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的基石
作者: 刘欣旧中国军队的士兵军衔制度(1901~1949年)(续)
国民政府时期的海军士兵军衔
1927年3月,北洋政府海军总司令杨树庄率部参加国民革命,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海军总司令,随即指挥所部配合北伐军作战。1928年12月,军政部设海军署,任命陈绍宽为署长。1929年4月,国民政府将军政部海军署扩充为海军部,杨树庄任部长,陈绍宽任政务次长,代理部务。
国民政府时期的海军整体源自于北洋海军,虽各派系林立,但整体上依旧按照民国初年的海军模式,从衔级到制度与之前没太大的改动,只是做了相应的调整。
1932年10月20日,国民政府公布《军舰职员服务规则》,此规则是在1918年12月颁布的《修正军舰职员勤务令》的基础上,稍加修改拟订的。该条例对海军舰艇上的各级军士长、副军士长、军士等的勤务范围做了很详细的规定。

帆缆军士长及帆缆副军士长,负责管理关于帆缆、绳索、锚、锚链、操舵机,船体和一切航海器具,以及管理凡属于航海部门的各舱秩序。帆缆军士协助帆缆军士长管理帆缆一切事宜,帆缆军士同时应在舱面轮流当值,负责传达当值官的命令,并严格执行。
信号军士长及信号副军士长,负责主管办理信号相关事务。信号军士协助信号军士长或副军士长管理信号一切事项。
枪炮军士长及枪炮副军士长,负责保管和整理兵器、物品。枪炮军士协助枪炮军士长或副军士长管理枪炮一切事项。机工军士管理修械一切事项。
鱼雷军士长及鱼雷副军士长,负责保管和整理兵器、物品。鱼雷军士协助鱼雷军士长或副军士长管理鱼雷、水雷一切事项。同时,电信军士受上级长官命令协助鱼雷军士长或副军士长管理电信一切事项,并轮流当值在电报房管理电报事项。

雷机军士长及雷机副军士长,负责掌管校订鱼雷及修理压气机等事项。雷机军士协助雷机军士长或副军士长管理雷机一切事项。
轮机军士长及轮机副军士长,负责船体、锅炉、机器、物品及当值勤务等事项。轮机军士接受所属长官领导,按其所定部位保管船体、锅炉、机器及其他诸机关等,并轮流当值。同时,机工军士、炉工军士、铁工军士、铜工军士等受轮机长指挥,按其所归属工种,管理一切相关事项电机军士长及电机副军士长,对于电机、电灯、电器及其所属机件负责保管、整理。电机军士协助电机军士长或副军士长管理电机一切事项。
木工军士长及木工副军士长,对船体及各舱、舢板、桅杆、抽水机及潜水器具等负保管之责。木工军士协助木工军士长或副军士长管理一切木工事项。漆工军士接受副军士长命令,管理漆工一切工作。
军乐长及副军乐长应时常检查乐器状态。军乐军士协助军乐长或副军乐长管理军乐一切事项。
看护长及副看护长,负责管理看护及药剂事务。看护军士辅佐治疗伤者,并管理看护事项。
簿记长及副簿记长,分别执掌款项、物品的出纳及贮藏。簿记军士辅佐管理被服及物品等出纳事项。


另外,在各舰、船的信号军士长(副军士长)、木工军士长(副军士长)、看护长(副看护长)、簿记长(副簿记长)等未配设以前,其职务可由该兵种/勤务的资深军士,暂代执行各军士长(副军士长)职务。
1934年,国民党军事委员会设立铨叙厅,开始对海军军衔进行调整。1935年1月10日,国民政府公布《海军士兵等级表》,规定海军士兵军衔按照所属科别授予,以兵科、轮机、造械、造舰、军需、军医、通信、军乐等科区分。
海军士兵军衔级别分为二等8级,海军军士3级:上士、中士、下士;海军兵卒5级: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一等练兵、二等练兵。但在造械、造舰、军需、军医4科的兵卒中无练兵军衔。
海军士兵根据其所属的兵科、轮机科和业科3类划分。其中,兵科包括帆缆、枪炮、鱼雷、水雷等;轮机科包括轮机、电机、雷机、炉工、铁工、铜工、机工等。兵科和轮机的军士长、副军士长、军士和兵卒均按照兵科所属冠以衔称。如:帆缆军士长、枪炮副军士长、鱼雷上士、一等水雷兵等。
各业科(即海军军佐勤务)包括:造械科为修械;造舰科包括船匠、漆工等;军需科包括簿记、轮机簿记等;军医科包括司药、看护等;通信科包括电信、信号等;军乐科包括军乐、司号等。各业科所属的军士长、副军士长、军士和兵卒均按照所属勤务冠以衔称。如:修械军士长、看护上士、一等信号兵等。海军航空士兵比照空军士兵等级办理。
1932年7月30日,行政院批准了新的《海军士兵进级规则》,这次调整也是国民政府铨叙军队以后的成果之一,新的进级规则中取消了士兵和同士兵的职称,海军士兵分为海上勤务和陆上勤务两种,并取消了士兵晋升年龄的规定。除二等练兵在练营内按章升转外,凡海军士兵进级须按级递升,不得凌越。
海军士兵未满下列服役年限者不得进级,一等练兵升三等兵,海上勤务6个月。三等兵升二等兵,海上勤务8个月。二等兵升一等兵,海上勤务8个月。一等兵升下士,海上勤务1年6个月。下士升中士,海上勤务1年6个月。中士升上士,海上勤务2年。海军士兵在陆上服务者,其陆上服务1年3个月抵海上服务1年。

海军士兵军衔符号标志继续沿用北洋海军的军衔臂章。最大的改动是海军帽徽,将北洋海军的“宝鼎”符号换成“青天白日”徽。除军士长、副军士长级军衔肩章钉缀的宝鼎符号更换为青天白日徽外,其表达方式未见改变。普通军士和士兵的衔级臂章依然采用标志符号+军衔的形式来表达。这种军衔表达方式到抗战后才做更改。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海军对日作战的策略是以长江水域布雷和沉船,来阻止日舰沿江深入内地。8月13日,海军死守江阴封锁线,江阴保卫战持续到12月2日,以第一、二舰队主力全军覆没为代价,粉碎了日军沿长江西进的企图。海军也仅剩10余艘小型舰船撤至川江。1938年1月,裁撤海军部,成立隶属于军事委员会的海军总司令部,保留第一、二舰队番号。但此时民国海军已名存实亡,再也无力作战。
抗战胜利后,1945年9月成立军政部海军处,12月改组为海军署,筹备重建海军。1946年5月,海军署扩编为海军总司令部,参谋总长陈诚兼总司令,桂永清任副总司令代总司令。同时,在美国海军顾问团的协助下,于青岛设立中央海军训练团,后与上海海军军官学校合并为青岛海军军官学校,以及组建海军军士学校、海军机械学校等。
1947年3月,海军总司令部公布新的《海军士兵等级表》,重建后的国民党海军师从于美国海军,各种制度、服制、军衔等也与美国海军相似。故此海军士兵军衔接近于美国海军,相比以前做了很大调整。
首先是军衔等级和名称,根据《海军士兵等级表》规定,海军士兵分为军士和列兵两个等级,原兵卒等级改称列兵,同时取消练兵这个等级。军士和列兵分为二等3级,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列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其次对海军士兵的科别衔称做了新的规定,海军士兵军衔分为5系,分别是航海、轮机、通信、特勤、杂役等,在各系军衔中又按照所从事的专业区分各自的科别。
航海系军衔,按照科别包括航务、帆缆、枪炮、鱼雷、水雷科军衔,其中枪炮科还包括炮火指挥和修械两种专业;鱼雷科包括雷机专业。航海军衔包括全部军士和列兵的衔级,并且在军衔前冠以各科别名称,如航务上士、修械下士、雷机上等兵、水雷一等兵等。航海各科士兵在升至准尉时,其职务称为副军士长,升至少尉时其职务称为军士长,并以科别冠称,如枪炮副军士长、鱼雷军士长等。
轮机系军衔,按照科别包括轮机、电机、锅炉、船工科军衔。船工科还包括铁工、铜工、机工3种专业。轮机军衔包括全部军士和列兵的衔级,并且在军衔前冠以各科别名称,如电机上士、铁工下士、铜工上等兵、机工一等兵等。轮机各科士兵升至准尉时,其职务称为副军士长,升至少尉时,其职务称为军士长,并以科别冠称,如船工副军士长、轮机军士长等。
通信系军衔,按照科别包括电信、雷达、声呐、电工、信号科军衔。通信军衔包括全部军士和列兵的衔级,并且在军衔前冠以各科别名称,如电信上士、声呐下士、电工上等兵、信号二等兵等。通信各科士兵升至准尉时,其职务称为副军士长,升至少尉时,其职务称为军士长,并以科别冠称,如电信副军士长、雷达军士长等。
特勤系军衔,按照科别包括军需、文书、漆工、木工、军医、军乐、司号科军衔。军需科还包括轮机簿记专业,军医科还包括看护和司药专业。特勤军衔包括全部军士和列兵的衔级,并且在军衔前冠以各科别名称,如军需上士、漆工下士、木工上等兵、司号二等兵等。特勤各科士兵升至准佐时,其职务称为副军士长;升至三等佐时,其职务称为军士长,并以科别冠称,如军需副军士长、看护军士长等。
杂役系军衔,按照科别包括炊事、侍应科军衔。侍应科还包括洗衣、理发、缝工、靴工等4种专业。杂役类军衔包括全部军士和列兵的衔级,以上士军衔为杂役类最高等级,在军衔前冠以科别名称,如炊事上士、侍应下士、缝工一等兵、靴工二等兵等。
在变更军衔等级的同时,对海军士兵的进级晋衔等也做了相应调整。1947年3月,颁布新版《海军官兵征募补充进级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新兵经征补或募补后,即送入海军新兵大队受训。新兵入新兵大队经4个月的陆上训练,及2个月舰上训练完毕后,即升补二等兵。二等兵升一等兵,海上服务8个月;一等兵升上等兵,海上服务8个月;上等兵升下士,海上服务1年6个月。
在晋升军士时,必须经过军士专科训练,受训期间并入本纪年资计算。下士升中士,海上服务1年6个月;中士升上士,海上服务2年;上士升准尉副军士长,海上服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