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树林里打个盹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李小英)
那时还是良民的九纹龙史进,和少华山落草的几个强人往来甚殷。中秋前夕,史进派庄客王四上少华山捎信,邀三位头领届时前来庄上赏月饮酒。王四在山上当然受到盛情款待,不仅打赏了四五两银子,还猛灌了十来碗酒。下得山来,又被小喽啰硬拽到路边酒店,又是十数碗酒下肚。由不得王四不醉,但见他“踉踉跄跄,一步一颠。走不得十里之路,见座林子,奔到里面,望着那绿茸茸莎草地上,扑地倒了”。这一觉睡得好不香甜,直到二更,方才幽幽醒转,“看见月光微微照在身上”。
这样的情节,较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更让我着迷。一个人,一生当中能够这样顺应自然、恣情纵意地失态上一回,真正可爱之至,几可与眠芍的憨湘云媲美。不过,同是醉眠,湘云是在白昼,卧的是石凳,枕的是芍药花,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艳而无邪,可堪入画;而王四却是在夜里,据他倒下的姿势来推断,大约是俯卧的。一个酒气冲天的醉汉,摊手摊脚地趴在草地上,照说毫无美感,然而不然。让我们用想象来还原王四的那个月夜吧。时近仲秋,月华朗朗,映照出山林黛紫的轮廓。夕岚在林间冉冉流荡,为山林裹上了一袭轻纱,幽蓝的涧水淙淙作响,迤逦淌进他的梦里。凉风徐来,树影晃漾,斑斑驳驳拂了他一身月光。这个人的一枕清梦,想必也是绿的吧——身下的青草染的。
史湘云系公侯人家的千金小姐,王四不过是个微末的庄客,白日里除了劬劳农事,还要给庄主跑腿。但他也有自己得意之事。由于伶牙俐齿,惯说场面话,因而交接应酬一类的肥缺都落到他头上。即便一只蝼蚁,也会兴兴头头地经营自己的生涯呢。他或许不能奢望庄主及三位头领的友谊,然而,那四五两银子的赏钱是可以带回去向浑家显摆的,小喽啰的殷勤热乎是可以醺然领受的。况且,头上那轮月亮,照过天子的玉阶,也照过草民的茅屋。月光下的时间仿佛是凝滞的,千秋万代不过转瞬,江山依旧,只是改换了姓氏。月光、山林、流水都是兼具神性与灵性的事物,置身其间人,浊气也不免要淡上几分。在夜里,肉眼凡胎的人可以化作仙,也可以幻为妖。
然而,王四却为这一晌饱睡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那一夜他在酣梦中,被人盗去头领的回信,招来官军围剿,祸及史进,终被史进一刀杀了。生命不过须臾,在杀人如砍瓜切菜的水浒,小人物的性命,更是悬于所谓“英雄豪杰”的一念。不过,豪杰也好,庶民也罢,一俟众人或喧嚣或无声无息地从尘世谢幕,山林便是他们最后的归宿,不分贤愚,无论贵贱。■ 树林打个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