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为家庭所得税如何?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刘世均)

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近日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家认为通过是“板上钉钉”的事。现在人们对提高所得税的免征额已经达成共识,但笔者认为这还不够,如果能把个人所得税改为家庭所得税来征收,才是更为科学合理的做法,更能得到人们的支持。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征额”标准是800元,这意味着,一个人的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就不用缴税。笔者月工资1300元,要缴个税100元。全家只笔者一人有收入,家属没工作,有一个小孩,还要供养一个老人,月均收入每人只有300元,这刚好是一个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的数目。另一家庭,一家三口都拿工资,每人都有800元的工资收入,月均收入为每人800元,但不用纳一分钱的税。这样一比,不合理是明显的。

起征点和税率这两个问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把个人收入换算成家庭收入,算成家人平均收入,再决定起征点和税率,这样才能使税负公平合理,才能真正做到抑富济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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