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术与神秘学的娱乐时代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朱布冲 于萍 叶舒宪 苏友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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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提切利的作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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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哈利·波特”到“魔兽世界”
然而正当观众目睹哈利·波特在银幕上骑着扫帚满天飞的时候,他们很可能忘记了巫术曾经在历史上遭受的严酷待遇。1484年,教皇英诺森八世代表教会对群众认为可以与恶魔和鬼物交通的信仰,以及群众对于妖人和女巫的魔力的信仰,给予正式制裁。于是这样有罪的人都变成了异端分子,正统派也就获得了一个可怕的新武器:凡是异端分子都可宣布为妖人,而激起群众对他的愤怒。很少人敢冒惨死的危险去对这种疯狂的迫害提出公开的抗议。
猎巫运动持续了将近200年,仅仅在欧洲就有大约75万人在宗教裁判所里被处决,这场灾难一直持续到启蒙运动将公众的注意力转移到人体与自然环境的种种奥秘上才告一段落:“哈维和笛卡儿关于人体解剖,血液循环,神经系统的发现无情地截断了人体小宇宙与外部世界的臆想联系,从而也颠覆了魔鬼或巫术成为两者相互影响媒介的可能性。”罗贝尔·穆尚布莱在《魔鬼的历史》中宣称。1710年,巴黎警察总监勒内·瓦耶宣布驱逐和逮捕“巫师与占卜者”,但仅仅是防止她们行骗和破坏公共秩序。而在当年,也不过只有27名妇女因这一罪名而被拘押到萨尔贝特里埃医院,相对于拘禁在这里的300多名娼妓,女窃贼和精神失常者,这实在是一个小数字。1787年,伏尔泰在《哲学辞典》中抨击吸血鬼迷信,乔治·居维叶则指出曾因荷马史诗而名声远播的海妖不过是丑陋粗笨的海洋哺乳动物儒艮,筋疲力尽的海员常常把它们的前鳍和口鼻附近的髭须当作人类的手臂和须发。
巫术和神话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但拒绝就此从人的视野中消失。18世纪末的浪漫主义和狂飙主义运动,再次激发了刚刚进入工业社会的大众对超自然现象的兴趣,卢梭宣称,文明社会腐朽堕落,工商业和技术只会助长贪欲,污染环境,制造垃圾,对于宗教时代恐惧,敬畏的体验倒成了某种愉快的回忆。魔鬼、巫术和神怪传说再次兴盛,只不过从人类公敌逐渐变成了人类内心深处恶念的写照。1825年,柯林德兰普西出版了自己和魔鬼的对话录,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因》和布拉姆·斯托克的《吸血鬼德库拉》既宣泄了放纵的情绪,也恰到好处地维护了善恶二元道德规范。
进入20世纪后,虽然诸如波兰斯基的《罗斯玛丽的婴儿》以及1973年的《驱魔人》这样的电影仍然在有气无力地宣称,魔鬼与巫术的威胁仍然具备现实的道德意义,但巫术与魔鬼已经不可避免地堕落为消费时代大众娱乐的噱头。1969年,美国漫画家福瑞斯特·阿克曼参照蝙蝠侠与女超人,创造出了第一个正面吸血鬼超级英雄——凡派丽娜,她来自神秘的吸血鬼星球德库拉,仍然惧怕阳光,在阴暗潮湿的纽约后街中追捕罪犯,维护正义,并依靠人工合成的血浆保持精力。而1996年艾迪·墨菲的喜剧片《肥佬教授》与2003年的《绿巨人》,甚至可以看作是一百年前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代表作《化身博士》的戏谑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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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巫术与神话还能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则要归功于70年代美国威斯康星州一个不起眼的保险公司推销员加里·杰里克斯,由于厌倦了桌上模拟游戏千篇一律的科幻与商业题材,杰里克斯认为一个带有幻想色彩的中世纪冒险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由此宣布了“龙与地下城”,这个当代奇幻文学、电影、游戏鼻祖的纸牌游戏的诞生。在售出20万套后,杰里克斯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同另外两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建立了TSR公司,以便于全神贯注的完善这个充满了幻想与雄心的游戏。1978年,改进版的“高级龙与地下城”问世,拥有更加复杂的职业,装备,魔法与特技系统,而随之诞生的游戏小说《龙枪编年史》也捧红了在奇幻小说界叱咤风云的两个作家,TSR公司前雇员玛格利特·魏斯和崔西·西克曼。在其后涌现的奇幻类电子游戏和文学作品,无论是《魔法门》,还是日本的《最终幻想》、《勇者斗恶龙》系列都秉承了龙枪系列的基本设定。
为了迎合这些依靠MTV与麦当劳滋养而成长的孩子“娱乐至死”的心理,大众媒体也不得不对这些古老神话传说进行随心所欲的拼贴与改编。甚至连拥有牛津大学教育背景的托尔金也承认,《指环王》系列借鉴了无数不同源的神话与传奇,包括来自北欧维京人的《埃达》与《贝奥武甫》,来自英伦三岛的《亚瑟王》与凯尔特人关于德鲁伊僧侣的传说,以及格林童话。而暴雪公司更可以让德鲁伊僧侣、中亚萨满巫师、欧洲骑士、矮人和希腊神话中的鸟身人同时出场,从而推出大名鼎鼎的《魔兽争霸》系列的网络在线版,《魔兽世界》推出4个月后,全球付费玩家已经达到了300万人。从自由选择的种族、职业,到个性化的脸谱和团队作业,这些网络上的浪漫时代居民可以高度地和他们的虚拟身份相融合,并基于这些动态的身份建构另一个现实世界,似乎真正的巫术能够做到的也不过如此。
神秘学重现
丹·布朗在《达·芬奇密码》和《天使与魔鬼》之后,好像还没有罢手的意思。不久前他透露,正在构思下一部小说,悬谜将设置在“共济会”的神秘世界之中。共济会是欧美18世纪以来最富传奇色彩的秘密社团之一,成立于1717年的伦敦,其起源可溯及中世纪的石匠和教堂建筑工匠的分会,传说很多世界名人——莫扎特、海顿、歌德、伏尔泰、华盛顿、杰弗逊、富兰克林都是共济会成员,关于共济会的正史、野史也时有问世。丹·布朗会对此做什么样的想象和颠覆?布朗迷又有事情可干了。
一本《达·芬奇密码》在全球销出3000万册惊人数字不算,它还派生了一个写字的行当,那就是类似于中国“红学”的所谓“布朗解密”:在很多欧洲国家,尤其是英国和法国的大小书店里,已经摆上架的对《达·芬奇密码》内容进行证伪的论著就有7本之多。比如一个叫西蒙·考克斯的前教士,引经据典写了一本《破译〈达·芬奇密码〉》,另一个罗伯特·拉封,写的书名字更是又长又拗口——《达·芬奇密码:记者Marie-France Etchegoin和Frederic Lenoir的调查》,这两本书的发行都轻而易举就冲破了20万册。而在法国,一本获得当年度龚古尔文学奖的小说能销出这样的数量,书商也是要笑到嘴软的。今年上半年,丹·布朗新作《天使与魔鬼》刚和读者见面,法国一家“文艺复兴出版社”已经在做新书预告:8月底将推出《〈天使与魔鬼〉的真相:丹·布朗现象解析》。对于销量,出版社编辑很有把握,因为他们心里清楚,读者感兴趣的其实不是那个丹·布朗,甚至不是小说情节和文字风格,他们想要探究他所描述的那个古老的隐秘世界——神秘学。丹·布朗好像不经意间打开了某个锈迹斑斑的盒子,欧洲人对于神秘学的兴趣被突然释放,汹涌入世,向传统宗教世界的威严发起挑战。这样的景观在西方社会大约有三个世纪不曾出现了,所以才会有英、法两国的媒体不断大呼小叫:神秘学重现江湖了。
丹·布朗红了,但事实上他也并非独辟了什么蹊径,而是走了一条早被前人实践过的畅销书路子。据欧洲一些专门研究神秘学的人考证,早在2000年前,这类小说就很受追捧,虽然那时候还没有“神秘学”的正式名称。公元2世纪最畅销的一本书是罗马作家阿普列尤斯(Apulee)的《变形记》,也译作《金驴记》,描述一个人由人变驴又由驴变回人的经历,那些关于两性关系的色情段落里充满了可以做各种解释的隐喻。到中世纪,像《特洛伊的基督徒》(1180)这种讲述圆桌骑士如何为寻找圣杯而历经传奇的小说题材开始流行。大约在1230〜1285年期间,由两个人先后执笔——Guillaume de Lorris和Jean de Meung——完成了传世之作《玫瑰的故事》,读这本小说的过程,就是完成一次穿越文字表象的探谜旅程。歌德18世纪后期完成的《浮士德》,他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日里对它进行了另一个版本的改写,有一种解释是,诗人在此期间结交了一些蔷薇十字会的成员,对神秘学发生兴趣,并在1780年加入“共济会”。
和我们更接近的这一类畅销书,大部分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圣殿骑士团就在我们身边》曾是很多痴迷神秘学说的人手中最流行的读物,而意大利学者艾柯的《玫瑰之名》以及《福柯摆》,里面难以理解的解谜游戏也完全不比《达·芬奇密码》逊色。从销售数量上看,巴西作家保罗·科埃略(Paulo Coelhole)的那本《炼金术士》曾经大卖。如果把《魔戒》、《哈利·波特》甚至《黑客帝国》都算作对“神秘学”的皈依,那么这类书能够在欧洲几个数一数二的大书店里占据比传统宗教书籍更多的书架,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仅以法国市场为例,其国家出版工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是:2003年神秘学方面的书籍一共发行了14.67亿册,总收益为970万欧元——这还是丹·布朗尚未在江湖上翻云覆雨的时候。■
神秘学的前世今生
神秘学,英文为“occultism”,在《美国传统辞典》里解释为“研究超自然的学科”,其要义就是“信仰隐蔽或神秘的力量以及把它们置于人类控制之下的可能性”。在法语里,和神秘学相对应的单词为“ sot risme”,是哲学术语里面对于那些“秘传的学说”的通称。法国《快报》在最近关于神秘学的一篇报道里,试图对神秘学做一个总结,作者认为神秘学细部包含极广,如果概括起来大致是:1.流经上千年时间而不曾被正统所湮没的哲学和宗教分支;2.未能成形为宗教的那些古老信仰;3.秘教,即不能彰显的秘密信仰及其团体,比如犹太神秘学,撒旦教,蔷薇十字会和共济会等;4.象征学和符号学的原始形态。
西方的神秘学历史悠久,上溯可以早到古希腊爱留希尼地区的秘密祭礼,一种既广为流传又充满隐秘气息的仪式。而普遍认为,公元前6世纪的古希腊数学家和天文学家毕达哥拉斯是西方神秘学的创始人,他确信数字支配着万物自然。大约两个世纪之后,亚里士多德首次提到两类认知概念:一是“对外传授”的,以大众为对象的;另一种则是隐匿的,只在某个团体入会成员中相传的。但是“神秘学”这个界定,却是直到公元166年才由萨莫色雷斯岛上(在爱琴海东北部)一个名叫Grec Lucien的人正式记录于文字。到了公元3世纪前后,一帮聚集在亚历山大城的新柏拉图学派追随者将“神秘学”主义发扬光大并广为传播。他们不同程度地承继了柏拉图学说里面超感觉的一面,同时又在东方学说的影响下,在里面加入了默想、静修和玄学的成分。
( 《哈利·波特》成功的一大原因是它的“通俗”性,没有太过晦涩的文气,所以老少咸宜 )
神秘学的黄金时代应该是在此后8个世纪才来临,那是天主教徒和教堂建造者的时代,也是几何学的时代,人们相信通过哥特教堂高耸的尖顶便能和上帝对话,而俗世一切物体的几何形体则是上帝的书写,需要用心去默想和感应——这个时期是神秘学和传统教会惟一和平共处的时光,等到令人炫目的文艺复兴来临,一切都改变了。瑞士医生帕拉塞尔斯(Paracelse)革命性的医学理论,第一次将人体作为自然的观照而不再是上帝的创造,然后是人道主义哲学家米朗陶尔(Pic de la Mirandole),他将犹太教神秘哲学“卡巴拉”(Kabbale)阐释在基督教义之中,而意大利人布鲁诺则挑战教廷哲学里的地心说,告诉人们宇宙是无限大的,而且是物质的⋯⋯教廷将这些“异想天开”的人裁判为异端,米朗陶尔被捕入狱,布鲁诺被烧死,于是从17世纪开始,在教会的高压之下,神秘学说的追随者开始采用秘密结社的方式。比如古老而神秘的法国“玫瑰十字会”(Rose-Croix),到今天仍然有一万名左右的会员,主要分布在巴黎以外的省内,以中产阶级为主,他们代代相传的是中世纪骑士Christian Rosencreutz的信仰,这个默默无闻的普通骑士梦想在最后的审判到来之前,把人类所有的智者联合在一起。
到19世纪的时候,神秘学开始被一些狂热的信徒和通灵术混为一体。其中比较有名的是一个女折衷主义者Helene Blavatsky,她创建了一个“神智学社团”,自称接收到了几个从天而降的印度大师所传递的信息,证明她的所有认知都来自于西藏——虽然她从未到过那个地方。道理上说不通并未影响她被人追随,她在法国的信徒现在还有上百人。■
“麻瓜”世界的想象
《哈利·波特》系列第6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将在7月16日上市。从亚马逊书店的网站上可以看到美国版封面:绿底紫字;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正在对手持魔杖的哈利·波特面授机宜。这一封面透露了许多信息:一、邓布利多时日不多。5月份J.K.罗琳曾宣称,一名主角将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死去,邓布利多作为魔法学校首席魔法师,在传授了哈利·波特独门绝技,并登上封面后,他的使命已经完成;二、哈利·波特经过校长的指点魔艺大长,这一超凡的魔法既可以用来对付伏地魔,也可以吓唬那些试图破坏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青年舞会的捣乱分子;三、封面中“与混血王子”这几个字的书写分外扭曲,可以推断出路修斯·马尔夫即将死去,罗恩与赫敏会开始约会,斯内普教授终于开始教授伏地魔防御课了;四、从哈利·波特拿魔杖的手法看,他是个左撇子;五、在用过黑色、蓝色封面后,这次选用绿色,下次将是粉色⋯⋯
如此绞尽脑汁的猜测,只因为《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正处于严密监护下,除J.K.罗琳本人与个别印刷工人外,没人知道它的情节。为了防止2003年杂货铺盗书事件与亚马逊提前发货事件的再发生,《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版权所有人英国Bloomsbury出版社和美国Scholastic儿童出版社像守护绝世财宝一般对1080万本新书严加看管,运往分销商的途中,保安伺候,严禁拍照,为儆效尤,还逮捕了两名试图泄露新书情节的英国印刷工人。只等格林尼治时间7月16日零时,全球同步,开封售卖,迎接蜂拥抢购。这样的煞有介事在美式文化盛行的英国,可算独一份。美国《波士顿环球报》曾断言:《哈利·波特》系列的风行,将使J.K.罗琳成为这个岛国继狄更斯、奥斯汀和伍尔芙后最知名的作家。
第3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之前,《哈利·波特》系列一直被当作儿童读物。自1997〜1999年,每年夏天推出一本的《哈利·波特》在美国被称为“夏日海滩男孩读物”,此前有被称为男士、女士夏日海滩读物的书籍,男孩读物的美称既反映《哈利·波特》的影响力,也为它定了性。但儿童读物肩负的教化功能,让人们开始挑刺。J.K.罗琳在一次采访中提到,每天都会收到孩子的信,询问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地址,如何获得入学资格。这让大人大惊失色,孩子果然心智弱小,被虚构的魔法世界所蛊惑。最有趣的统计来自《泰晤士报》:英国本土的《哈利·波特》专题网站中,有85%以上都连接有“获得更多魔法的秘密”,“怎样成为一个巫师”这类网站。对巫师的美化是另一大罪状。“巫师初现人世,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是一个魔怪,一块陨石,是异端分子和叛教者,死有余辜。”这是欧洲文化中对巫师的正统认识。《哈利·波特》却让孩子们逃离不懂魔法的“麻瓜”世界,学习巫术,争当巫师。虽然托尔金的《指环王》中也有术师甘道夫,但他是善良的守护天使,而且《指环王》也并非儿童读物。
( 早期的巫师被称为德鲁伊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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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开始,这一系列开始分儿童版与成人版。两个版本并没有本质区别,但人们开始接受《哈利·波特》并非儿童读物。《哈利·波特》中的异教想象,埃及巫术与希腊神话的借鉴,凯尔特文化的隐喻,已经超出孩子所能理解的范围;故事虽发生在英国,却不是布莱尔的英国,而是中世纪的庄园阴暗寂静,借一道朦胧的光看到巫师飞过。故事虽并不忧伤,但这种情绪可以看成是J.K.罗琳为喜爱怀旧的大人倾情献上的感性之作。更深刻的想象是这个小孩学魔法的故事暗藏着许多对现实的讥讽。
“《哈利·波特》里的小秘密与披头士的歌一样多。”《Slate》上的一篇文章说。这样的隐喻游戏历来是英国魔幻文学的传统。《爱丽丝梦游仙境》里充满哲学游戏;C.S.刘易斯的《纳尼亚传奇》、《The Chronicles of Narnia》是对当时政体的影射。《哈利·波特》呢?它最大的秘密是嘲讽了铁娘子撒切尔。哈利·波特在惹人厌烦的舅舅家被寄养了11年,才知道自己出身于非“麻瓜”世界的魔法世家。而撒切尔执政,正好11年。撒切尔的拥护者,自私无情的中产阶级,也可以在哈利·波特的舅妈一家身上找到影子——他们住在Privet街,这个词是Private的变称,隐喻了撒切尔的私有化政策。至于为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没有牛奶喝?因为撒切尔当政时期取消了学校的牛奶津贴。
J.K.罗琳一直在向英国魔幻文学的前辈致敬。她说最喜欢的小说是《指环王》,外出旅行总随身带一本。《指环王》的作者托尔金的名言:“因为龙代表着幻想的世界,因此我对龙有一种刻骨铭心的向往。”也让罗琳牢记在心,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校长的最大研究成果就是发现龙血的12种用途,这也是他巫师生涯的主要成就。人们不敢说J.K.罗琳是英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魔幻文学家,但不能否认,拜《哈利·波特》所赐,刘易斯·卡莱尔、C.S.刘易斯,或者托尔金这些老前辈才会被再拿出来反刍;在美国脱口秀电视节目与好莱坞电影充斥的英国,《哈利·波特》系列让英国人总算可以大声背诵一句名言:“美国人不懂魔幻,他们怕龙,就像他们怕自由。”
伏尔泰《哲学辞典》里的一段,可看成对逝去的魔幻世界的伤叹:“今天再也没有中魔的人,没有魔法师,没有星相师,没有精灵,这真令人遗憾。一百年以前从哪儿来那么多神秘,实在难以想象。那时候贵族们还生活在城堡里,冬天长夜漫漫,若是没有这些高贵的娱乐,人们会无聊至死。任何一座城堡在某一天总会出现一位仙子,每座村庄都有它的男巫或女巫,每位亲王都有他的星相师,每位夫人都有人给她算命,中魔的人在田野狂奔,人人都争着说自己看过鬼,或者以后会看到鬼。”J.K.罗琳也许是在向这种伤叹致敬,用《哈利·波特》重建魔幻世界。她的写作初衷怕是与《红楼梦》相似:“乐得与二三同志,酒余饭饱,雨夕灯窗之下,同消寂寞,又不必大人先生品题传世。”但这个小孩学魔法的故事的精神意义与现实作用被夸大。也许我们作为不懂魔法的“麻瓜”,对《哈利·波特》这个魔法世界的想象过于丰富了——“麻瓜”(Muggle)这个词也很不祥,它或许是Mugg的变称,它是傻瓜的意思。■
《哈利·波特》 的异教想象原型
女神与女巫
基督教作为典型的父权制人为宗教,其排斥女神的思想倾向是尽人皆知的。著名的“三位一体说”教义建立在人间社会的父子关系模式上,并未给女性的神圣性留下余地。而当代女性主义神话学启发之下的圣经研究打破了这一性别禁忌,试图在男性中心话语形成的背后去发现被埋没的原始基督教的女神形象。如果我们了解到,J.K.罗琳自上中学起就迷上了女性主义作家杰西卡·米特福德的自传《荣誉与反抗》的话,那就不会怀疑《哈利·波特》或隐或显地流露出的女性主义倾向了。
其一,女神隐形方式之一是命名中的原型意向。如格兰芬多学院(Gryffindor)的名称隐含了神话怪兽格莱芬(Gryphon),她又被认同为报应女神的化身。在西方异教传统的神话怪物谱中,格莱芬是出现频率仅次于人面狮身女妖斯芬克斯的一个。罗琳让她钟爱的男女主人公在这样一所学院里学习,的确是耐人寻味的。她还给霍格沃茨学校的副校长取名叫麦格(McGonagall),这个名字影射着希腊的智慧女神雅典娜,其罗马名为密涅瓦(Minerva)。
其二,女神隐形的另一种方式是化身为女巫。魔法世界与麻瓜世界的对立,如果从性别尺度去划分,那么魔法世界也就等同于女巫的世界,阴性的世界,而麻瓜们的世界则为阳性的世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叙述魔法学校开学时,新同学互相介绍自己的家庭出身:
“我是一半一半。”西莫说,“爸爸是一个麻瓜,妈妈直到结婚以后才告诉爸爸自己是女巫。可把他吓得不轻。”
大家都哈哈大笑。
“那你呢,纳威?”罗恩问。
“哦,我是由奶奶带大的,她是女巫。”纳威说,“不过这么多年来我们家一直把我当成麻瓜。⋯⋯”
少年主人公们逃离麻瓜世界来到女巫的世界,在象征的意义上就是逃离了基督教的父权统治,重新回到女神的怀抱。霍格沃茨学校中最典型的场景是学生们骑着扫帚飞行。熟悉西方巫术历史的人一看就知道扫帚是古代女巫的标准坐骑。
埃及宗教与巫术
《哈利·波特》的主要冲突除了魔法世界与麻瓜世界的对立,还有魔法世界内部的善恶对立,而表现后一对立的原型是古埃及的鹰蛇之战的传统神话母题。伏地魔(Voldemort)代表蛇的一方,魔法学校代表鹰的一方。如前所述,哈利所在的学院“格兰芬多”影射鹰头狮身怪兽。由于狮子与老鹰分别是大地和天空的生物之王,所以鹰头狮身的格莱芬成为阳界的主宰,统治力量与德行的象征,成为阴暗与邪恶的蛇的对立面。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作者告诉我们伏地魔是靠一条巨蛇的毒汁维持生命的。作为小说中头号的恶魔,他同哈利的争斗就这样再现着鹰蛇之战的异教主题。除此之外,德拉科(Draco)这个词在拉丁文中是龙或蛇的意思。德拉科·马尔福作为坏人出现在哈利的对立面,也就不足为奇了。
伏地魔是人类欲望和贪欲的化身,其欲望的对象主要是长生不死。这从巴比伦史诗时代开始就一直是神话英雄们追求的理想。但是在今日的女作家罗琳笔下,追求长生已经具有了人类罪恶的性质,因为它是违反自然的。是人类狂妄自大的一种表现。也是最大的物欲,最大的贪婪。在托尔金和罗琳看来,希望无限延长人体自身的物质存在,当然是一切物欲的终极目标。于是,必须动员人间的一切力量去战胜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心魔。就像《指环王》(《魔戒》)的主人公竭力要销毁那只象征无边法力和长生不老的魔戒一样。
埃及作为古代魔法的一个重要发源地,对于巫术文学创作者来说具有无穷的吸引力。罗琳在《阿兹卡班的囚徒》中写道:赫敏羡慕地对去埃及旅行的一家人说:“我真的妒忌啊——古埃及的巫师真令人着迷。”赫敏为什么会这样艳羡去埃及的人呢?理由是到埃及学习巫术—魔法具有真正的寻根索源的意义。英语中表示巫术—魔法的词magic出自希腊文mageia。而希腊文的mageia则是埃及巫术神赫卡(Heka)传到希腊后的称谓变音的产物。《埃及巫术》一书的作者,大英博物馆东方文物部的馆员巴奇(Sir Wallis Budge)说:“从很早的时代起,埃及人就被认为是一个巫师和魔法师的民族。希伯来、希腊和罗马的作家提到埃及人时称之为神秘学的专家(experts in the occult sciences),或是那种根据情况变化能够行善也能够伤人的神秘力量的掌握者。”英国人的文化寻根想象钟情于埃及的最新例证是:2001年问世的一部新书《方舟王国:古代不列颠人种是埃及法老后裔的惊人故事》,在最后一章使用了“失落的殖民地”这样的标题,把英伦三岛的文化根脉追溯到古埃及的殖民远航登陆所带来的影响。
希腊神话
影片《哈利·波特》发挥了小说所没有的视听技术手段,一开场就造成强烈视觉效果的场景:猫头鹰送信的母题被夸张表现为惊人的神奇一幕:德斯礼家满屋子里飘信的情形如同雪花漫天飞舞。对于习惯看基督教的教堂壁画的信徒来说,这样的异教景象是匪夷所思的。罗琳在这里采用的猫头鹰信使的母题直接来自希腊神话。本来,猫头鹰在古埃及神话中是死亡和黑夜的象征,它伴随着死去的太阳在地平线下面的阴间世界运行。古希腊都城雅典的象征就是一只猫头鹰。智慧女神的化身动物也是猫头鹰。小说中后来出现的斯芬克斯怪兽、马人(Centaurs)等也都脱胎于希腊神话。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占卜术课的教师名字叫西比尔(Sibyll),这显然是希腊神话中著名的预言家西彼拉(Sibyl)的再生形象。而哈利的女同学赫敏(Hermione),从发音上就可以判断是从希腊奥林帕斯山上著名的众神使者赫尔墨斯(Hermes)的大名中化出来的。当今哲学领域流行的“解释学”(hermeneutics)原来也脱胎于赫尔墨斯之名。难怪赫敏在小说中以机敏和智慧著称,许多难解的哑谜一经她手即可迎刃而解。她不仅爱读《古代魔文入门》一类偏门书,而且“一有疑问,就上图书馆”。不过,与希腊神话原型不同的是,罗琳在赫敏形象上更多地表现出女巫的特征,批评家们一致认为这也是书中最能体现作者本人的人物。
凯尔特文化
较早自欧洲大陆移居到英伦岛屿上的是凯尔特人。他们和后来入侵并且占了上风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文化之间长期处于对抗状态。由于凯尔特人在人口和技术上处于劣势,不得不退让出英格兰的较富庶而平坦的土地,据守在北部的岛屿和山地高原。这就是今日与英格兰貌合神离的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的由来。当代西方的凯尔特文化复兴运动对居住在苏格兰的罗琳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该运动在学术上的表现是强调和重新发掘被压抑的凯尔特文化传统,甚至把凯尔特传统抬升到足以同西方文明两大源头相提并论的高度去认识。
与基督教文化不同的是,凯尔特文化的宗教倾向较为古朴,保留着很多原始宗教的特征,尤其是在萨满教和巫术传统方面异常深厚。用哈利·波特购买魔杖的那家奥利凡德商店来作证,其金字招牌上写着“自公元前382年即制作精良魔杖”。这就明确提示出,魔法巫术传统是比救世主基督耶稣的降生人世以来的历史还要久远得多。当然也要比给英伦带来基督教的盎格鲁人文化早得多。凯尔特神话中,人变身为鹿、天鹅、野猪和渡鸦都是司空见惯的。
英国最早的巫师来源于凯尔特人,这可以从语源学方面得到清楚的证明:早期的巫师被称为德鲁伊特(Druid)。这个名字来自凯尔特语,意思是“知道橡树”。而橡树在印欧民族信仰中是一种神圣的树。因为它常常是神圣的槲寄生德寄主,也就是人类学家弗雷泽名著《金枝》得名的那种圣树枝。“古时候的巫师,异教的斯堪的那维亚人和凯尔特人都非常崇拜橡树。”借助于橡树的威力,可以保护人不受魔法黑巫术的攻击。古代的这些“知道橡树”者,是英国和高卢(今天的法国)的一批有学识的人。德鲁伊特一般担任当地的祭司、教师和法官。《美国传统辞典》的解释是:“德鲁伊特教的祭司,古代盖尔或不列颠人中一个祭司品级的成员,他们在威尔士及爱尔兰传说中是预言家和巫师。”
小说中讲到的“塞尔基”(Selkie)和“麦罗”(Merrow),前者为英国北部岛屿的海豹人,后者是爱尔兰人鱼。从地域划分上看,都属于古代凯尔特人地区。罗琳想象中的这些异教成分说明她在苏格兰生活的这些年岁中的确对凯尔特文化有所认同。凯尔特人在历史上反抗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入侵,坚守英伦北部并竭力维护自己文化独立性的精神,对于一向同情弱小的罗琳来说,显然是会引起共鸣的。现代史上日耳曼人的德国威胁英国的情景,似乎又重新演绎了盎格鲁-撒克逊人压迫凯尔特人的古老原型。这个在英国人心目中挥之不去的种族文化冲突的历史阴影,也以变相的形式出现在《哈利·波特》一书中:与学习黑巫术防御术的霍格沃茨学校形成对立的是,位于欧洲大陆的魔法学校德姆斯特朗,那里以传授邪恶的黑巫术而闻名。“不准泥巴种入学”的录取禁规表明一种典型的种族主义倾向,那正是对纳粹德国的日耳曼纯种优越论意识形态的影射。戴维·科尔伯特把英国和欧陆的这两所魔法学校的对立解说为是影射东西欧对立,这似乎显得过于牵强。不过《火焰杯》结尾处,双方为了共同的敌人而联合起来的情节,则是意味深长的:莫非是回应亨廷顿文明冲突说,让西方历史上的种族矛盾得以化解,去共同对付新的敌人?■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教授)
哈利·波特的时尚阅读
2003年,第5本哈利·波特出版后,我曾在《万象》杂志上写过一篇文章谈论“哈利·波特现象”。那篇文章是以这样的句子作结:“在解构《哈利·波特》方兴未艾的热潮中,值得汲取的是,该大做文章解构这个现象的,不只是文学院的教授,更应是商学院的教授。”我相信,不管捧波特或贬波特的两个阵营,如何从《哈利·波特》文学的优劣上去探讨它成为跨国畅销书的原因,“哈利·波特热潮”疯狂与炽烈的程度早已超过了文学品质可以解释的范围。《哈利·波特》的成功,并不见得是它文学品质的见证,反而是现今高度企业化的出版事业,在跨国运作上一个最成功的例子。
当然,《哈利·波特》必然要有某种“可被操作的本钱”,才可能经得起这样的运作。有人从文学题材着眼,列举其他类似《哈利·波特》的魔幻小说如《魔戒》(Lord of the Rings)与《那尼亚纪事》(The Chronicles of Narnia)系列同时畅销的现象为佐证,认为《哈利·波特》的成功反映着这个时代对“魔幻”的向往。这当然只能是部分的解释。因为一般读者对《魔戒》和《那尼亚纪事》这些旧作所新起的兴趣,并不见得是来自纯粹的对魔幻题材的诉求,而可能只是《哈利·波特》风潮的余波。此处的因果关系并不是那么明确。另外一个反证,是去年出版被称为是“成人的哈利·波特”的小说《强纳孙史尊奇与纳若先生》(Jonathan Strange & Mr. Norrell)。这部长达800页的魔幻小说是英国女作家克拉克(Susanna Clarke)花了10年的时间与深远的考据研究而写成的巨作(英国似乎是产生这类小说的沃土)。书出版后,获得各个重要文评家的好评,气势之盛,几乎要成为另一部高段位的畅销魔幻小说,并见证魔幻题材的炙手可热。但是这部小说在刚出炉的热气散去后,也就隐入成千上万的书堆中。
毫无疑问,《哈利·波特》成功的一大原因是它的“通俗”性,没有太过晦涩的文气,所以老少咸宜。在我自己的生活圈内,许多成人阅读这部小说的理由,就是为了有和子女共读一本书的乐趣,而《哈利·波特》偏又有着成就这伦理亲子关系的特质。这是作者罗琳在出版市场上成功的定位姿态,却并不见得是关乎文学,或是关乎魔幻。
此外,《哈利·波特》故事的魔幻本质,也与其他同类的小说有所不同。虽然也有着巫术、幻想等诸多魔幻小说的典范模式,《哈利·波特》却是扎实地建立在俗世里的。这是被批评者列举为“欠缺想象深度”的一个最大罪状,但反讽的是,这也可能是它如此畅销的最大原因。一个11岁的孤儿在住宿学校里的遭遇,是一个当代读者立即可以与之认同的切入点。
在出版公关处心积虑的打造下,《哈利·波特》出版本身已被炒作成某种“事件”,像一个众星群聚的摇滚音乐会,或是一部大成本制作的好莱坞电影的首映典礼。在媒体对“何时出炉”的悬疑绘声绘影的紧迫报道下,“等待哈利·波特”成了每一两年一次的,举世共同参与的大事,以追逐时尚(尤其是欧美时尚)为生活重心的新世代族群,是难以抵挡置身于这时髦大纪事的诱惑的。
所以“哈利·波特现象”早已超越了文学质地所能解释的范畴,反而是对这个时代的一个脚注。它反应了举世一窝蜂地对实时效应的追求,对集体品位的附和,对品牌的迷信,对排行榜的依靠,而这些心态被媒体高妙地操纵与炒作后,拭目以待的紧张与悬疑反宾为主地成为《哈利·波特》出版事件的主脉,真正阅读的经验也就越发混沌,为书而读,或是为时尚而读,也不再能分界清楚了。
像历史上所有畅销现象一样,也只有在长远时间提供的清醒距离里,《哈利·波特》的文学意义才有被还原的可能。数十年或一百年后,是否还会有人阅读这部小说,就不是任何身陷于这疯狂热潮的人所能预测的了。■
19世纪绘画展现的海妖没有古典时期流行说法中的翅膀,而是当时认为的长鱼尾的女人形状
古代猎巫运动
德库拉
丹·布朗
《哈利·波特》让孩子们逃离不懂魔法的“麻瓜”世界,在游戏当中学习巫术,争当巫师
《哈利·波特》系列的风行,将使J.K.罗琳成为这个岛国继狄更斯、奥斯汀和伍尔芙后最知名的作家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封面
德鲁伊僧侣:泛指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1世纪高级的凯尔特人祭司。在爱尔兰语中“Drui”的意思是“橡树之人”;传说每一棵橡树里都居住着精灵,而这些树精通过祭司向人类传达神谕。也有人认为它来自盖尔语中的druidh,意思是“智者”或“男巫”。恺撒在《高卢战记》中将德鲁伊祭司描绘成一群嗜血的异教狂人,声称他们用树枝编造巨大的偶像,然后把活人放进去焚烧,并且屠杀犯人和用战俘作占卜,并且能够化身为熊和豹等猛兽。事实上德鲁伊祭司既是神职人员、也是医生,拥有丰富的天文与数学知识。
维京人传说:北欧人相信他们以索尔、奥丁和弗雷为首的诸神,居住在云端的堡垒阿斯加尔德中,堡垒中央是一棵名为“伊格德拉西尔”的神树,其根部直抵地府,从其中涌出三股神泉。奥丁是战争与胜利之神,轰鸣的雷声就是骑着八条腿的神马斯莱甫尼尔的他和驾驭着由两只山羊拖曳的战车,手持霹雳之锤的儿子索尔一道,与追随他的勇士们在云端奔驰所发出的声音。这些口头流传的神话于13世纪被冰岛的僧侣们记载在羊皮纸上,称为“埃达”(诗歌)与“萨加”(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