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

作者:朱文轶

(文 / 朱文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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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A最辉煌的时候几乎是场场爆满,而各地球迷倾情助威各有特点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中国足球“崩盘”在这个秋天刚刚开始的时候以乎已经有了诸多前兆。先是朱广沪所率深圳健力宝队拖欠工资奖金4月有余,继而在资金链的因果传递下,广东蝴蝶扇动的翅膀迅速掀起了辽宁的风暴,并且,辽足看起来陷入了更为万劫不复的财务危机。

“今年年初,张海收购了辽足的最大股东北京嘉华集团的股权,完成了对辽足俱乐部的控制,在转让过程中,健力宝方面的财务曾经进驻辽足,并注入4000万元完成辽足增资扩股达到中国足协制定的关于中超俱乐部的标准。但是此后,健力宝方面抽走了注入资金,并在辽足俱乐部的经营投入上没有任何新的资金注入。没人想到,‘张海系’会在半年内崩塌,张海下野后,辽足已经成为他们的一块心病”,辽足俱乐部总经理吕枫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球队的工资只发到了5月份,而比赛奖金只发了一场。”据说,辽足所发放的工资仅仅是合同工资,只占总工资额的40%,剩下的60%要根据球队的成绩以及球员出场时间等进行评估后年底发放,而比赛奖金仅仅是客场4∶0战胜大连实德队那场的80万元奖金,其中50万元来自俱乐部,另外30万元来自赞助商中誉汽车提供的附加奖金。记者了解到,虽然赞助商的附加奖金基本都在赛后兑现,但是,俱乐部应该支付的比赛奖金还没有落实。而辽足在本赛季目前共赢了四场比赛、平了一场,单单比赛奖金这一块,俱乐部方面拖欠接近200万元,而按照合同工资来计算,辽足俱乐部目前拖欠6月、7月的工资,大约120万元左右,两项合计大约是320万元。值得关注的是,这还仅仅是目前的数字,如果将效益工资那部分算进去,辽足拖欠球员的金额大约应该是5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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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卢曾经带领着中国足球队进入世界杯,让中国球迷实实在在的体会到足球带来的快乐  

还有不少人怀念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创办之初的燃情岁月——那些狂热的球迷、狂热的资本和一样狂热的赞助商。“当下这场突如其来的寒冬,距离那些出手阔绰的国有资本不计回报、上千万上千万扔钱的时代不过几年”,吕枫说。

“它们制造了泡沫”,辽宁足球俱乐部执行董事长张曙光把中国足球泡沫经济破灭的责任归咎于当年的那些国企,接受采访时,他说,“国有企业(的介入)是破坏中国足球走向市场经济的最大病根”。他认为,十年职业足球,投入的两次高峰分别发端于两家国有企业——寰岛集团(原公安部下属企业)和中远集团。在当时的转会市场上,前卫寰岛俱乐部被人戏称为“钱喂俱乐部”。中国球员年薪过百万就肇始于前卫寰岛,后来中远集团又把这一数字变成了300万。2001年接手当时还身属甲B的上海浦东队后,为了争取球队升入甲A,中远为球队开出的赢球奖金是:在单场40万元的基础上连胜累计;每多一个净胜球加10万元。结果全年投入超过1亿,不但创下甲B联赛投入纪录,连甲A球队都自叹不如。如愿冲A并改名上海中远之后,中远仍频出大手笔,分别以950万元和900万元购进两名球员,据足协有关资料显示,上海中远第一年仅在引进球员一项上就花了3500万元。一名业内人士指出,“在亚洲国家里,我们的近邻韩国人均收入1万美元左右,在2001年,俱乐部主力球员黄善洪年薪为2.5亿韩币,才约合20万美元左右,而安贞焕、宋钟国等国脚的年薪也都在20万至30万美元之间。中国球员比韩国球员平均收入差距并不大,但我国的人均收入还不到900美元,这样算起来,中国球员的收入竟比韩国球员高了10倍有余,而一个普通球员的收入比我们国家的人均收入高了130倍”。

在张曙光看来,足球产业的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在于国有资本的进出。他认为,足球被一些地方政府看作是凝聚一方民心、稳定社会的重要工具,因而大力介入这一领域。国有企业乐于做“前台老板”,而更大的“后台老板”是那些热衷于足球的地方官员。无论换教练、找外援、球员转会、俱乐部股份重组或转让,都取决于当地政府,俱乐部几乎都没有话语权,“山东电力集团注资鲁能,上海市政府出面改制申花,辽宁省政府阻扰辽足搬迁北京,在把足球政治化为‘城市名片’的过程中,足球俱乐部建设从一开始就与政府行为纠缠不清”。

“大投入”惯性的结果是,“买得起球队的人很多,但是养不起”,张曙光说,在甲A时代,一支足球俱乐部的支出,大头是球员、教练员的工资和奖金,占到俱乐部年支出的50%以上,平均在1000万至1500万元之间。单就奖金而言,俱乐部为单场比赛所设的赢球奖金一般在35万元至80万元,打平减半,输球没奖。一支中等水平的球队一年奖金至少在五六百万。赢球越多,奖金越高。再加上比赛差旅费、后备队的训练补贴、俱乐部管理费用、足球场租赁费用、购买球员、聘请外援和外籍教练等几大项,甲A俱乐部的年支出一般在三四千万。进入中超联赛以后,门槛有所抬高,按照张曙光的说法,一年的投入当在5000万元左右。

至于俱乐部的收入,大致分为两块:一是由中国足协统一经营所得后平均分配给俱乐部的收益,包括出售联赛杯名冠名权、场地广告(40块中的24块)和电视转播权转让费等,每年大约450万元;二是俱乐部自主经营开发的收益,如球队和俱乐部的冠名权、门票收入、场地广告(40块中的另外16块)、球衣广告、卖给地方电视台的电视转播费、商标经营权以及少量社会赞助等。由于不同地区经济水准存在差异,也会对俱乐部经营收益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俱乐部的冠名权和广告上),各俱乐部间的“贫富”差别很大,大体在1000万至4000万元。一般来说,一年能挣到2000万元的俱乐部在少数。

两相对照,张曙光说,辽足每年收入相对于支出的缺口在50%以上,而十年以来,“没有一家俱乐部靠自身能挣钱”。据中国足协去年年底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中国足球俱乐部每年总收入已达7亿多元。然而,原沈阳华晨金客俱乐部老总章健透露说,即使一些大俱乐部,收入也只能达到全年支出的15%到20%。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甲A俱乐部过去每年的各项花费平均为5000万元,15支甲A俱乐部累计年支出为7.5亿元;而14支甲B俱乐部平均年支出2000万元,累计支出2.8亿元。两项总计为10.3亿元,即使各俱乐部每年总收入达7亿元,仍然有3亿元的行业性亏损。

而在俱乐部普遍抱怨“行业性亏损”、无钱可赚的同时,更多的人在抱怨中国球员拿得太多,给得太少,并且丑闻不断。压力之下,从1996年开始,中国足协三次下发有关文件要求所属会员俱乐部对本俱乐部球员的工资收入加以限制,1996年甚至规定出甲A球员基本工资上限为每月800元人民币。1998年,中国足协在赛季结束之后再次下发了有关《限制球员工资收入》的条例,规定甲A球员每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000元人民币;球队每胜一场总奖金数不能超过45万元人民币等。去年年底,足协草拟的《中超联赛球员工资标准》的文件内容曝光,该规定对不同年龄段的球员工资做出具体规定,同时还要求俱乐部每年支付的一线球队教练员、运动员工资奖金的总额,不宜超过俱乐部年营业收入的55%。根据进入中超的18条标准,以后中超俱乐部的每年营业额应达到3000万元,它的55%就是1850万元。三次限薪令都如一纸空文,很快被人遗忘。

长期关注足球市场的体育记者周文渊说,不彻底的职业化改革留下了莫大的体制黑洞。由于足协及其下属公司垄断了从联赛冠名权、主赞助商、场地广告到电视转播权等大部分的足球资源,又动辄强制联赛让道,使得正常和正当的足球产业经营根本无法展开。一位足协的工作人员则抱怨说,足协下属的开发公司虽然垄断了大部分资源,但是不要说给俱乐部的商务开发分成,就是上缴足协的利润也很少,“只够足协工作人员的盒饭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