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标准,谁领导谁?

作者:朱文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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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学礼在世界水日介绍“水家装”理念 )

三联生活周刊:7月1日开始执行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是什么时候开始准备?这个曾经20年停滞不变的标准,是什么力量推动了这次修订?

鄂学礼:1985年制定这个标准以后,按照国家规定应该5年修订一次,特别是90年代,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以后,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也亟须有一个标准出台。但由于国家部门之间的关系,又没有办法议论这个事情。卫生部在2001年出台了一个《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提出了96项指标,按照标准的格式进行了编写,是按照行业的,就是卫生部系统下发的。2005年,建设部出台了一个《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提升到103项指标。但是目前看,这都是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在执行中可能都受到一些制约。

我们国家按级别分为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还有企业标准。国标是强制性的,大家都得遵守。行业性的标准主要是针对本行业,从全国饮水标准看,可能不是很全面,比如建设部系统主要针对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系统;卫生部系统主要针对卫生监督检测,有时候就可能出现矛盾。

2004年,中央对重庆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有机污染物做过一次批示,在这种情况下,提出一个问题:什么是安全的饮用水?目前看,主要依据还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现在看1985年那个标准,指标太少,限制力不是很严格,那就应该修订这个标准。2005年5月2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集有关部委的会议,认为饮水安全的技术性文件应该进一步完善,这就提到了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当时定的是卫生部牵头,水利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派出专家共同修订。2005年12月29日发布,2007年7月1日执行。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三联生活周刊:这么多行业标准,执行起来,会不会混乱?

鄂学礼:会的。指标就不一样,卫生部和建设部的两个行业标准的指标分别是96项和103项,多出几项,检验还是不检验,肯定会有矛盾。新标准出台后,这个矛盾就会减少。比如说卫生部的标准就不用了,建设部的标准也依据国家标准。根据国务院的分工、监管,在水的问题上,各管一块,水源和水量归水利部门,水源的环境保护归环保总局,制水和输送在建设部,卫生监督在卫生部,各管各的,就会出现各自的标准,但是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文件规范。

三联生活周刊:起草过程中怎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冲突?

鄂学礼:我们开了9次会议,两次论证会,三次评审会,卫生部的网站上还公开讨论,不光专家参与。比如说最初有人提出磷酸盐是否要检测,因为有些地方,像麦当劳,都用这种物质控制水碱,是不是应该控制它的排放,有些国家也制定了磷酸盐的指标。但是后来考虑,用量太少了,不是普遍现象,所有争论一下就去掉了。还有一种除草剂的成分,因为没有很好的检测方法,也是经过多次讨论取消的。但这种争论跟其他标准的争论不太一样,因为有一个国外的参考,国外有限值,所以只是在指标的增减上有一些争论。

在执行的问题上,之所以把非常规指标执行的日期定在2012年,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制水单位,一是检验单位,在制定的时候希望定得更多,更严格,但是具体执行看,是每个地区规定自己的指标。指标规定得比较多,所以执行的日期要分段、延长,这样各部门都能做好。各地区在最终的日期之前,由自己确定阶段性的执行。

三联生活周刊:现在看来,1985年的标准哪些方面已经落后了?

鄂学礼:第一个是指标的数量比较落后,只有35项(新修订的有106项),涉及面很窄,一些新出现的污染物没有检测。再一个就是指标的限值比较落后,1985年的标准中,砷的标准是0.05毫克/升,新的标准是0.01,浑浊度也从3变成了1,这些都更严格了。

比如说微囊藻毒素,有些藻类在破损以后,流出一些有毒物质,所以叫微囊藻毒素,在实验室已经证明这是一种促癌毒素,它不是导致癌症,而是可以促进癌细胞增长,是很危险的毒素,所以这次就对它制定了标准。太湖的蓝藻污染,就可能产生这种毒素,而按照原来的标准就检测不出来。这次根据测定,没有超过限制,才允许饮用。还有氨氮,是有机物到无机物循环中的一个产物,也是一种污染物,影响供水系统,这次太湖污染也是检测了氨氮的含量。

当然当时国际上的指标也没有这么多,全球也是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那时候主要注意的是微生物的污染、感官指标、消毒副产物刚刚提出,规定了一项,现在已经有17项了。1985年的标准当时也是参考了国际卫生组织和美国的。

三联生活周刊:新标准执行后,我们的供水水质在国际上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鄂学礼:从这个标准的制定看,由于要跟国际接轨,因此检验的数量上,世界卫生组织有135项,美国102项,欧盟48项,日本84项,从数量上来看是接轨的。但是你不能说数量接轨了,水平一定就高,人家是原创的,你相当于是挪用的,所以不能说有太高水平。标准总体上水平很高,但研究人员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还有就是,能不能都达到这106项标准,这次的标准里区分了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两个都是强制执行的,但是常规指标是从7月1日起开始必须执行的。非常规指标最终执行的日期是2012年7月1日,在这5年之中,不同的地区可能都去做一个准备,包括水处理、评价、检验、管理,所以这个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目标型的标准,并不是说一个标准能解决所有的饮水问题。

三联生活周刊:在这个生活饮用水新标准要执行前,有条关于水的新闻:一批依云矿泉水在上海市出入境检疫局被查出细菌严重超标,但也有专家认为,中国目前关于饮用天然矿泉水水质的标准的确与WHO及美国有关标准在细菌菌落含量问题上有所不同。这是因为标准差异引发的吗?我们新的标准会不会也在一些项目上和国际标准存在差异?

鄂学礼:目前看没有跟国际标准不一致的地方,化学物质的要求是,70年间每天喝2升水,保证人体的健康,这是安全的。但是对于微生物,都是0,不得检出。化学物质的损害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微生物是吃完以后有毛病马上就出来了,所以微生物是一个都不能有的。微生物的检验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叫指示菌,比如说一些肠道细菌,用大肠杆菌做指示菌,检测它并不意味着只检测它,而要看和它类似的细菌整个的含量。还有一个叫指标菌,就是检测这一种细菌的含量。我国有细菌总量的检测,最早是抄苏联的,很多人觉得不太够意思,因为说不出是什么细菌来,但客观上反映了水的洁净程度。其实美国也用,比中国宽一点,我们是每升不能超过100,他们规定不能超过500,这是不会致命的,但是致病菌是绝对不能有的。这个细菌总数的检测不能说明我们是否落后,如果我们有他们没有,这不能说明我们落后,如果人家能把这个细菌总数给测出含有什么菌,分出致病菌来,这才能说明手艺高。

从依云的事情来讨论饮用水标准实际上是两回事。因为饮水不是饮料,《生活饮用水标准》指的是饮水,水和饮料最大的区别是,水是没有办法选择的,一个城市的水都是统一供应的,一旦爆发疾病,就是大面积的。所以制定水的标准和饮料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水是70年寿命,每天2升,饮料是70年寿命,每天500毫升,依云的事情应该归在饮料里,而欧盟实际上也有细菌总数的检测。

三联生活周刊: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觉得,在很多人的概念里,他们已经把饮料当作“生活饮用水”了——这是瓶装水商业长期灌输的结果。我想知道,生活饮用水的新标准,会给瓶装水标准带来什么影响。

鄂学礼:今天中午卫生部刚开会讨论这个标准和瓶装水、桶装水的关系问题,认为由于人们大量饮用瓶装、桶装饮用水,所以就将这个作为生活饮用水的一个补充。对于商品,大家是可以选择的。如果作为饮用水,必须先要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还要符合产品质量的标准,产品质量的标准要高于生活饮用水的标准。当两者产生矛盾时候,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准。比如说,现在桶装水的标准还是参考1985年的标准,砷的含量标准还是0.05毫克/升,现在改成0.01毫克/升了,它就得按新标准改。

有一个新的基本标准之后自然会修订,而这些产品的标准有一些已经列入了国家标准,比如说矿泉水和纯净水的标准。像矿泉水和纯净水的国家标准,就是根据水的品质区分的,矿泉水的全名是天然矿泉水,它们任何一种都绝对不是生活饮用水的概念,天然本身是一种资源,有自己的特性,有一些指标一定要超过这个量才能叫矿泉水。一定要区分矿泉水和生活饮用水的概念,并不是说纯净水、矿泉水天天喝就好,它是一种饮料,有些指标是高的,比如说氟,饮用水规定不得高于1,矿泉水规定不得高于2,如果长期饮用氟含量为2的水,人肯定要出毛病的,偶尔喝没问题。

三联生活周刊: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是该相信商家的“水源地”概念,还是相信“标准”?

鄂学礼:瓶装水既然是商品,就是先有市场,才有标准。90年代以后,纯净水就开始兴起,而国家标准到1998年才出来。矿泉水也基本上是这样,崂山矿泉水新中国成立前就有了,标准是为了规范市场,而不是要引导产品。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一个基本文件,既然它出来了,所有标准都要根据这个标准进行修订。现在桶装水的标准已经开始修订了,2005年国标委就提出,现在涉及水的国标一共有157个,要先修订一个最基本标准,然后修订其他标准,这次修订会带来整个饮用水相关标准的修订。比如说,水源问题,为了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环保总局准备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国土资源部准备修订《地下水质量标准》,建设部准备修订《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大家都在动。

当然现状是有前因和后果的,水的问题,无论是生活饮用水还是瓶装商品水的问题都有它的形成逻辑。饮用水问题当然不是一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能解决的,很多环节也不是一个部门、系统就解决的,比如说水量问题、污染问题,只能从国家的层面上来完成。如果由一个部门来解决就会有矛盾。 标准领导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