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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疗还可完善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蒋曙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参保对象必须每人缴纳20元参保费,在代收过程中,乡村干部遇到了棘手的难题:一是部分农户不理解,认为既然是解决农民困难,为什么又要农民出钱,甚至怀疑当地政府又在变相乱收费;二是部分农户不信任,因为早在上世纪70年代,推行过合作医疗,部分农户出了钱,并没有成功,这部分农户“持币待观”;三是部分特殊户交不起,比如一些特困户,因为没交钱,而享受不到这一惠农政策,使新农合的初始意义大打折扣。
其实,新农合的个人部分可以尝试免交。以我乡为列,全乡总人口数为10372人,实际参保人数为6742人,上交参保资金13.4840万元,各级政府配套资金53.936万元,合计全乡新农合可用资金为67.42万元。而如果免交农户个人部分,完全由各级政府按人均80元配套,则可用资金为82.976万元。可用资金增多,而且覆盖面达到100%。
新农合的监督程序也欠妥,其流程是:合管办审批——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监督——公示。这一监管程序给一些医院弄虚作假乱报药费留下很大的空间,应该加上病人监督、乡镇审批这两个重要环节。新农合的报销,农民尚有需要自己支付的个人部分,费用的多少与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所以病人是最好的监督环节。加强病人的监管权,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强调病人对处方和配药的知情权。另外还应加强乡镇主管人的监督权和知情权,现在新农合的报销程序都是医院与合管办直接联系,究竟每月报销了多少药费,其中操作是否规范,乡镇很难掌握实情。如果改为乡镇主管人与合管办联系报销,即可避免直接利益人直接参与,提高透明度。 医疗完善新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