲锋枪和手枪两条生产线。
1953年10月20日,第二机械工业部一、二局决定停止太原106厂苏式7.62mm手枪的试制,转由北安626厂生产,并形成决议: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7.62mm手枪全部由626厂生产。同时决定,从106厂抽调有关技术人员5名,技术工人50名到626厂,106厂为试制苏式7.62mm手枪所自制及外托的工、夹具全部调入626厂。


二机部领导与主管局最终选择626厂是因为其有这样几个其他工厂不具备的重要条件:
第一,626厂具有仿制手枪的技术条件。626厂的前身五一工厂枪所,早在沈阳就已着手仿制托卡列夫手枪。东北解放初期,共产党借助《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掩护,在苏军管制区大连建立和领导了一个名为“大连建新公司”的地下兵工厂,生产武器、弹药等。大连建新公司得到苏联专家暗中帮助仿制托卡列夫手枪,生产数量虽然不大,但为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做出了贡献。建新公司停止武器弹药生产时,将手枪仿制的技术资料、相关人员和设备于1950年5月份一并划归五一工厂枪所管理,但626厂恢复生产时,由于50式冲锋枪的生产,手枪的仿制被搁浅。
第二,626厂具有生产优质产品的能力。626厂生产的50式冲锋枪与苏联援助的PPSh-41冲锋枪只有弹匣和弹鼓的区别,其仿制的参照物就是一支PPSh-41冲锋枪的实物。这种以实物反推图纸指导生产,并且能够加工出优越性能的产品,是产品设计与加工工艺技术能力的聚合。50式冲锋枪在朝鲜战场的合格表现说明迁至北安的626厂具备过硬质量控制能力。

第三,626厂具有足够的技术人才。虽然626厂当时的生产任务排得较满,但该厂已经较好地实现产能运行,这在当时国内的轻武器工厂中并不多见。1954年二机部撤销太原106厂,合并到太原247厂,其主要造枪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图纸划转给626厂。
1957年,国营247厂更名为“山西机床厂”。前身是阎锡山时期的太原兵工厂(后称西北修造厂),1949年4月24日太原解放后,华北兵工局接管了西北修造厂,更名为“华北兵工局修造厂”。
247厂是我国重要的火炮制造企业,生产过54式122mm榴弹炮、63式152mm加农榴弹炮、130mm火箭炮、73/86式100mm滑膛反坦克炮、71式180mm火箭炮等中型火炮等武器,共为我国制造了六代迎宾礼炮。如今,该厂更名为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这就是本文开头记述的共和国一段鲜为人知的军工史的背景和由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