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决斗之五:美国影片《狙击手:绝地反击》评析
作者: 窦琳嘉
影片内容概要
位于南美洲的佛得角共和国总统布鲁诺·迪亚兹准备与美国签署协议,以解除美国对该国的经济制裁和贸易禁运。然而,就在协议将要签署的前夕,迪亚兹总统在发表公开演讲时却被一个神秘狙击手射杀。介入调查的美国中央情报局人员通过弹道模拟找到了开枪的位置,并在那里发现了一根头发。通过DNA检测,证明其主人是美军狙击手布兰登·贝克特。
此时,布兰登正在家中悠闲地打游戏。中情局的突击队突然闯入房间,将一头雾水的布兰登拘押。负责这一案件的中情局负责人富兰克林自信地认为,自己已经抓住总统谋杀案的真凶。与此同时,陷害布兰登的神秘人物正在指挥一个名叫尤凯·米弗恩的日本女性职业杀手来实施自己的计划。米弗恩先是狙杀迪亚兹总统,然后在现场留下布兰登的头发,继而前往布兰登的住所打算将其杀死,然后制造布兰登自杀的假象。谁知,中情局却抢先一步将布兰登抓走。米弗恩只好报告神秘人物,转而执行B计划。
富兰克林在中情局的安全屋内审问布兰登未果,打算将他转移之后继续审问。这时,国土安全部的探员罗森博格也介入到这一案件中。与富兰克林不同,罗森博格并未轻信所谓的布兰登实施犯罪的证据,而是打算深入调查一番再下结论。罗森博格成功争取到富兰克林的手下女探员克洛弗,为他提供有关办案信息。
指挥米弗恩的神秘人物雇佣一个俄罗斯黑帮团伙,要求他们杀死押送途中的布兰登。同时,他又让米弗恩潜伏在附近准备使用狙击步枪将完成任务的黑帮全部杀死,进行灭口。在万不得已之时,也准备直接狙杀布兰登。俄罗斯黑帮与押送人员进行了激烈交火,幸运的布兰登成功逃离现场,驾车迅速离去。米弗恩几次狙杀布兰登都未击中,只好把俄罗斯黑帮全部杀死后,退出这一行动。
富兰克林得知情况后,认为从远处狙杀自己手下的狙击手是布兰登的父亲托马斯·贝克特,因此要求手下追捕父子二人。此时,罗森博格从出现在迪亚兹总统演说现场的美国纳瓦斯制药公司首席执行官唐纳德·素斯那里,得知暗杀事件可能与加拿大菲库斯实业公司将要收购纳瓦斯制药公司有关。于是,他前往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菲库斯实业公司进行调查。


此前,他从克洛弗那里得知菲库斯公司出现了一个特殊情况。该公司的一名会计非经授权进入保密区域触发了警报,但公司最后并未让前来调查的警察介入此事。罗森博格见到了菲库斯公司的安全主管德雷克·菲尼克斯。据菲尼克斯介绍,出现警报由这名会计喝醉酒走错楼层导致,但罗森博格并不相信这一解释。
此时,布兰登一路逃亡到位于蒙大拿州北部森林他父亲那里。富兰克林等人发现布兰登有可能去找他父亲,因此派出队伍前去抓捕。同样也在这里寻找线索的罗森博格,从布兰登的照片里发现菲尼克斯与布兰登居然在同一支部队服役过。于是,他要克洛弗调查菲尼克斯。调查结果显示,此人真名叫麦康奈尔。
当中情局的突击队逼近托马斯的住所时,发现情况不对的托马斯让儿子从地道逃走,自己则出去应付。这时,米弗恩再次出手将中情局的突击队员一一狙杀。同时,罗森博格也从那名会计嘴里得知整个事件的由来,并及时通知了富兰克林。原来,菲尼克斯与人合作,打算杀死迪亚兹总统,使美国解除贸易禁运的时间推迟。如果这一目的达到,与佛得角有业务往来的纳瓦斯制药公司的股价就会下跌,菲库斯公司就能以更低的价格收购前者,以此来谋取大量的经济利益。
此后,罗森博格开始追踪菲尼克斯的去向,并最终找到他藏身于加利福尼亚州海岸的一座小岛别墅。在别墅里,罗森博格不敌菲尼克斯而被抓住。这时,索斯出现了,他阻止菲尼克斯想要杀死罗森博格的行为。原来,索斯发现一旦菲库斯公司的收购计划成功,自己的首席执行官职位将不保,因此才和菲尼克斯沆瀣一气。他们将罗森博格控制在别墅,打算以后再处置他。
而米弗恩那边,布兰登父子依靠出色的狙击技能迫使她放弃任务企图逃走,最终被父子二人合力抓住。他们将米弗恩送到富兰克林那里后,中情局终于相信了布兰登的清白。至于菲尼克斯之所以陷害布兰登,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在一起服役时布兰登曾举报菲尼克斯有杀害平民的行为。
为了顺利抓住菲尼克斯,布兰登建议由米弗恩假装将自己抓住送到菲尼克斯那里。米弗恩在富兰克林作出将她在美国的罪行一笔勾销并引渡回日本的保证后,决定与中情局合作。但当他们到达菲尼克斯那里时,警惕的菲尼克斯却看出破绽,他打伤米弗恩又将布兰登劫持。关键时刻,托马斯远距离狙杀了菲尼克斯。最后,素斯也被逮捕,其阴谋也大白于天下。
影片中的轻武器
这部影片与前四部相比,武器道具方面有所退步,特别是狙击步枪。这一系列电影作品以狙击手为主角,自然狙击步枪应是影片的“主角”。但这部作品中狙击步枪的种类很少,反倒是其他武器抢了狙击步枪的风头。
影片中出现的手枪种类较多。布兰登先后两次从执法人员手里逃脱时抢夺的武器都是格洛克手枪。而联邦探员身份的罗森博格使用一支银色比利时FN BDA手枪,该枪与著名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有着很深的渊源。
FN公司生产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也称“勃朗宁HP手枪”,由著名枪械设计师勃朗宁在美国设计定型后由比利时FN公司生产。由于该枪出色的性能,得到广泛运用。
早期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只能进行单动发射,为此,FN公司于1983年推出在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基础上改进而成的双动手枪,即BDA手枪。之所以有此名称,是因为该枪在美国被称为“Browning Double Action”,意思是“勃朗宁双动手枪”,简写为BDA。在欧洲,该枪则被称为“Hi-Power Double Action”,简写为“HP-DA”,意思是大威力双动手枪。
BDA手枪仍然沿用9mm口径,采用单/双动发射机构。其击锤外形变小,扳机护圈前部改为凹形以适应双手持枪的需要。该枪的弹匣容弹量增加了1发,达到14发。
标准型BDA手枪被命名为BDA 9s,全枪长200mm,质量0.88kg。此外,该枪还有2种变型枪,分别为BDA-9m(中型)和BDA-9c(紧凑型)。紧凑型全枪长缩短到173mm,质量下降到0.71kg。该枪缩短了枪管、套筒和握把,弹匣容弹量也因改为单排供弹而减少到7发,主要特点是便于隐蔽携带。中型手枪长度介于标准型和紧凑型之间,仅缩短了枪管和套筒,弹匣容弹量仍为14发。
影片中,罗森博格使用的银色手枪是BDA-9c手枪,也就是紧凑型手枪,毕竟作为一名联邦探员的日常配枪更为强调便携性而不是威力的大小和大容弹量带来的火力持续性。
除BDA手枪外,FN美国分公司还曾经在美国市场推出BDM手枪,其是BDA手枪的变型枪。该枪的正式名称为“Browning Double Mode”,即“勃朗宁双模式”的意思。其最大的特点是可以转换发射模式,在单、双动以及纯双动之间进行转化。此功能是通过该枪套筒左侧的击发模式转换器实现的,该转换器外形类似一字槽螺钉,套筒上设有“P”、“R”标记,“P”即单/双动,“R”为纯双动模式。BDM手枪同样使用9mm巴拉贝鲁姆手枪弹,弹匣容弹量15发。
该枪还推出过射击比赛型,改用橡胶握把和可调式照门。BDM手枪只供应北美市场,最初是作为美国联邦调查局的采购项目备选方案而研制的,但该枪在发射强装药弹时曾出现过零件断裂的故障,因此丢掉了联邦调查局的订单,经过改进后只好供应民用市场。不过,该枪销售情况并不理想,已经于1998年停产。

影片中,女杀手米弗恩主要使用狙击步枪进行远距离狙杀,其自卫武器则是一支美国博贝格公司的短管型XR微型手枪。微型手枪最大的特点是体积小、质量轻,便于隐蔽携带,但会带来威力方面的损失。微型手枪大多发射威力较小的枪弹,因此存在威力不足的现象。
为了发射9mm巴拉贝鲁姆手枪弹,美国博贝格公司开发了结构独特的XR系列微型手枪。该系列微型手枪最大的特点是采用拉推式上膛方式,即在后拉套筒或套筒后坐时将枪弹从弹匣内拉出,复进时再将枪弹推入弹膛。采用这种奇怪结构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采用较长的枪管和发射大威力的枪弹。传统上膛方式的手枪是套筒在复进时将枪弹推入弹膛,因此弹匣必须位于枪管的后方,这样才能让枪机在复进时从弹匣里推出枪弹。这样的结构虽然具有供弹机构简单的优点,但却限制了手枪特别是微型手枪的枪管长度。
博贝格公司反其道而行之,在XR系列微型手枪上采用将弹匣布置到枪管下方的结构,并且通过拉推式动作完成上膛动作。这样一来,就可以将枪管长度尽量延长,以保证发射大威力手枪弹时足够的初速并降低枪口焰、枪口噪声等。
XR系列微型手枪最初只有9mm一种口径,分为两种型号,即标准型XR9-L和短管型XR9-S。这两种型号内部结构完全一样,均采用枪管短后坐式自动原理和纯双动发射方式,弹匣容弹量均为7发,但枪管长度不同。
标准型XR9-L全长147mm,但由于采用独特的结构,其枪管长度达到107mm。这一枪管长度甚至比某些紧凑型手枪(紧凑型手枪体积要比微型手枪大)的还长,因此其发射巴拉贝鲁姆手枪弹时不但具有较高的初速,而且枪口焰、枪口噪声都得到较好的控制。短管型XR9-S外形更为紧凑,全枪长129.5mm,枪管长85mm。
后来,博贝格公司又推出发射口径更大的.45ACP手枪弹的短枪管型XR45-S微型手枪,杀伤威力又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因为该型枪弹直径更大,因此弹匣容弹量减到6发。
影片中,米弗恩使用的是短管型XR微型手枪,但难以确定其口径。这种手枪外形上最大的特征是枪管和套筒的前端几乎与扳机护圈前端平齐,只是稍稍超出一点。作为狙击手来说,使用这种微型手枪作为自卫武器显然不太合适,因为其虽然体积很小、便于携带,但毕竟在威力上弱于全尺寸手枪,所以狙击手在自卫时还是用全尺寸手枪更为适合。不过,毕竟米弗恩是女杀手,并非是战场上的狙击手,所以使用短管型XR微型手枪更符合其女性的特点,能起到吸引眼球的作用,整体效果不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