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延安地区的石油暴力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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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轻伤的经警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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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砸坏的中巴汽车  

暴力信号:干活!

飞机进入延安,脚下是一座接一座的黄土高坡。在延安市政府三楼的一间办公室,接受记者采访的市长张社年对媒体关于“400多人暴力抢占国家油田”的报道,显然有难以掩饰的气愤,他愤怒地表示:“这简直是诬陷!损害了安塞县和延安市的形象。”

他说这番话时,距延安市安塞县“11·19”暴力事件已有11天,由延安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牵头的调查组,尚未就此事件作出明确结论。尽管张社年市长难以接受此前媒体的报道,但暴力事件的发生已是既成事实。

事件发生在安塞县化子坪镇长咀梁地界。长庆油田第四采油厂一位王姓经警队员向记者这样描述:“那天的现场有些像香港电影《古惑仔》”,不同的是“被打的一方没有还手”。

11月19日,长庆油田第四采油厂经警队在对此地进行巡查时,发现安塞县一钻井队在此钻井。“那一带是长庆油田公司依法登记的开发区域,他们这种做法当然是侵权行为。”长庆第四采油厂党委书记许四德说,当天中午1点30分许,第四采油厂组织33名经警队员来到该地域,阻拦该井队侵权打井。在向井队负责人出示侵权方位图、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文件后,对方表示暂停打井、放架,经警队员留在一旁监督。但当天下午4点15分左右,许四德说,安塞县钻采公司组织400多人,在一辆警车的带领下,分乘17辆车(8辆越野吉普车、3辆大客车、4辆东风卡车、2台铲车)到达井场。

当天在现场的经警队教导员张资忠说:第一批只来了6辆车(两辆小车和两辆东风卡车),“警车里坐着三四个穿着老式警服的人,卡车的车厢里也全都站满了人。”另外的车辆在约5分钟后赶来。下车后,“那些人手里拿着1.5米长的抽油杆、撬把和木棍等凶器,提着家伙站在那里指手划脚”。

“我们的人都坐在车上(一辆大中巴和一辆吉普)。”当天坐在中巴车前门窗户边的张资忠说,他听到对方有人问县钻采公司一位姓李的副经理“怎么办?”李回答说,“我叫你们来是干活的,那就干!”暴力就此发生。

张资忠描述的事件过程颇有戏剧性,“他们是分三步打的。”——第一步是一大群人冲上来把两辆车围住,把车窗玻璃砸个粉碎,然后把凶器伸到车里面乱打。胳膊受轻伤的张资忠说,“他们边打边喊‘哪个下车就往死里打’,我们都只有往座位下躲。幸亏那天我们都戴着头盔,不然的话个个都是头破血流。”第二步是上来一些人,要拉开车门把人拖下来打,“我们在里面死死地堵住车门,没有人被拖下去。”第三步是发现我们有摄像机、对讲机后,“他们就威胁把这些东西扔下车,不然的话还要打。”

事件持续了30多分钟后被当地派出所派来的干警制止。按长庆油田第四采油厂厂方的说法,33人全部不同程度地受伤(其中伤势较重的11人,重伤2人),两辆车被砸坏,砸坏或抢走摄像机1台、对讲机4个、手机5部、传呼机2个、头盔13个。“那天晚上车子从安塞开回靖边县(第四采油厂所在地)的时候,被砸的车连灯都没有,只有摸黑赶路。”自称被打的一王姓经警队员说,“当时拖着一车子伤员,有的痛得哼哼唧唧的,那情景就像打了败仗的那样。”

安塞县政府一张姓副县长说,事发后他和县公安局领导连夜赶往现场,对钻采公司提出严厉批评并勒令立即撤出。11月29日,由延安市组织的联合调查组仍在取证,调查组一位延安市公安局的干警告诉记者:“还没有具体的结论。”不明确的地方在于所说警车是否参与此事、受伤人数、施暴的人数以及谁先动手等方面。

长庆油田公司第四采油厂在一份“情况报告”中说:“这一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是安塞县政府直接策划的有组织、有预谋的一次暴力违法活动。”

石油:延安的血液

延安市市长张社年觉得媒体的报道是“诬陷”的理由是,根据1994年一个协议的资源划分,对事发区域的石油资源,长庆油田和延安市都可以开采,“是他们单方面撕毁了协议”。他所指的这个协议——《关于开发陕北地区石油资源的协议》曾规定:从长庆局和延长油矿管理局已登记矿权的区块范围分别划出一定区域,委托安塞等6县组织开发。

但国土资源部有关官员告诉记者:“直到今天,委托开发区的具体界定并未全部完成。”有关县组织的开采活动是否越界侵权存在分歧。分歧的最终结果往往是暴力相见。延安一些当地人告诉记者,“以前这种打架的事经常有”,只不过这次“搞大了”而已。

陕北的石油开发在全国是一个特例——允许地方参与开发。这种倾斜政策使陕北地区实际形成了三类不同的石油开采主体:具有油气开采资质条件的长庆石油勘探局和延长油矿管理局(现归陕西省主管)、延安、榆林两市各县成立的钻采公司(15个)、通过招商引资进入陕北的石油开采联营单位(800余个)。

国家经贸委等8个单位早在1999年的一项联合调查报告中即指出,各县成立的钻采公司虽然采取挂靠延长油矿管理局的方式,但“实际上是各自为政,多不具备石油勘探开发资格”。这些单位管理的油田和区块缺乏系统的工艺流程和稳产措施,油田采收率低,据专家估计,一般仅相当于大型石油企业的1/5左右,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察司一位官员告诉记者:“陕北地区掠夺性的石油开采,实质是地方政府越权批采矿权批地造成的,地方政府违法、有法不依到如此程度是很罕见的。”

延安的“延一井”,是中国陆上第一口油井,而现在的延长油矿管理局,也是第一个石油企业。据市长张社年说,国家除允许延安地方可以开采石油外,还在延安市上缴的财政税收中拿出一部分返还。具体返还数额为:去年返还6000万元,今年是5000万元,明年是4000万元,按每年减1000万元的比例,一直到2005年。

目前,陕北地区石油的探明储量为9亿吨。在混乱的石油开发秩序的背后,是巨大的经济利益。当地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同一个油井,如果由长庆油田来开发,按每吨销售收入17%所收取的增值税等,均属国税上交给国家,跟地方的财政收入并无直接关系。张社年市长也向记者证实,长庆油田在延安开采石油,只需向地方交纳一定的城市建设费、土地征用费、教育费附加等少量费用,“地方见不到什么利”。

但是,如果同样的油井让延安地方的采油企业来开发,所纳的税则被列入地方财政收入。显然,每一个将产生巨额经济利润的油井对地方政府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在延安市委宣传部提供的一份材料上,记者看到,去年整个延安市原油产量达246万吨,石油工业产值占全市财政收入的72.4%。

这份材料同时指出:“除石油外,多数县几乎没有有规模的加工企业。”据了解,在延安市13个县(区)中,除南部几个县靠种植业外,北部的安塞、吴集等县主要靠石油来保证财政收入的增长。当地农民的经济来源也很单一:从采油企业手中领取被占用土地的征用费,或为采油企业打工。陕北一个县的副县长这样告诉记者:“从政策上讲,地方没有石油开采审批这个权力,但我们县很穷,开采原油能给县上带来很丰厚的收入。”

对于混乱的石油开发秩序,张社年认为并不存在“地方保护”,他甚至认为长庆油田公司的做法是“想吃掉延安的石油资源”,“我跟他们也说了,我也不吃掉你,你也不吃掉我,我们要互相体谅”。

“互相体谅”说起来可能比较容易,一旦涉及到具体的经济利益,远没有想象的那样简单。(图片均为本刊资料) 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