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地惊雷扫敌顽 英雄浩气贯长空
作者: 三土英模篇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千千万万的根据地军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万众一心、不畏强敌,团结奋战、百折不挠,在实践中探索形成地雷战这一威震敌胆的独特战法,创造了世界战争史上的奇观。在此过程中,涌现出大批民兵英雄和模范人物,他们以荡气回肠、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谱写了一曲曲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的赞歌。下面介绍的是其中一部分典型代表。



李勇
1921年8月出生,河北省阜平县王林口乡五丈湾村人。1937年9月担任儿童团长;1938年任村青年抗日先锋队队长,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在县公安局下属平阳“住处所”参加半脱产工作,不久派到晋察冀军区教导团学习,结业后担任区游击队长;1942年,其父被日军杀害,组织上为方便他照顾家庭,让其回村工作,兼任区委委员;1943年初,任五丈湾村民兵中队长。1943年5月,日军计划奔袭阜平县城,李勇受命带领游击组掩护群众转移。他迅速集合民兵,察看地形,在敌必经之地埋下地雷。当敌人经过时,李勇机智地以步枪射击打乱敌人队形,迫其踩雷,炸死炸伤、击毙击伤日军36人,创下北岳区游击战一次杀伤日军数量最多的纪录,而且创造了“雷枪结合”的新经验。5月20日,北岳区委致信奖励五丈湾村党支部,并称李勇为“爆炸英雄”。5月21日,晋察冀军区司令员兼政委聂荣臻、副司令员肖克等联名给予李勇通令嘉奖。在为期3个月的秋季反“扫荡”中,李勇带领民兵,灵活采用埋设地雷等手段,主动打击侵略者,共毙伤日伪军364人,炸毁汽车5辆。小小的五丈湾村卡在沙河交通要道上,日军始终难以安然通过,敌人甚至放话,要以牺牲100个“皇军”的代价活捉李勇。1944年2月,李勇作为五丈湾村民兵代表,光荣出席晋察冀边区第一届群英会,被授予“边区爆炸英雄”称号和一级战斗英雄奖章,奖励驳壳枪1支、骡子1头。边区文艺工作者还编写了《爆炸英雄李勇》、《李勇要变成千百万》等歌曲,在晋察冀边区广为传唱,带动一大批李勇式的爆炸英雄相继涌现,有力推动了全边区地雷战的开展。新中国成立后,李勇被分配到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从事后勤工作,1990年病逝。
李混子



1924年4月出生,河北省新乐县北李家庄村人。1937年9月加入儿童团;1938年春任村青年抗日先锋队指导员;1939年12月经破格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春参加县爆破训练班,结业后担任北李家庄村爆破组长。李混子带领民兵,始终战斗在平汉铁路沿线,以地雷为主要武器,炸火车、毁桥梁、破坏敌人交通设施,创造了骄人战绩。李混子善于动脑,长于动手,自行研制成功各类地雷及土迫击炮等多种武器。1943年初冬,他研究出专炸敌军列车的大威力地雷,改进后首次使用便炸毁日军军列1列,炸死押车日军7名。1945年8月,在冀中七分区召开的爆炸事迹展览会上,李混子以在对日反攻作战中炸毁敌火车头3个、车皮19节、炸死炸伤日伪军73名的战绩,被评为“爆炸英雄”,荣获印有“敌人遇见骨碎,火车碰上翻身”字样的奖旗1面、奖章1枚以及手枪1支、枪弹50发,他带领的民兵爆炸组也更名为“李混子爆炸组”。1946年,解放战争开始后,根据敌人将车头编组在列车中间等新情况,他又发明出“进时雷”、压发雷等新品种,专炸敌人的火车头,同时因势利导、创新手法,使用“压簧抛线雷”、“犁铧夹雷”、“一字长蛇雷”,大量杀伤敌人有生力量。在4个多月时间内,“李混子爆炸组”取得了炸毁敌火车头7个、车皮30多节、桥梁若干,炸死敌人150余名的辉煌战绩,被晋察冀边区授予“边区爆炸英雄”称号。1946年12月8日夜,李混子在带领民兵布雷时,因大风刮起棉袍挂住雷弦,不幸被炸成重伤,次日牺牲,年仅22岁。1956年,遗骨迁葬石家庄华北烈士陵园。
李明
1908年出生,直隶府延庆州(今北京市延庆区)旧县镇白草洼村人。1938年9月参加民兵自卫队,先后任民兵队长、村武委会主任等职,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李明带领白草洼民兵小队首次埋雷作战,3颗地雷全部炸响,炸死日军3人、炸伤6人。李明先后自制地雷12种,且每次作战都改变战术,在实战中将地雷战越打越精,“地雷阵”成了白草洼村的招牌,李明也被誉为平北“爆炸大王”。敌人先后7次专门“讨伐”白草洼村,但每次都损兵折将,共被炸死炸伤30多人。李明还带领民兵小队主动出山,到敌人“治安区”活动,在永宁至延庆的公路上埋下地雷,使得日寇公路不通、电话不响,不得不把进山“扫荡”的部队调回以“维持治安”。解放战争期间,李明和民兵小队继续运用地雷战,同国民党保安队、还乡团以及土匪武装顽强战斗。1947年,他率队在白草洼村坚持12昼夜,打退敌人7次进攻,立大功1次。他还发明了由2根丝弦和2根橡皮筋组成的“双弦雷”,巧设陷阱,先后炸毙陈维新等2名熟悉埋雷技术的叛徒。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李明共带领民兵消灭日伪军和国民党反动派118人,其中地雷杀伤85人。1950年8月,李明受邀出席察哈尔省英雄模范代表大会,不久再赴北京参加全国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代表会议,被评为全国民兵战斗英雄,授予一等功臣和民兵爆炸英雄光荣称号,并获奖1支驳壳枪。解放后,李明先后担任当地合作社社长、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1960年,作为特邀民兵代表,出席全国民兵代表大会和北京市首届民兵代表大会。1982年8月因病逝世,安葬在长期生活战斗过的百草洼村东南角。


李殿冰



1913年出生,河北省曲阳县尖地角村人。自幼受雇放牧,16岁时在门头沟煤矿做工,1937年返乡;1938年参加抗日动员会,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村支部书记兼游击组组长。1941年8月,李殿冰带领民兵,在清水洼用自制的“大抬扛”打死打伤日军30多人,闻名当地。1943年9月17日,日伪军分3路袭击尖地角村,李殿冰4人游击组在路上埋雷,炸死日军4人、军马1匹,敌人进村后,又屡遭枪击和地雷爆炸,伤亡45人;18日,李殿冰运用其出众枪法,连续偷袭敌人,救出被日军抓住的16名妇孺;20日,李殿冰在抗尔沟,用冷枪打死打伤日军大队长和翻译。在3个多月的反“扫荡”战斗中,李殿冰游击组采用忽聚忽散、时东时西的“麻雀战法”,共与日伪军作战27次,打死打伤敌人267名,缴获步枪3支、电话机3部、牲畜47头及军用物资一批,战后李殿冰升任联村民兵中队长。在1944年2月8日晋察冀边区召开的英模大会上,李殿冰被评为“二等战斗英雄”;2月10日,出席边区第一届群英大会,获“战斗英雄”称号、奖章1枚及驳壳枪1支,获赠“太行勇士”匾额;5月8日,受到边区委员会通令嘉奖;11月16日,在曲阳县一区群英大会上,李殿冰同时被评为“三全其美”英雄(即战斗英雄、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12月20日,李殿冰出席边区第二届群英大会并作典型发言,会后被任命为曲阳县七区民兵大队长。在作战间隙,他积极组织民兵开荒生产,被边区政府评为“劳动英雄”。1947年9月,李殿冰任县民兵团长,率民兵连先后参加清风店战役、保北战役、绥远战役。1950年,李殿冰出席全国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代表会议,被评为全国民兵战斗英雄,并在会上代表全国民兵,同陆海空三军代表各执一角向毛主席敬献锦旗。1953年10月,李殿冰任河北省安平县兵役局局长,1958年任新乐县人武部部长,1966年3月离职休养,1982年7月病逝。

姬纪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