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276)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陈一晨 李坚 何向东 周义兴 曹保印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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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若甫事件与打击绑架

“绑架在中国尽管还只是极个别的犯罪现象,不似有绑架传统的一些国家那么普遍,但其严重的后果就如同空难虽罕见,遇上了就要命。好在,此次是化险为夷。一个最大的收获是,中国警方迅速有效地制止了犯罪的举动给国人带来了信心,相信今后愿意与警方合作的受害者家属会越来越多,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将受到致命重创。”

北京  陈一晨

公务员录用的限制何其多

如果你是乙肝“小三阳”病毒携带者,如果你身高不够,如果你的普通话不标准,那即使通过了考试,你也会被挡在公务员队伍之外。

现在,公务员录用标准几乎成了个筐,什么都往里塞,塞进来的一些项目尽管很隐蔽,但都涉嫌用人歧视,使一些求职者由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无关的因素,不能享有与他人平等的就业机会。就业歧视是对公民就业权利的侵犯,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劳动权、有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权。在目前强大的就业压力下,用人单位的自主选择权被无限扩大,一些明显的歧视性条款堂而皇之摆上了桌面,由此产生的就业歧视扩大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逐渐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弱势群体。我国关于就业歧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经常难以通过常规渠道表达出来,因此就不免有人以极端方式进行宣泄,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消除就业歧视,国家机关首先要作表率,政府行为更具示范效应。

辽宁抚顺  李坚

乞讨无错,违法当究

北京颁布对强索强要式乞讨的处理意见后,2月10日首次拘留一假乞讨男子,他拿着买来的学生证,谎称是西北某大学学生、家中遭遇火灾,两个多小时骗得95元。

流浪乞讨中的违法行为应该打击,但乞讨本身并无真假之分,不应把乞讨视为特定人群才能选择的生活方式。其实,乞讨者也非“衣衫破旧”、“浑身脏污”、“老弱病残”的形象,据我国去年制定的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规定,可以享受政府救助的人是有条件的,除此之外,城市流浪乞讨的人却可能是任何一类人,对他们该有必要的尊重和宽容。那男子乞讨是真,只是使用了欺骗手段违法而已。对乞讨人员治理的关键不在于他乞讨的理由是否正当,而在于对其乞讨方式依法规范,对诸如尾随纠缠、拦路强行乞讨、残害小孩身体博取同情的,均可根据相关法律予以追究。上述男子的行为同样可能受追究,但应以诈骗等侵犯财产型的违法犯罪行为而非“假乞讨”进行。

河南平顶山  何向东

执法,何时才能告别对人权的冷漠?

据报道,上海浦东一超市门口,两男子偷自行车被发现,其中一人在三名联防队员的追捕下跳入河中,游至河中间呼救乃至沉没。而此时追捕的联队队员就在河边,却没有施救。

抓捕小偷,无疑是一种经法律授权的执法行为,为的也是维护公众的财产安全与社会秩序。可作为一种执法行为,归根结底的追求是社会的普遍公正,它应该体现为对所有人,包括小偷在内的基本人权尊重,而生命权恰是其中最起码的含量。当小偷生命受威胁之际,联防队员应该像此前实施抓捕一样,毫不犹豫地予以救助,这同样也是社会普遍公正要求对执法行为的起码要求。社会公正与公平的实现,不仅依赖于社会制度本身的公正及公平的正义价值含量,且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具体执法行为及相关人员在执法中的体现。如果执法人员自身缺乏正确的价值观,那即使社会制度本身的正义含量再高,结果也可能是一部“好经”被念歪。

上海  周义兴

“捐款教育论”的强盗逻辑

为了在校园里建“森林广场”,江苏某中学发动学生“主动发出倡议”,自愿捐款认养树木,认养费50到800元不等。家长意见很大,相关部门则认为事情不是学校发起的,不属于乱收费。

究竟是否自愿,从该校领导的“捐款教育论”不难判断:“认养树木对学生来说也是一种环境教育,从小培养环保的意识,而且今后回到母校时也可以到自己领养的树下看看,是一件有意义的事。”“适当捐款也是一种教育行为”,“无锡某重点中学搞校庆,就要求每个学生交200元,你说对吗?肯定不对,但这里面也有教育意义,不光是经济意义。要知道现在有的学生过个年压岁钱就拿几千元。”看来只要是捐款跟教育搭上,就都值得提倡。在学校教育的相关规定中,“认养树木”没有任何收费依据,学校建设费用只能从公共经费中支出,不能动员学生“捐款”,否则就是乱收费,不管它打没打擦边球。如此认养只会伤害学生对母校的感情,并且不可能有任何教育意义。

河南郑州  曹保印

征地听证之后怎么办?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守智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后凡是征用农民承包土地中涉及安置补偿等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民有权提出听证。

农民从无权决定自己承包耕种的土地是否被征用,到有权提出听证,这个进步不小。但笔者以为,如何对待听证会的结果,远比听证本身更重要。春节期间,笔者和老家亲友聊天,听他们最不满的就是镇政府卖地时的“吃里扒外”。老家不久前被划成工业开发区,市区一些大企业正在征地准备建新厂房。镇政府遇到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热衷扮演的是“土地掮客”的角色,而很少真正顾及衣食父母——农民的利益。一亩耕地3万元卖出,只给农民5000元,巨大的差价全成了镇政府的纯收入。农民除了骂娘,也奈何不了他们。倘若听证会后,有权代表农民签字卖地的基层政府照样按照自己的意愿出售土地,那些参加过听证会的农民很可能也是干瞪眼没办法。显然,农民维权还需要政策跟进。

广西南宁  刘海明 读者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