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赔偿的僵局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杭州 小爱)
我有两位老乡,一位在合肥的安徽大学读“大二”,一位在安徽中医学院准备考研究生,他们是兄弟俩,都是农村人,父母在外打工供养这两个大学生。本来他们可以安心读书,学成后回报社会和父母的养育之恩,可不幸的是,3个月前他们父母在打工的浙江安吉遇到重大交通事故,一轿车和骑着电动自行车的他们相撞,导致其父母一死一伤。两个大学生的经济来源断了,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死者虽是农村户口,但早已在安吉县城生活多年,常年打工,也曾办过暂住证,如果按农村户口赔偿肯定比城市户口的赔偿少一倍,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不可避免。
读“大二”的余同涛,为了维权就直接找交警讨公正,交警认定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各负对等责任,而且农村户口赔偿要少于城市户口。小余不服,却没人愿意听他诉说,于是只得在网上发帖质疑浙江安吉交警的做法。他对事件经过的描述大致如下:9月3日早晨5点多,安吉当地人曹某驾驶一辆轿车飞奔在道路中央,在一红灯路口处撞上一辆电动车,电动车上的人被撞飞数米远,轿车撞在一旁护栏上,车前部已完全报废。事发后,安吉县交警竟说:“虽然肇事者曹某说自己当时车速是80多迈,其实,我认为,当时车速根本就没有这么快。”按说,出事的十字路口有显而易见的摄像监控探头,调出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便是最充分的证据,可是交警的答复不能令人满意:道路在维修,监控不能使用。无法调出相关数据,一时陷入乌龙镇。这是否城市管理者的失职?此外,酒精测试也形同走过场,对案情不能提供帮助。
再说户口,按照第二代身份证上的称谓应当是“公民身份”,可以理解为城乡居民都是中国公民,享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而且公民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比如浙江省实行外地人居住证,让外地人和本地人同样享有公民平等的国民待遇。暂住户口登记今后必然会长期存在,称为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其实没有实质区别。对于小余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办暂住证还是办居住证,而是多些平等,少些制度性歧视:“现在不管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是‘居民户口’了,难道我们不应该享受一样的待遇吗?”我认为,应当依据在实际居住地安吉的收入标准为赔偿的标准,这样就避免了对外地农村人的制度性歧视,也让城乡国民待遇画了等号,更利于这个问题的有效解决。 僵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