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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该退出直接招商引资活动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马国川)
这些年来,为了招商引资,一些地区频出“怪招”。有“选美”招商的,有巨资哄抢明星招商的,还有设“官饵”招商的,新法迭出,优惠政策越来越离谱,有的甚至不惜违规违法,如对投资者许以交通违规免于处罚等特权。千奇百怪的“怪招”,凸现当今社会招商引资的生态之困,确实到了规范招商引资活动的时候了。但是,笔者认为,仅仅把招商引资“由政府独唱变成由企业、政府和中介机构等多种主体共同参加的汇演”是不够的,要杜绝招商引资中的各种违规违法现象,根本之策是政府应该退出直接招商引资活动。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政府直接招商引资混淆了管理职能与经济职能两种基本的社会职能,造成了各个地区盲目吸引投资。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政府直接招商引资的效率并不高。从政治角度来看,政府直接招商引资最容易制造“红顶商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有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职能。招商引资应该是企业的行为,政府应该严守自己的职能范围。美国政府不注重招商额,重视缴纳的税收和吸纳的劳动力是多少,这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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