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来信(261)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三联生活周刊)
呼唤预防富豪犯罪的警告机制
为什么中国缺少阳光富豪却多产问题富豪?一方面,转型期市场经济还不够成熟,有些公司的经营活动并没有成为其财富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由于现行法律和政策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规定不甚明确,富豪们还实际承受着一些利益损害,普遍缺乏财富的安全感,经营艰难也使一些人在财富增长过程中有意无意地钻法律和政策空子。只有消除了对私有财产安全的担忧,规范了市场竞争,才可能使少数人的非法敛财行为受到抵制。同时,如果在制度上设立违法经营预警机制,使无论私企还是国企的经营者在出现触犯法律的苗头时及时得到警告,这既是对企业和经营者的最好保护,也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
上海李建清
限制私车不是解决交通拥堵的良策
上海对非本市牌照车辆收取30元“进城费”的做法引发越来越多的怨言。当然,上海正为城市交通“行路难”而头痛,一系列“慢进快出”的办法是想令拥堵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似乎过于依赖收费的作用。
“行路难”是发展中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世界难题。与私车数量快速增加相比,道路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低下才是拥堵更为重要的因素。香港有车三四百万辆,道路并不宽阔,但道路饱和度却不像内地大城市那样高。沪上“进城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慢进快出”的管理思路,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上海人因私车牌照拍卖价过高而挂外省牌照的速度,但也反映出管理思路仍停留在限制私车发展与收费上。另外,上海要有长江大三角甚至全国经济中心的视野,“进城费”无疑会使市场成本增加,带来人流、物流的减少,外省市也可能做出相同回应。用这个观点来衡量“进城费”,就很难说是一个明智之举。
上海周义兴
教育乱收费,还是教育收费乱
上级的教育收费检查团来我校检查后得出结论:没发现乱收费,但某些收费项目同有关规定不完全符合,希望改进。其实在有关标准还不确定前,很难对收费是否合理划一个界限。我校的收费都是有关部门规定收取的,但这是否表明就没有乱收费呢?这就要看对上级文件是怎样理解的。
如果从教育收费乱的角度看问题可能更恰当。我校是当地最好的学校,这几年学校拓展并美化了校园,新建了校舍,普及了多媒体教学设施。可是巨大的投资如何收回?限于上级规定,我校对正常录取生的收费同当地一般学校差不多。为弥补缺口,上级同意我校划出一部分招生名额,录取成绩稍低的学生,条件是支付巨额的集资费。其实若按足额录取名额,他们也是正常的录取对象。如此一来,收费标准就乱了。一些学生相对较差,但家长愿支付高昂的集资费也能入学,而另一些贫困的好学生却被拒门外。收费就是这样把教育的本来面目收乱了。
浙江杜韦滨
为银行守夜的该是谁?
深圳的刘先生和妻子到一家24小时自助银行存款2万元,但ATM机显示只存进1万元,他们拨打客户服务热线,却没人接听。为防止意外,夫妻俩只能从家中取来枕头、被单,彻夜“看守”银行,直到第二天银行技术人员前来处理。
作为银行服务对象的客户,竟成了被迫为银行守夜的义工,此中滋味,实在令人难以忍受。机器出现这样的故障本就不该,出故障后竟无人接听客户服务热线,更是不该。我们不禁要追问:银行为何有如此低劣的服务,该如何改变?今天,几家专业银行已经改为商业银行,国外的金融巨头也跃跃欲试,银行无忧无虑饱食终日的生活终有一天要过完。另外,当自己的权益受侵害时,客户应当依法向侵害者索赔,以促其改进,决不能说一句“技术故障”便轻巧过关。
浙江衢州 陈淮贵
经营城市贵在改变观念
国庆节去天津探望家人,感觉这座城市大变。先是见到海河岸边宽阔了,往日河边旧楼变成了大片绿地,像是张开臂膀迎接八方来客(这种规模不只为满足市民休闲),接着听到司机久违了的对城市经营者的夸赞。后来,我游览了著名的五大道(五条街道),去了塘沽充满现代感的外滩公园和热闹的洋货市场,我觉得天津改变了观念,发展旅游和特色消费正成为它新的增长点。天津距北京仅百余公里,但没像苏州吸引上海人那样吸引更多的北京人来游玩,除了食品街,北京人不知天津还有其他去处。其实,天津的人文景观极有特色,现在的小洋楼就有二三千座,代表了八九个国家的建筑风格,五大道就集中反映了洋楼景观的别致。多年来,天津在发展旅游上动作迟缓,甚至见不到接待一日游的旅行社,只以低物价吸引游客。现在,一些游人发现,在塘沽饱食一顿海鲜并不比北京便宜,但食物的丰富和新鲜是北京不能比的,可见天津进入了正常的竞争秩序。
北京朱军
大学生结婚考问高校管理制度
“在校大学生申请结婚”的消息在高校乃至社会上引起了“强震”,虽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均未明文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但1990年教育部颁布的《大学生管理条例》,却明确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
说到法律、法规的冲突,我想到一个问题: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中学生能否结婚呢?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如果双方中至少一方是中学生,年龄符合规定,我想登记机关应该为其办理婚姻登记。问题是如果中学生所在学校知晓了此事会作何处理?《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中都不会有“不准结婚”的规定,那么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呢?法规应该尽快堵上这个漏洞。
其实,随着2001年取消了高考对已婚和年龄的限制,在制度上就有了出现“已婚一族”或“爷爷大学生”的可能,那么大学生结婚还存在带来混乱的危险吗?显然,教育部和高校早该取消对已婚大学生做退学处罚这条与法律相冲突的规定。
河南何向东
一起股东纠纷透出法律软肋
李某,系在A公司占绝对控股的最大股东,因其侵占公司财产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其他股东要求他按照《公司法》第57条的规定,辞去董事和董事长职务,但李某凭借其最大股东地位坚决不从。小股东们决定联合起来行使股东权,召开股东临时会议将其撤换掉。但该公司章程规定,更换董事和董事长必须经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小股东表决权加起来仅占1/3。想修改公司章程又被《公司法》第39条难住了,按规定,修改公司章程也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随后小股东们要求解散公司,经咨询公司登记注册机关,也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造成大股东飞扬跋扈的根源,在于其掌握着公司绝大多数的股份,具有控股权。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体现着一股一权。笔者以为有必要通过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法》,对大股东的表决权做出具体限定。
山东胶州 高长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