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犯罪缺乏生存空间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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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遭绑架的好莱坞影星罗素·克洛保镖不离身  

绑架类型的划分

联合国2003年5月《加强国际合作、预防、打击和消除绑架活动并向受害者提供援助》报告中对绑架类型的划分:

1.以敲诈、索要赎金、影响商业决策或谋取商业好处为目的的绑架。这类绑架同保护娱乐场所有关。罪犯在这些场所施行绑架行为(或以绑架相威胁)是为了获取经济收益。

2.犯罪集团之间或其内部为了收债或是维护在某一特定犯罪市场的优势而施行的绑架。

3.以性剥削为目的的绑架,包括绑架并在国内或国外贩卖妇女和儿童行为。

4.同国内或是家庭纠纷有关的绑架。这类案件一般与有组织犯罪无关,有些国家将其定义为诱拐。

5.出于政治的或是意识形态目的的绑架,包括为了宣扬某种事业而施行的绑架。

6.在其他犯罪行为中施行的绑架。在这类案件中,被绑架的受害者本人需提供某种形式的赎金后才会被释放,赎金通常从自动银行取钱机中提取。

7.欺骗性绑架。这类案件中,受害者同其他罪犯合谋,或是亲自出马,慌报自己被绑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索要赎金。 绑架犯罪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