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处理的香港方式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三联生活周刊)

SARS处理的香港方式0

香港卫生署新闻组江佩欣小姐在回答本刊提问时介绍说,截至2003年4月13日下午1时,因“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而需入院治疗的累积人数为1150人。其中223名病人已康复出院,至今的死亡个案共有40宗,“大部分的死者都是长期病患者或是在感染后期才送院接受治疗”。

3月上旬,位于沙田的威尔斯亲王医院,有一名医院员工出现发烧及上呼吸道感染的症状,这是香港发现的最早病例,而后不久便出现了大批医护人员感染病倒的事例。3月13日,威尔斯亲王医院患病的医护人员总数量增至115人。3月下旬,病毒向社区蔓延,受感染人数每日以数十人的速度增加,连香港医管局局长何兆炜也不幸感染此病住院。

在香港1150名已受感染的患者中,316人被证实来自淘大花园——3月27日,香港九龙湾的居民住宅群淘大花园里,首先在E座有数名感染者,次日感染人数增加至34个,第三天又增至63名。淘大花园的疫情不断加重。根据《防止传染病蔓延规例》,3月31日清晨,香港卫生署起用“隔离令”将整座楼宇隔离10天。隔离令期间,任何人,除非获得卫生署医生书面准许,均不得离开或进入淘大花园。仍居住在楼内的居民,其膳食每日由专人派送。广东省一位医生由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香港相比,广东最幸运的在于“没有在社区内大规模爆发”。

自3月10日开始,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成为对抗“非典”的“督导小组指挥”,“控制感染的扩散及加强预防”是整体策略的第一步。为此,香港政府启动了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启用的《检疫及防疫条例》,同时决定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要求拨款2亿港元,用于防疫经费。3月27日,香港卫生署署长行使《检疫及防疫条例》赋予的权力,分别制定《2003年检疫及防疫条例(修订附表1)令》及《2003年防止传染病蔓延规例(修订表格)令》,把“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列为须呈报的传染病,规定医生向卫生署署长呈报所有怀疑的个案,以便使卫生署能更有效地进行监察,防止病症蔓延。对SARS 病人以及与其接触者作了强制规定,违规者将被处以5000港元或半年监禁的处罚。对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大规模消毒,宣布所有中、小学从3月28日周六开始停课9天,禁止探望感染非典型肺炎的病人;要求所有进入香港的旅客申报健康状况等。

新闻组江小姐介绍说,根据《防止传染病蔓延规例》,自3月31日起,香港卫生署还要求所有与非典型肺炎患者有紧密接触的人士,“在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起计的10天内留在家中,并每天到四间指定的健康中心接受健康检查。”隔离期间,与患者有家居接触的人士不准接受任何人士到其家中探访。除获准的特殊情况外,与患者有家居接触的人士不能离开寓所,卫生署医生为其检查身体,观察健康状况。

新闻组介绍说,作为整个应对措施的另一部分,香港中文大学与香港大学两所大学医学院的化验也“已相继找出可能的致病病源,以及快速测试检定病毒的方法”。目前,“大部分病人对新的治疗方法及新药物均有正面反应,情况好转。”参与此事的香港大学医学院微生物系教授袁国勇向记者介绍说:“在香港,很多病人腹泻很严重,甚至一天30多次腹泻,广州的病人也有1/4有腹泻现象。香港的流行,与人口密度有很大关系,现在还难说从哪里传到哪里,必须先找到源头。”香港大学医学院副教授、病毒学家管轶也介绍了研究情况:“我们从2月中旬开始调查,可以说是屡败屡战,从病人的气管分泌物中可以分离出很多病毒,如何确认其为病原呢?首先要培养出病毒,然后进行电击。”管轶向记者展示了冠状病毒的黑白照片说:“这些病毒在80到110MM之间,颗粒表面有放射性突出物,形态学上比较合乎冠状病毒。冠状病毒已知的有几十种,大部分在禽类与鸟类,人类有两种,总的可以分为三个大组,但这次分离出来的这种似乎不属于任何一组,应该是一种新病毒。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初步结论。”

香港卫生署在接受采访时特别强调,港府与内地、世界卫生组织及邻近地区就此事一直保持密切联系。“在感染事件的发生过程中,有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在港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意见,我们与内地也有一套通报机制,与北京卫生部及广东省有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互相交换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