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与27刀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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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意的关系也可能是危险的关系(黄皓 摄/Fotoe)  

2001年4月13日,刘洋与好友常易和万苗相约到附近一家歌厅度周末,刘洋是北京海淀某大学一年级的学生,经朋友介绍,他们认识了同在歌厅里消遣的17岁的童晶(后三人为化名)。从歌厅出来已经很晚,童晶提议住在她那儿。她说一来愿意和他们交朋友,二来她独住在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很方便。三个男孩没怎么犹豫就接受了提议。到了住处,几个人热热闹闹地聊了一会儿。后来,常易和万苗先去睡了,剩下了刘洋和童晶一直聊到凌晨5点半。刘洋说,是童晶要求陪着她聊的,而他只不过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听众。刘洋否认自己喜欢童晶,也不觉得童晶当时对自己有好感。

4月15日,童晶打电话给刘洋,说已约好了常易和万苗一同出去玩,于是他们四个人又聚到了一起,玩了会儿台球后再次回童晶那里。就在这段时间,交往性质发生了改变——几天之内,刘洋和童晶发生了几次性关系。

4月17日凌晨,刘洋和常易、万苗再次来到童晶家过夜。童晶问刘洋是否爱自己的女朋友,刘洋不假思索地说“爱”。童晶大发雷霆,用水果刀扎伤了刘洋的手指,还威胁说要找人打残他的母亲,找人轮奸他的女友。而此前,刘洋也在电话里听过童晶指使别人行凶,刘洋感到了恐惧。第二天清晨,自称是为了家人和女友的安全,刘洋抓起一把剪刀,将毫无防备的童晶戳死。

“当时,我坐在(卧室的)梳妆台前,她突然拿(水果)刀刺我,我挡了一下,胳膊给划破了。我说‘你想干吗’,她说‘不干吗’;她又出去拿了把剪刀,我有点害怕,她说拿来给玩具剪剪毛,然后把剪刀放在抽屉里。过了一会儿,她又拿刀来扎我,我就顺手从抽屉里拿出剪刀——当时,抽屉没关——想吓唬吓唬她。她一脚踹在我小肚子上,说‘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当时脑袋一片空白,什么都不想了……”

杀死童晶后,刘洋敲醒了隔壁睡着的万苗,说“我把人杀了,你赶紧走吧”。但万苗表现得很“仗义”,提出帮他把尸体处理掉。刘洋去厨房提出一桶色拉油浇在床上,但未能点着,万苗便拿来一卷卫生纸,引燃后扔到房间里。两人又将这几天用过和接触过的东西全部打包带走,然后把地一拖,逃离了现场。后来,他们找到了常易,常易听了也没特别惊讶,只是说:“怎么给杀了?”当天下午,附近的居民发现这幢房子里冒出的黑烟,便报了警。

4天之后,刘洋、常易和万苗被警方缉获。帮助破案的,是童晶留下的一本日记,其中记录了与他们的交往,警方按图索骥找到了刘洋3人。

对这个案件的采访起初并不顺利,总是礼貌而坚决地拒绝。据说是媒体对案情的一些报道引起死者家属的不满。几经周折,5月25日,记者终于见到了刘洋。

在看守所里,戴着脚镣的刘洋脚步迟缓地走到记者面前。他个子不高,面色白皙。

刘洋的女朋友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他一直强调两人之间“特别好的感情”。那么又怎么看待与童晶的这种交往?刘洋说自己是“完全被动”的,他从未遇到过“那么主动”的女孩子。刘洋又说他们3人其实早就觉得童晶这个女孩“可识不可交”,因为“脾气特别怪”。童晶说自己曾有过“很美好的感情”,但现在“看到男男女女特别要好,就嫉恨”。童晶还跟刘洋提过怎么报复以前男朋友的事,说“没有一个男朋友身上没有她的记号”的,其中一个头上有4个口子,是她拿杯子砸的。既然感觉到童晶性格的一些问题,为什么还要保持交往呢?刘洋说,起初自己的想法是“多一个朋友没什么不好”,后来童晶“利用我的两个同案(常易和万苗)来控制我”——童晶每次都是先约好常易和万苗,一看好友答应,刘洋自然也会赴约。

两人的交往过程及这些细节的真伪,因为女主角童晶的被杀而变成真正的“死无对证”。但警方的调查或多或少地验证了刘洋的一些叙述。警方发现,童晶的交际复杂,社会关系特别多。她的日记里记录了与50多个“男朋友”的交往,刘洋只不过其中之一。警方走访了曾为童晶买过手机和戒指的最“近”的一个男友,谁知此人听说童晶被杀后的反应竟是“活该”!该“男友”也证实,童晶确实有过一些暴力行为,控制欲也特别强烈,说什么都要对方无条件服从。

刘洋反复说自己其实没有恶意,只是想吓唬一下童晶。但尸检报告表明,童晶身上有27处伤口,也就是说,刘洋当时扎了27刀,这让警方对他的说法表示怀疑。警方不排除刘洋的行为是“一时冲动,临时起意”,但是扎了27刀又焚尸的举动不能不算是“丧心病狂”。

预审此案的刘平近来发现,刘洋身上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刘洋刚被抓时交待得很痛快,说当时拿剪刀捅童晶的想法就是“你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好”,但现在不再这么说了。“一般都是这样,进来一段时间以后就开始后怕,想着怎么能避重就轻,尽量有利于自己。”的确,在刘洋跟记者谈话的整个过程中,他都没有表示过他的悔意,强调的都是童晶的暴戾性格。但即便童晶存在性格缺陷,一个17岁的生命就可以被这样扼杀吗?这个问题刘洋没有回答。

刚刚参加了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的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孟庆茂教授,首先从心理学角度对记者谈及对这个事件的看法。

从刘洋的交待和警方的发现来看,孟教授认为童晶的行为很可能跟父母离异的家庭状况有关。他介绍说,根据一般规律,女孩在成长过程中如果受过伤害,包括看到父亲对母亲的暴力行为,她长大后很可能会对男性产生报复情绪,甚至出现乱交男朋友的情况或控制男性的心理。

刘洋的行为显然也反映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童晶似乎对刘洋说过诸如“找人把你全家给宰了”、“你休想摆脱我,你走到哪儿我跟到哪儿”、“找四五十个男的把你女友强奸了”之类危言耸听的话,但按看守所王队长的说法,“17岁的小女孩能有多大能量?这些话在成年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根本不会害怕的,但刘洋全信了。这一点表明他是典型的心理不成熟”。孟教授同意这种看法,在孟教授看来,从刘洋与童晶交往的表现中,可以看出他的自控能力不高,刘洋虽然很早就觉察到了童晶“不可交”,但还是不能自已地加深了与她的关系。

孟教授认为,除了心理因素之外,这个事件也反映出青少年在性观念方面的问题。孟教授说,“性”和“爱”是青少年一个重要的话题,也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对些问题都讳莫如深、避而不谈,这使不少青年人缺乏健康而深入的观念。

孟教授介绍了前不久发生在某高校的一个案子。一个喜欢高大威猛型的女孩在网上结识了一位体院毕业的大学生,两人为了恋情各自辗转来到北京。可是女孩子后来在参加健美班时又喜欢上了更“健美”的教练,最终被不愿分手的男友杀死。“其实,外表上的两性吸引是男女交往最初级的阶段。由此发展的个性吸引、价值观和文化内涵的吸引才能上升到‘爱’的高度。”对刘洋来说,也许就是两性间外表上的吸引致使他和童晶发生了性关系。什么时候才可以把身体交给别人,一种不健康的两性关系又会对自己有什么伤害,许多青少年对此都不甚了了。

但是,性道德存在问题与“杀人”之间显然还有很大的距离,前者不能必然地导致后者。从刘洋们的身上,看不出对一个鲜活的生命怀有尊重之心和敬畏之念,刘洋因为一个简单的冲突而杀人,而他的同伴还毫无惊慌地帮他处理事发现场,这早已经超越了性道德的范畴。

孟教授认为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目前青少年所处的生活与教育环境,他说:“心理辅导有这么一句话:他不能不坏。就是说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一些外在的因素引发了一些恶性行为,当事人在主观上并不愿意这样,但他已经不能控制。”

在采访中,记者问刘洋如今主要在想些什么,刘洋说:“既然已经触犯了法律,就要用漫长的时间来赎罪。”等候裁决的刘洋显然在渴望着法律能给他一段“漫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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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的刘洋在看守所(郭昱捷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