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三日怀微之

作者: 〔唐〕白居易

良时光景长虚掷,壮岁风情已暗销。

忽忆同为校书日a,每年同醉是今朝。

注释:

a 校书:唐代官职,即秘书省校书郎,负责掌校典籍。

【评析】

这首诗作于元和十三年(818)。微之即元稹。诗人时任江州司马,上巳节感怀任校书郎时与元稹共事共饮的时光,提笔写就此诗以寄元稹。

作这首诗时,诗人被贬谪到江州(今江西九江)已三年。遥想贞元十八年(802)与元稹二人同举“书判拔萃科”,次年春,授校书郎,二人秘书省共事已是十五年前的事了。开篇,诗人便感叹时光,美好的光阴被大把大把地浪费掉了,人生的志趣与抱负,也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创作这首诗时,诗人四十六岁,根据今人研究,唐代人的平均寿命大约为五十岁,故此处“壮岁”当指诗人年少英发时期。远离京都、贬黜江南、壮志未酬的羁旅生活,应该是造成诗人情感沮丧的重要因素。“忽忆”二字完成了今昔时空的转换,“每年同醉”表达出元、白二人深厚的友情。这首诗语言浅近,诗风写实,将时光之叹、政治失意与怀友之情,蕴藏在平实的表述中,真挚且深沉。(陈树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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