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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之难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前不久,笔者接到举报,反映和平村低保金发放存在严重问题。笔者从民政局获取了该村近两年来的低保数额:2007年8000元,2008年1.2万元。经核对,该村低保除2007年尚有600元没有发放已经做了集体收入外,其余都已发到农户手中,无贪污之嫌。问及为什么有限的低保金会有“剩余”时,村干部辩称:“不知道给谁合适。”
和平村现有农业人口1867人,低保政策规定按人口比例2.2%配比,该村共获得低保名额42人。在调查中笔者发现,该村两年来低保金实际发放与上报民政局的名单有很大差异,存在明显的张冠李戴。“政府有钱补给困难户,本是件好事,可是怎么发放,却成了令人头疼的问题。按我地民政部门规定,农村居民户最低生活保障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差额部分由低保补给,但是现在的低保并不是应保尽保,指标明显有限。到底谁最困难?谁的最低生活保障低于120元?差额具体是多少?这是很难界定的,极易引发争议。”和平村村支书介绍说。
为了规范2009年的低保发放,笔者在该村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有的代表主张按村民小组人数的2.2%分配指标到组,有的代表则认为平均分配不能使真正困难的农户得到救助(因为有的组并无贫困户)。经数轮争辩,不得不达成“平均分配”的共识,用他们的话说,这才“互不吃亏”。另据反映,一些村干部在“群众意见难以统一”的情况下,索性“暗箱操作”,擅自分给“平时支持工作的人”、“关系户”或者“造反派”。低保本是弱势群体的救命钱,在一些地方竟变成了干部的“治理手段”。如何才能规范发放农村低保,使真正困难的群体应保尽保,值得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文 / 蒋曙辉) 农村低保金低保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