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犯罪升级”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三联生活周刊)

为什么选择越来越高级的暴力犯罪

在林林总总的犯罪形式中,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选择暴力手段呢?“现在暴力还大量应用于财产和利益的重新分配上,暴力越来越被认为是为了报复社会,这报复是比较抽象意义上的报复,而且其投入成本是最低的,特别是对于底层的人群,他们没有特权,被漠视,经常遭到不公平的待遇。”公安大学法律系刑法学教授杨忠民认为:“暴力犯罪主要发生在两个群体内,一是流动人口,二是青少年。他们往往素质不高,因为暴力无须专门的学习和投资,直接有效快捷,能够很快从别的公民或金融机构那里得到财产。所以,欲望始终是暴力的第一推动力,他们没有机会选择别种形式的犯罪时(比如经济犯罪),暴力就成为首选。

“社会不公是他们讨论暴力犯罪升级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因为这些罪犯原来很大多数确实是穷人,农村人口来到大城市,待遇往往很差,还要受城里人——不管是治安部门还是普通市民的歧视。比如北京经常性的抓‘三无’,二话不说就把他们遣送还乡或者送到昌平等郊县去劳动一段时间,这种处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

“有时候暴力犯罪是为了引起注意,得到关注,改变自己被漠视的状况。法律管理在这方面还是比较不完善的,对社会的控制能力比较弱。

“暴力只有升级没有平息,特别是某个人通过暴力牟取暴利后,对他身边的人的暗示和示范作用是非同寻常的,而后者可能会发誓要比前者干得更棒,来钱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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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率与犯罪升级成反比

公安机关方面的破案率比较低是导致暴力犯罪不断升级的另一个原因,因为任何比较象样的犯罪组织都需要有一个预热和练手的过程,人不是天生有贼胆的,惟有多次的演练才能够上手,才能总结经验,摸索教训,而把从初期犯罪中得到的财富投入到扩充武器装备和发展人员上,才能够“步步高”。杨忠民说:“所以警方惩罚越快,预防的效果就会越好。破案率低的原因很多,警力不足是一方面,经费不足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公安机关所需经费一般都由当地政府财政拨给,这就出现很多问题,往往发达地区能够拨给警方更多经费,其治安状况就比较好,而贫困地区则走上了恶性循环之路。不知不觉出现一些怪现象,也就是地方叫干啥就干啥,或者公民或公司报案后要给派出所出车出钱,否则就根本没有经费。反过来,升级后的犯罪就更加有能力装备自己,有能力迅速转移,让原本就比较紧张的警备经费消耗得更多,抓一个罪犯的成本是越来越高了。”

国际合作

针对国内犯罪升级国际化的趋向,中国警方也不能不开始注意加强国际协作。作为亚太安全理事会成员国下设的“跨国犯罪工作组”负责人的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研究员吴开青说:“国内犯罪国际化是一个必然趋势,这也是一个全球化的问题,因为国际犯罪组织要渗透到中国来谋取更大的利益,使用西方罪犯会比较显眼,困难很大,所以必然发展华裔罪犯或者中国本土的罪犯,或者与他们合作,达成交易。投资就是现在国外犯罪组织通过发展中国家洗钱的主要方式,而国内地方保护主义为求得生存,往往任由外境力量介入,一旦中外犯罪力量联合起来,本土犯罪升级速度就会大大加快,甚至是‘越级’进化。”“为此,中国警方将与国际警方互设联络机构,方便侦察,提供线索,每一个联络机构有一位联络官,负责向政府报告情况。这样的机构可具有处理跨国犯罪的特殊功能,比如在国外破一个与国内有关的案子,由该机构联系国内证人佐证等。”

中国版的“犯罪升级”

在国内各领域与国际接轨的浪潮中,犯罪也在努力与国际接轨,有人说,只有看过好莱坞电影《偷天陷阱》才知道外国人做贼都做到786了,而我们的贼还在使用螺丝刀。连犯罪也要争高下的话,恐怕中国罪犯还需要漫长时间用来“升级”,中国没有真正的黑社会犯罪,学术界普遍使用的术语是“黑社会性质犯罪”,只有准“黑社会”没有纯“黑社会”。其实美国的暴力犯罪严重在电影里,电影的影响仅仅是个案,从公民的文化法律素质而言,他们面临的问题和中国有很大不同,暴力犯罪基本上是集中在几个大城市。

似乎,同一件事,什么样的人看什么,他们接受的影响是不同的,中国的罪犯还在争取满足基本的生活欲求,美国的“超级大盗”却已经在享受高科技和作案方式的品味了。

常用的“摸排查”方式,导致恐慌感

田文昌(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普通市民的舆论传播往往容易小题大做,所以,当恶性街头暴力案件发生时,容易造成全城的恐慌,当务之急还是公安机关破案能力的提高。这类罪犯在案发后总是逃脱至上,及时侦破就显得格外重要。

警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严格训练是提高破案能力的重要环节,官方和媒体这边,在宣传和报道上,还是尽量低调一些为好,虽然每个市民都有权知道本城发生了什么暴力案件,但他们容易从警力部署和接受调查的范围上猜测事件的严重程度,而且往往夸大地猜测。谣言因此产生,实际上对公共安全是不利的。

我们是否有权拒绝调查

曹会明(外企职员)

我很奇怪为什么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次全城规模的人户调查,警察随便在大街上或地铁口就查人家的身份证,翻行包,这实际上是把每个人都假定为罪犯的前提下进行的,特别是对待低收入、衣着比较寒酸的人,或者外地入京人员。我就不知道,是否每个公民都必须配合警方的调查,他们有权不接受盘问,不回答一些问题吗?有时候,他们问的可能是一些隐私,比如:“几点到几点你在干什么,和谁在一起?”

而且这些做法有时候效果适得其反,容易引起一些普通人的抵触和反感,反而不能起到了解真相的目的。谁愿意一开门,进来一两个穿警服的人,问你一些你不愿意回答的问题呢?但有时候,确实还是害怕不回答会带来什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