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音乐课堂中识读乐谱教学策略研究
作者: 董艺 王磊
[摘 要] 识谱教学既是音乐课堂的一个必要组成环节,又是每一位学生在通过音乐课堂的学习后应具备的基本音乐素质,需要得到音乐教师的广泛关注,实现识谱与各个教学环节的紧密穿插。但是结合实际教学情况来看,小学正处于学生音乐素养奠基、音乐能力培养的关键阶段,其本身就不具备一定的识谱能力。因此,通过对识谱教学的现状进行分析,同时对识读乐谱的教学方法进行整理和分析,得出对小学音乐教育中识谱教学的建议:应具有良好的教学理念,抓住培养识谱能力的最佳时期,采用不同方法有效教学,制定分学段的评价方式,理清教师对识读乐谱教学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对现有的理论成果加以补充。
[关 键 词] 小学音乐课堂;识读乐谱教学;策略
[中图分类号] G623.7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03-0052-03
一、小学音乐课堂中识读乐谱教学的意义
识读乐谱是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小学生音乐学习中的必备技能之一。良好的识谱能力能够激发学生深入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学生对音乐内涵的理解。识谱教学需要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节奏符号、音乐的记号,掌握正确的记谱方法,在此基础上推动模唱、试唱的教学,掌握一定程度的听辨能力,能够更好地感知音乐和表现音乐,拥有音乐创造能力和审美能力。
具有识读乐谱的能力是《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教学目标。识读乐谱的学习不是机械地为了识谱而识谱,而是为了更好地在实践中应用,它的学习应该是在听觉感受基础上按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来学习,不能先学识谱后学音乐。王耀华在《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改革》中把中国的音乐课程教学内容分为五个阶段,其中第二阶段大约在20世纪 20年代,是将识谱、乐理的学习融入歌唱学习的基础中。在1923年6月颁布的《小学音乐课程纲要》中规定:“在小学音乐课中要使学生能唱平易的歌曲、能识简单的乐谱,并发展快乐活泼的天性、涵养和爱合群的情感。”学生需要在演唱歌曲的同时,能够识别出简单的乐谱,从而形成一定的音乐素养,实现情感天性的积极发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技术的加速发展,人们的音乐生活也变得更加充实有趣,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不同的客户端获得多种类型的音乐。小学生也是音乐听众的重要构成部分,他们会在接触音乐的同时形成初步的印象,但是由于缺乏音乐基础的支持,造成他们对音乐基本要素的辨识能力较差,只能从好听与否的角度对音乐作品进行判断,无法深入感知音乐作品的节奏与曲调。另外,小学生在学唱的过程中也只能根据自己所听到的内容进行演唱,无法真正明晰自己是否唱得准确,也无法把握自己在哪个地方出现失误。正因为如此,音乐教师才应该以培养学生基础音乐素养与知识为目标,传授给学生正确的识谱方法,让学生积攒丰富的经验与知识,进一步体验到音乐艺术的美妙。
二、小学音乐课堂中识读乐谱教学的现状
随着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加上基础教育课程在改革工作上的推进,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学步入了新的阶段,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需要教师关注学生在基础音乐知识与技能上的掌握,这也为小学音乐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方向。
以2001年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的方针为基础,我国教育部于2011年颁布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学习在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大了基础教育改革的力度。新课标的颁布使音乐学科在中小学教育阶段有了明确的理论依据。
经过前期调研发现,学生普遍对音乐课堂中的识读乐谱环节不感兴趣;学生不具备良好的识谱知识、运用能力,教师也未明确这一教学的重要性,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也较为模糊,这导致音乐教学过程中识读乐谱环节的缺失、对识读乐谱能力部分的评价和考核较少、课堂识谱教学缺乏有效性、学生对识谱能力的掌握程度不高等。据此,如何培养学生对识读乐谱内容的兴趣、让学生学会将识读乐谱的能力运用到音乐作品的欣赏和演唱中,如何让教师明确识谱教学的重要性,开展高效的教学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
本研究经过分析后认为学生对识读乐谱不感兴趣的原因如下:(1)识读乐谱教学环节的内容相对而言较为乏味单一;(2)识读乐谱在教学上存在一定的难度,要求脑、眼、口、手同时协作,并需要学生反复练习加以应用。在识读乐谱教学中,教师往往陷入两种误区:(1)过于强调“音乐知识与技能”,枯燥地讲授音乐知识或机械地进行技能训练,偏向专业音乐教育,学生在课堂中感受不到音乐的美,导致学生无法提起上音乐课的兴趣;(2)在新课标的推动下,小学音乐教学在理念、目标等多个方面都得到了更新,教师并没有将音乐知识技能的掌握与审美能力的培养结合在一起,造成知识技能的学习存在滞后情况。
三、小学音乐课堂中识读乐谱教学的特点
(一)小学低年级(1~2年级)
1~2年级主要是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培养学生的乐感,不要求识读乐谱,所以在本阶段主要进行简单的音乐要素的了解、节奏型的学习、旋律的模唱。使用的音乐主要是节奏感强、主旋律清晰重复的欢快活泼的歌曲,通常在学唱或欣赏曲目的过程中,指导学生一边打着节奏,一边进行听唱,逐步培养学生的乐感、节奏感,实现音乐的趣味教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小学生的身心特点。通常情况下,教师可以选用三角铁、手铃、沙锤等道具,让学生能够逐步形成固定的音准。在这一阶段的学习中,由于学生的能力欠缺,因此,教师应该以模唱音高、模仿简单节奏为基本的方式,让学生在基础知识的学习中逐渐把握歌曲的速度、力度、强弱、情绪,在把握节奏的基础上开展简单旋律的模唱。在师生问好的环节加入音阶形式的问好词,以音乐游戏和情趣教学入手来激发学生对识读乐谱的学习兴趣。
(二)小学中、高年级(3~6年级)
3~6年级是音乐基础知识和演唱、演奏学习的主要学习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学生对音乐的认知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学习能力也得到了稳步提高。教师可以将教材内外的旋律片段、谱例等结合在一起,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融入识谱之中,对旋律进行演唱,由教师对其中的问题进行纠正,从而实现教学活动的综合开展。另外,教师还应该鼓励学生运用自己所学的音乐知识,开展能动的编创活动,实现演唱与演奏方面自信心的提升,加深学生对音乐知识的深入理解。相比低中年级的学生,小学高年级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音乐理解能力都得到了提升,教师可以适当地加入一些带有人文知识和民族文化的音乐基础知识,比如五声调式,从而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开阔学生的眼界。
四、小学音乐课堂中识读乐谱教学的内容
(一)低年级学段
1~2年级的音乐课堂主要以培养节奏感和音乐学习兴趣为主,相关音乐知识仅涉及相对简单的节奏与音高感觉,节奏的学习先期可以使用模仿学习的方法,降低学生对节奏型认知的要求,只需要学生能够知道音出现的时值,模仿出乐曲的节奏。例如,在1年级教学中,识谱教学内容主要是模仿节奏,以一拍的四分音符、半拍的八分音符、两拍的二分音符和休止符这些节奏型为主。开始学习一些音乐术语,如学习了“f”和“P”的含义和表现形式。在2年级教学中,节奏上加入稍微复杂的附点节奏。开始通过借助柯尔文手势来理解音的高低,根据音乐的旋律以及教师的手势来学习音阶。
(二)中、高年级学段
3~6年级这个学段,教师可以将课本内容作为基础,从其中的歌曲入手,帮助学生认识常见的音乐符号,包括音名、休止符、渐强、渐弱力度术语、音乐记号、速度用语等。并且可以根据教师弹奏来视唱比较简单的乐谱,逐渐具备简单的识谱能力。人教版音乐教材对不同年级的音乐符号在学习任务上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例如,在3年级不仅需要掌握“四分休止符,八分休止符、全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的知识,还需要记住“延长音、波音、顿音、弱起、重音记号、下滑音”等音乐记号。在4年级要学习由“附点四分音符、十六分音符”所构成的“前十六、后十六、全十六、大切分”,开始学习“降号、还原号、倚音记号、延音线、圆滑线、mf、mp、反复跳跃记号”等音乐记号。在5年级,要对之前掌握的节拍熟练运用,教材内容也选取了能够将以前学过的音乐基础要素体现得更加全面的歌曲。例如,在《溜冰圆舞曲》中再次出现反复跳跃记号,通过《国歌》来复习渐强记号、重音记号等。在6年级,加入了难度较大的三连音和大跳、级进等音乐要素,大小调的音响效果。同时也继续将所学过的基础知识充分理解运用,如通过《欢乐颂》中出现原记号和升号。随着学生年龄增长,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增强,本年级的创编、伴奏、舞蹈、扩展等要求增多,以丰富课堂内容。
五、识读乐谱教学的对策
首先,本研究认为音乐知识教学,要在课前确立恰当的教学目标,将音乐知识融合渗透在课程中。教师应该一改过去音乐练习在形式与内容上的枯燥乏味、单一死板,尽量融入旋律接龙等更多生动有趣的游戏活动、教学内容,并突出具有地方特色的音乐元素,拉近学生与音乐之间的距离,增强其真实感知体验。
其次,要充分应用教材,对教材合理运用,教材是教师教学的工具,也能为教师提供教学素材,它在一定程度上为教师在教学上提出教学目标和建议,如人教版的教材在音乐知识教学的设计上就基本符合新课标对音乐知识教学的要求,教材的课程安排符合螺旋上升原则,学习材料反复出现,随着学生年龄变大、兴趣变化、心理增长,由浅入深,利用已知内容学习新的内容。教师要根据每节课的教材内容整理知识点,分析学情,制订教学目标,梳理课堂流程,把教材理论和教学实践联合起来,再加上自己的教学经验制订每一节课程计划。
然后,应该增加有关民族音乐的音乐知识,民族音乐知识应该得到传承和发扬,可以在教材基础知识的基础上,研发相关的校本课程,扩展相关知识容量,先让学生对民族音乐文化有所了解和喜爱,愿意去学习民族音乐理论知识。可以从民歌入手,在讲解民歌时有意识地加入民族乐理知识,民族乐器的使用也可以加强对民乐的了解,现在教学可以使用竖笛,那么是否在以后可以使用竹笛、琵琶等,通过增加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兴趣,学习民族音乐知识。
最后,增加对识读乐谱教学效果的考核与评价,虽有对知识技能的评价,但本研究认为还应增加专项对学生识读乐谱能力的评价,考查贯穿在音乐课堂中的学习是否达到教学目标,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教师对识读乐谱内容教授时一笔带过,也能让学生重视识读乐谱相关知识的学习。比如在学期末的笔试评价中增加涵盖本学期学习到的识读乐谱知识的题目,或在课堂中通过表现性评价对学生能否视唱准确的节奏和音高进行评价。
六、结语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指出:乐谱是记载音乐的符号,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工具,要求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识谱能力。识谱能力是指学生对各种音乐符号语言的认识、理解、运用的能力,包括各种音乐符号的表现能力、视唱能力、读谱能力等。在小学音乐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学生的识谱打开艺术的大门,让学生在优美的曲谱中鉴赏音乐作品,并学会演唱、演奏与创作。在小学音乐新课标中也明确了乐谱的重要性,将其看作是音乐学习的基础,并对学生的掌握有着一定程度的要求。因此,小学音乐教师应该提高对识谱的重视程度,有机穿插这一内容的教学,并发现目前在教学中的缺陷并进行积极的改进与完善,从而不断推进小学音乐在教学水平上的拔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王耀华.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改革[J].音乐研究,2002(1).
◎编辑 郑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