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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机关蒸发的故事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一读者)
2006年春季,吉林省洮南市团结办事处九委67组的居民突然接到了一个通知,说这里已经被列为洮南市的棚户区改造点,建设的主体单位是洮南市财税监察局。政府部门来做这事,百姓感觉放心,所以签动迁合同时非常顺利。出现的不和谐音符就是不知为什么洮南市建设局在工地上贴过一个告示,说这里是违法拆迁,要求停下来,但是马上就被财税监察局基建办工作人员撕下。百姓想,你们是公家人对公家人,都是内部的事,也没往心里去。
所签合同是2006年底入住回迁,时间到了,要建的3栋楼只有一栋是个半拉子,另外两栋影都没有。百姓去找被告知:2007年8月才能建完。可时间到时,房子没建完,财税监察局却被撤销了。百姓一次次找市府解决问题,慢慢弄明白了,这里根本不是什么棚户区改造,而是财税监察局套用棚户区改造政策开发的商业楼,该项目的立项没经建设局审批。在2007年6月23日,财税监察局已把该项目产权转给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2008年8月,大伙开始一次次上访到吉林省信访局,总是被告知:“耐心等待吧,马上就要解决问题了。”主管城建的副市长也向回迁户拍胸脯说:10月20日前保证让老百姓回家。可是,12月10日,市府部门通知,说大伙与财税监察局签订的合同大部分是无效的,要到法院才能解决,剩下的也都有待商榷。至于房子何时能建完,要2009年6月30日以后再说了。
回头看,问题的关键是:财税监察局被撤销了,它签订的合同由谁来承担?老百姓去法院要求起诉,法院说不能立案,因为没有诉讼主体。难道这政府的一个部门解散了,百姓的“家”也就没了吗? 故事蒸发一个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