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政策回顾

作者:杨璐

(文 / 杨璐)

房地产政策回顾0( 2008年10月,在浙江省第15届房地产博览会上选房的杭州市民 )

2005年

3月26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这个被业界称为“国八条”的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综合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及利用舆论、法律手段控制不合理的需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对于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市场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2005年4月27日,国务院出台《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即“新国八条”。这比之前的“国八条”更为具体和细化,提出调整住房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住房的供应量,并且通过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市场交易。

3月17日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不再实行现行优惠利率,而回复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这次利率调整是继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后不到5个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再次上调。此举主要是抑制一些大城市过快的房价上涨,并抑制房屋买卖中的投机行为,预防可能出现的房地产泡沫。

5月11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新政是涵盖了房价、结构、土地等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综合体,并采用财政政策进行调控,限制期房和二手房的买卖。

9月

银监会下发了《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对房地产信托发行门槛进行了严格限制。文件指出,必须同时满足四证齐全、自有资金超过35%及资质在二级以上这三项条件的开发商才能通过房地产信托融资。这意味着该文件出台后,房地产信托融资门槛将大大提高。

2006年

5月17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即“国六条”,包括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合理控制城市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城镇廉租房制度建设和完善城市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

5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人称九部委“十五条”,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而且在套型面积、小户型所占比率、新房首付款等方面做出了量化规定,特别是提出了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

7月6日

建设部颁发165号文件《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十五条”中90平方米标准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并提出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地方政府要负起切实责任。

7月11日

建设部联合其他五部委下发171号文件《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被业内称为“外资限炒令”,加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管理。

2007年

8月13日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这被称为本年度最大的房地产政策。它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明确廉租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这一《意见》被业界称为24号文,它标志着政府住宅调控思路的转变,其关键是要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住房分类供应体制的实施。

9月27日

央行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08年

9月16日到12月23日

央行百日内连续5次降息。在行业分析师看来,房地产行业可能是这一轮政策调整的最大受益者。一是央行的减息明显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成本,特别是对部分负债较高的房企;二是有助于减轻购房者负担,间接提高市场购买力;三是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银行可支配资金更多,使得企业贷款相对容易。

10月22日

财政部发文《继续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 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指出: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11月5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的10条具体措施,第一条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随后表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计划2009年至2011年,增加200多万套的廉租住房、400多万套的经济适用住房,另外还有220多万户林业、农垦、矿区的棚户区改造,总投资可能达到9000亿元,平均下来每年有3000多亿元的投入。如果把上下游的产业加在一起,每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带动投资近6000亿元。

12月17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放宽二套房贷限制、取消城市房地产税、下浮廉租房贷款利率、购房超两年转让免营业税等4项新政对保障性住房、二手房市场和房地产开发商都有涉及,全方位刺激楼市。

2009年

1月9日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做了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讲话,要求住房与城乡建设系统在2009年要做好9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全面推进保证性住房建设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这两条被普遍认为是2009年我国房地产政策发展的主线,也是2008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续和深化。■ 房地产首付款回顾银行贷款利率贷款购房政策房地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