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北航招生丑闻中的收贿与行贿者

作者:王鸿谅

(文 / 王鸿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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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和10万元

报道:北航招生丑闻中的收贿与行贿者1

北航校长李未 

“10万元换取一张通知书”,这是北航招生丑闻被曝光后最广泛传播的信息。这名广西考生家长李先生(化名)面对镜头的描述,是自己的孩子“考得蛮好,考了750多分”,但一家人得知女儿被北航提档后“刚高兴了三个小时”,就有人打来电话索要10万元,并威胁“否则就退档”。第二天“通过熟人打听”的结果,是女儿果然已经被退档。接下来的几天,李家不断接到要钱的电话,在四处托人的过程中“认识了一名自称是北航教师名叫高峰的人”,继而认识了“自称是北航赴南宁招生联络员庞宏冰”,这两个人同样是找他要钱的。李先生“被迫口头同意了对方的要求,答应交10万元让孩子上学”,接下来,7月28日,李先生终于在招生热线中查到了女儿被录取的消息。之后,一个“自称北航天宏科技有限公司刘天平的人”发来几条短信,催促李先生将10万元以单位名义汇入指定账户,李先生在寻求媒体帮助的同时报了案。

如果最后被抓获的只是几个假借着北航招牌的“骗子”,那么事情相应就会简单许多,而问题恰恰在于,庞宏冰和高峰都被确认为北航的教授,分别在计算机系和汽车系,庞还是北航天宏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刘天平是副总经理。由此而来的想象更为可怕,通知书成了在高考分数线外的另一道门槛,成了与学校有关联的个人手中敲诈的工具,弱势的考生群体必须无条件接受。这样一来,庞宏冰三人在这起事件中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反而被忽视,北航作为一个整体更被关注,成为公众痛斥高招黑幕的众矢之的。

等到被遮蔽的另一部分信息逐渐显露,这起招生丑闻在脱离了简单的对错判断之后,反而变得更令人玩味。北航校长李未告诉记者的,是几个看起来很简单的信息:今年北航在广西招生的分数线为758,李先生女儿的考分是752,相差分数线6分,是定向生,是两个“增录”名额中的一个。这两个增录名额,是广西考试院向北航申请后得到批复的,根据国防科工委和北航针对广西招生事件的联合调查小组初步调查结论,高峰被认为在李姓学生取得增录名额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高峰直接向北航招办推荐了这名学生。

根据北航相关负责人的解释,广西考试院第一次投档没有划分考生类别,只是按照录取总人数120%的比例全部投了过来,“人数众多给录取工作带来很多不方便”,因此这些档案被全部退回,按照考生类别重新投档。这个“时间差”被庞宏冰等人利用,“诈骗了不知情的家长”。与李先生同时被“诈骗”的,还有7名考生家长,他们的孩子和李先生的女儿一样也是“定向生”,只是他们选择了交钱和沉默。根据警方的调查,庞宏冰等人以同样的理由向这7人索贿共计55万元。

金钱与权力的不等式

继北航之后的另一起招生丑闻里,一名与西安科技大学分数线相差4分的考生在陕西高招办的查询系统中被确认录取,但通知书确迟迟未能拿到,原因是家长袁女士辗转托付该校某位处长级实权人物办理此事,而事成之后此人索要的“点招”价码从一开始的2万变成4万,家长无力支付,讨价还价中双方出现摩擦,而校方也不肯出面,家长无奈向省教育厅信访办反映,该处长震怒,要求家长要先把投诉撤回,并写一份检查,保证以后不再向任何部门乱反映,再考虑发放通知书的问题。

“增录”和“点招”,这是两起招生丑闻中高校两种不同的招生自主权,前者是在统招结束之后的补录,后者是高校拥有的在统招比例2%左右的“选择性计划”。这两种招生方式的信息事实上是不公开的,只有能够接近“核心”的人,比如庞宏冰等人和那位处长,能够因为职业关系与这种特殊资源发生关联,庞宏冰与广西“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曾多年“参与广西地区的招生”。虽然现在他被认为是“泯灭了良知的极少数”,但他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动用资源的能力,似乎不可能是只要有泯灭良知之后的妄想就可以达成的。

在众多考生,尤其是那些分数不够的考生上大学的希冀中,能与高校发生关联的这些人便被格外关注和放大。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厉以贤教授说,“在没有计算机,网络招生还没有启用的时候,各高校派人到各地方进行招生,递条子、受委托等人情招生的现象很普遍,而且那个时候人情现象比较难判断,出现现在所说的招生黑幕是很容易发生的和被校方所掩盖的。但随着现在反复打高考中的舞弊、强调透明度,随着网络等高科技手段的介入,高考的公证性和透明性大大得到加强,递条子、受委托的现象是很不正常,很难令人理解的了。”

而由此交织成的利益网络,与社会其他领域中的关系网事实上并不会有太大差别,进入的路径也不会有太大差异,差异只在于自己本身的能量和寻找的那个“关联者”的权限,以及由此而来的被重视的程度。2001年上海交大“机动指标讨论材料”记录的是百余名考生背后六十余名社会“大人物”的影响力,涉及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市团委副书记等政要,也包括企业老总、学界权威,还有“交大系”人物28人。

8月16日,袁女士把“保证书”送到了学校招办的一名王姓处长手中,保证书的中这样写道:“尊敬的校领导,我是被你校录取的学生张某(化名)的母亲,我一心为的是孩子上学,思想上没有一点想和你们闹矛盾的意思,更不会扩大事态,损伤你校声誉。前段时间,由于中间人传话不到,对你校有些误解,现在我体谅你校困难,请你们谅解我的心情。我现在向你们保证,你校认为什么时间合适,就什么时间通知我,一手交2万元,一手领取通知书,我再次保证,一不声张,二不告状。前段误解给你们带来的不愉快,请谅解我做家长、做母亲的心情。谢谢了尊敬的校领导,向你校表示歉意。”

而北航事件中家长李先生与庞宏冰等人的接触,是否也曾有过袁女士这般低声下气的无奈不得而知。目前所能知道的是保存的电话录音和勒索短信,看起来“有备而战”的样子。李先生本人也在教育系统从业多年,是广西玉林师范学院某系的领导。李先生“挺身而出”的努力,最终为女儿赢得了那张可以决定命运的通知书,北航校长李来也对媒体表示,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在入学后给学生压力,相反,要给予更多的关爱。8月18日,袁女士在亲属的陪同下,再度到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询问消息,亲属焦虑之中无奈下跪,通知书发放的消息却依旧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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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内,考生家长(左)问工作人员拿回通知书究竟要交多少钱 

资讯

国外高校招生录取模式

从大学入学决定环节上可分为大学决定型和大学和地方入学考试委员会共同决定型。

从决定入学判定资料上主要可划分为总分录取型、中学资料录取型、总分加中学资料录取型:

1.总分录取型:指最后决定取舍的主要依据是考试总分,如日本、俄罗斯。日本在决定录取时参考资料有第一、第二次考试的总分、中学调查书、体检表等,但仍以总分为最后决定依据。俄罗斯是采取考试分数与面试分数合成总分,划出分数线,来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2.中学资料录取型:指录取时依据中学提供的志愿生的全部中学时代的资料来录取,如英国、德国、法国、瑞典等国,这些国家高校招生录取时主要审查普通教育终了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平时考试成绩、教师评语、校长的推荐意见等。

3.总分加中学资料录取型:指录取时依据中学提供的志愿生中学时代的全部资料和参加统一考试的总分来录取,如美国。美国大学决定考生录取时主要参考资料有:高中毕业证书、大学统一考试成绩、中学成绩单及标准分、中学校长和教师的推荐信、复试情况。

高招中的自主权与规则

如果指望净化高考来解决腐败问题,高考的负担就太大了

“招生自主权当然应该在高校,因为是高校招生不是政府招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从1988年开始做大学招生工作,跑遍了29个省市自治区,他认为中国教育资源的稀缺决定了自身制度设计的特殊性,“但是高校招生,省招办的权力并没有削弱,省招办负责投档,负责审批,尽管现在是电脑投档,但电脑也是人控制的,该投的档不投,该批的不批,这种情况也出现过”。孙东东认为,“高校招生,招办监督,高校和省招办应该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关系”,当然“并不排除互相帮忙、互相利用的关系,但关键看高校,看你招一个人或退一个人敢不敢公开对社会做出解释。在这方面,重点大学相对规范一些,这和对自己学校信誉的重视有关系。北大要是招一个低分考生退一个高分考生,可能产生全国性影响,北大敢不自律吗?”

教育部中央教育科研所研究员臧铁军认为,“考试技术的制约和考试形式的限制,使目前中国的高考尚不能全面反映一些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对一些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对在特殊领域里值得培养的学生应该有特殊的选拔机制,“不能因由此产生的一些腐败和违规现象来否定保送、加分”。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对保送、加分的要求很明确,对不合格保送生和责任人也有严格的处理措施,“关键是严格执法”。

知情是监督的前提。对此,孙东东认为,我国的法律已经能够制约高考招生中的问题,关键是增加透明度。透明度越大,可捣鬼的余地越小。比如上海招办,晚上门都不关。上海的退档表一式三份,招办一份,高校一份,还有一份贴在录检大厅的楼下接待站处,谁都可以看。这样高校退档自然要小心。再如北京招办,今年把各分数段的考生人数都登出去了。如此公开,无形中给招办增加了压力,假如该录没录,招办要考虑如何向社会交代。

臧铁军认为,很多出现在高考中的问题“实际上不是高考本身的问题”。违规和腐败涉及很多领域,可以用党纪国法来处理。“如果指望净化高考来解决腐败问题,高考的负担就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