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联合申报与分项税制现实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周一凡
( 缴纳医疗保险税使公民获得完备的医疗服务 )
美国的纳税申报
丁凌(化名)在美国工作时每年1月都急切盼望能快点收到公司给她寄来的W-2表,因为拿到这张表格,她就可以申报个人所得税了。“在美国工作的5年,每年报完税都能得到一笔退税,你说我能不积极吗?”丁凌说。
每年元旦后,美国纳税人都会收到工作单位寄来的一份称作W-2的工资清单,上面写明过去一年所得工资总数,并分别列出被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扣掉的税款。如果你有N份工作,那就有N份W-2。如果过去一年,纳税人曾在美国不同的州、不同城市工作过,也会收到不同的W-2。因为美国各州税率不同,有一些城市比如纽约,也会单独征税。丁凌就曾因有一年在美国三个州中的4个城市,收到过4份W-2表。联邦除课征所得税外,另还有6.2%社会安全税,社会安全税年薪扣缴上限为9.42万美元。还有一项联邦医疗保险税1.45%,则无年薪扣缴上限。
这份W-2表上,除列明纳税人一年总收入,一年的总代扣税款外,还有雇主提供的医疗养老保险计划等。因为美国国内收入局在个人各项所得中不予列计的项目中,与雇佣有关的不予列计项目是占比最大的一类。对员工而言,这些项目不记入应税项目,可以大大增加实际报酬率。而对雇主来说,他们可以把这些费用作为经营费用扣除,从而大大鼓励雇主向员工提供更多的福利。在美国,许多公司为员工提供退休保险金、集体定期人寿保险、健康和事故保险,像这样的保险计划,只要符合美国税法相关规定,雇主和员工都不必支付税费。而对于那些没有获得合格雇主提供退休计划的纳税人,自己支付的退休费用,可以在计算调整后的毛所得时扣除。
此外,如果有房产并且每月分期偿付买房的贷款,还会收到房地产抵押贷款公司寄来的清单,列明过去一年缴纳了多少物业税和付了多少贷款利息。因为这两项都可以从应纳税总数中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额。
( 2006年4月17日,美国芝加哥的邮政人员从邮箱里取出报税信件 )
丁凌在等待这些资料的同时,会把过去一年几乎所有的消费单据拿出来,因为美国国内收入局对个人应纳税中,可扣除项目规定非常详细,涉及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纳税人如果生病了,各种治疗费及交通费用票据都要保存好,作为申报扣除的凭证。美国税法规定,只要医疗费超过个人调整后毛所得的7.5%,便可申报扣除。按美国税法规定,凡是各种治疗费用,配普通眼镜或隐形眼镜、假牙、助听器和假肢等的费用;戒酒或戒毒的治疗费;激光矫正手术费;用应税所得缴付的医疗保险费,包括长期护理保险等,都可申报扣除。
( 在美国如果一个纳税人每年税额在1万美元以上,就值得花1000美元聘请一位专业人士报税 )
另外,在医生开的处方上,各种必要治疗措施所带来的费用,也可申报扣除。比如,医生建议你买台空调以减轻过敏症,买空调的钱以及空调所耗电费,都属可扣除项目。还有,前往治疗地的往返车费也可申报扣除,国内收入局规定了每英里扣除标准。
减肥费用也可记入扣除,但这种减肥应是医疗上必需的,如为了免于患上肥胖症或高血压,医生建议你减肥,这时减肥费用就可记入扣除。不过,整容的费用不能列入扣除。
如果纳税人有孩子,从纳税的角度,孩子是可以创造收入的,特别是对于低收入家庭。比如一对年收入1万美元左右、带两个孩子的夫妇,应纳联邦所得税额为零。如果填报税表,还可获得4000多美元的低收入税收补助。对于收入稍高家庭,虽有若干应纳税所得,但最后其应纳额会被各种抵税额全部或部分抵消。例如,17岁以下孩子每人每年有1000美元的“儿童抵税额”;如夫妇双方都工作,孩子送幼儿园或请人看管,可以有“照顾儿童抵税额”;孩子长大上了大学,还会有“高等教育抵税额”等等。
“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人性化还体现在对个人职业发展的支持方面。”丁凌告诉记者,她在美国报考CPA(注册会计师)期间,个人支出的培训费、购买专业书籍的费用,最后都可以被列入扣除。而在个人职业发展这一项扣除中,甚至还包括变换工作的搬家费用等。
此外,投资损失、保险不赔付的家庭财产意外损失、离婚或分居赡养费、慈善捐助、收养孩子等等,都属纳税扣除范围。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随纳税人申报状态、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不同而不同,并没有统一标准。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共有5种申报状态,即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
由此可见,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实际支付能力征税而不是按总收入征税。联邦个人所得税通过总收入扣减家庭必需的刚性支出,使得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量能征税的原则。而且从1985年起,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各种扣除和抵免额等,每年均按物价指数调整,这被认为是对税法的重要创新,相当于大幅提高了起征点,降低了个税的有效税率,这对占美国家庭总数9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非常有利。
应纳税总收入与退税
当纳税人列清个人所有收入和扣除项目后,便可以开始填写报税单。从自己的总收入中减掉可免税部分,算出自己的“应纳税总收入”,然后按照政府对这个收入总数规定的税率,计算出自己在过去一年应当向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别缴纳的税额。如果这个数目大于从工资中扣掉的税款总数,那就是欠税,就需要把所欠的税如数开一张支票,和报税单一同寄给“国内收入局”。如果这个数目小于被扣掉的税款,就只需把报税单寄走,无论联邦政府或者州政府都会把多扣了的钱寄还给纳税人。
当然,美国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扣除虽然非常细致和人性化,但在另一方面却大大增加了纳税人的申报难度。丁凌所在公司位列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她本人又是具有美国CPA资格的专业人士,加之她的家庭在美国收入来源比较简单,所以每一年,她都自己填写夫妻联合申报单,以最快的速度寄出去。大约一个月后,就可以收到来自国内收入局的退税款。
但绝大多数美国纳税人并不具有丁凌这样的专业知识,面对繁杂的收入及扣除项目、每年都会变化的税率表和各种扣除抵免额,美国的纳税人既担心自己少申报了扣除项目,没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收入;又害怕自己因为不了解而少报了收入,不小心触犯了法律,给自己的信用记录留下污点。于是更多人就去聘请专业人士来完成报税。
丁凌的房东就是这样一位平常在家休息收收房租,每年1月到4月15日就忙着为别人报税的老注册会计师。这位老会计师告诉丁凌,在美国如果一个纳税人每年纳税额在1万美元以上,就值得花1000美元以上聘请一位专业人士报税。巨大的市场需求催生了庞大的报税师行业。据统计,美国全国仅业余报税师就有数十万之多,以满足不同层次纳税人的报税需求。这些业余报税师平时都从事别的职业,只在每年报税季节替客户报税。由于精通税法,报税师知道如何替客户合理避税,帮助客户最大限度保护自己收入,同时尽可能多地获得政府退税。
在每年的报税季节里,总有那么两三周是高峰期,那些信誉好且收费合理的报税公司的大厅、走廊里,到处坐满了人,甚至公司尚未开门,门外就排起了长队。而像丁凌的房东这样业余报税师,来登门求助的新老客户也是络绎不绝。一向讲求效率的美国人,并不介意为了报税多花一点时间,甚至金钱的成本。“每次收到从美国国内收入局寄回的退税,都感觉像额外多了一笔收入,心情很好。”丁凌说。
很多在美国生活过的人都对美国国内收入局一幅宣传报税的广告招贴画印象深刻——一张大大的美元钞票上写着:“我们的钱在找你!”
除了退税外,美国政府还从各个方面来培养纳税人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在美国购买房产后不用交物业费,而是要交数量很小的一笔物业税,而这笔物业税也将列为个人所得税中的扣除项目。而因为你是纳税人,所以你会得到完善的物业服务。在纳税人按时守法纳税之后,美国联邦政府每年会给纳税人寄一份表格,将累计纳税人的个税信用值,如果纳税人的个税信用值超过40,那么59岁后纳税人可以每月从国家领1000多美元的补助金。如果信用值超过40,纳税人因故残废,那么纳税人的爱人和孩子分别可以每个月领取700美元。而在美国一些州,只要个税申报的信息显示纳税人已经持续缴税一年以上,那么孩子读书、上图书馆、走高速路、进公园等都将免费。
“这些措施都让纳税人直接感受到自己合法纳税得到了尊重和回报,所以纳税就更加成为很自觉的行为。”丁凌说。
人人都是纳税人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树立“人人都是纳税人”的观念。在美国,只要你是一个成年人,不管你的年收入是多少,是否低于起征点,在每年4月15日之前,都必须填好统一印制的表格交到税务局报税。“有很多中国留学生,靠学校的助教金和助研金作为留学经费,这份收入很低,通常不需要缴税或者缴税额很低,但税务机关和学校仍然要求他们去报税。税务人员的解释是,首先,你有义务依法报税;其次,对于依法纳税的低收入者,政府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减税或退税。”丁凌说,“报税过程有助于帮助人们建立良好的依法纳税意识,同时也是对公众最实际的税法教育。”
“在美国,死亡和纳税同样是不可避免的。”这句话很多人都听说过,事实也的确如此,美国人从一生下来就有一个社会保险号,这唯一的号码将伴他终生。保险福利、银行账户、找工作、纳税、投资等等都要用这个号码,所以一个人的所有账户都是一目了然。美国税法也对税收征管的“部门协作化”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有关部门必须与税务部门采取一致行动以确保税收征管更加有力有效。如税法规定:任何负有纳税义务的公民离开关境前必须缴清税款,否则,海关不许离境。再如,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在通知纳税人的同时,必须通报税务机关。美国市场交易较少采用现金,因此税务机关较容易掌控税源,据统计,美国个人收入的90%以上都能被税务机关掌握,因此在美国偷逃税比较困难,即使侥幸成功,被税务审计出来的概率也非常大。
“虽然在美国5年,我和我认识的人从来没被税务机关抽查过,但我们对纳税从来没有过侥幸心理。因为偷逃税的风险太高了,一旦被发现就可能所有资产被冻结,从银行取不出存款,也刷不了信用卡。即使事后补交了税款和高额罚款,个人信誉也将遭受严重受损。以后税务机构会年年查你的税,连续查10年20年都有可能。而有信用污点的人,去银行贷款、换工作、申报技术职称等等很多方面都会受到很大影响。”丁凌说。
在美国征税方、纳税人和中介机构法律地位平等,其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是对等的,任何一方做出违犯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严厉制裁,上至总统下至平民百姓,概莫能外。如1973年美国前副总统阿格纽因偷漏个人所得税,结果不仅丢掉了副总统职位,而且还以偷税罪被判刑3年。
美国成熟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催生了对社会稳定发展有非常积极作用的副产品——慈善和公益事业。美国的个税也实行累进税率,所以美国高收入者每年至少要将超过1/3的个人所得交给税务局,但美国税法也规定,慈善和公益捐款在个人所得中予以扣除。所以美国的富人们非常愿意设立慈善基金、捐资助教、支持公益事业。美国从上世纪初起大量出现的私立大学、慈善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对高等教育事业的贡献、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助以及环境的保护等方面,远远超出了政府所能做到的。而热心于慈善和公益事业的富人们,既少交了税,又获得了良好的声誉和人们的尊重,真是皆大欢喜。
当然,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并非完美无缺。比如美国的“低收入税收补助额”设立的初衷是援济穷人和鼓励人们喜欢工作(规定必须有工作收入才可以申领),但实施下来却是弊大于利,非但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甚至还纵容了一些懒惰的人不去努力工作却心安理得靠税收补助过日子,更严重的是联邦税收因此而产生的漏洞越来越大。同时,美国个人所得税的量能征税原则,也使个人所得税税基减小,同时大大增加了美国国内收入局的税收征管难度与成本。
“美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一些弊端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基于选票的考虑,没有哪一届总统敢对这些问题轻易动手。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美国,政绩是靠减税,而不是增税来体现的。任何增加税收的举动都会引起选民的极大反感,可能使自己的政权受到威胁。”丁凌说。
我国目前情况只能“一刀切”
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只要是月收入过了起征点的居民,不论家庭负担轻重有别均要纳一样的税。也就是在没有确立人们最基本的生活标准基础上,未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不同的扣除就“一刀切”的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公开表示,家庭联合申报从国际通行的做法看,它必须要具备很高的条件。这个条件,第一是全社会纳税意识法制环境非常好,第二是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非常高,第三是这个国家的税制,不能实行分项税制模式,要实行一个综合税制,或者混合税制模式。“什么叫综合税制模式、混合税制模式?综合税制模式就是你个人要就你的全部所得,就是一个总算账,然后找一个总的适应税率。我们国家这两种模式都不是,是一种分项税制模式,总共确定11项个税所得,每一项所得有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基于这么多因素,在目前情况下我们还得搞‘一刀切’。”刘丽坚说,“但从长远看,这是个人所得税一个发展趋势,就是让个人所得税税制更加人性化。”
除了购买商品房时需要交纳的1.5%到3%的契税外,曾在美国生活过的丁凌将物业费也理解为一种税。因为在美国是交了很低的物业税(不超过10%)以后,享受社区的公共服务,同时该物业税在个人所得税中可以扣除。而在国内以一套房产70年的使用期限算,70年交的物业费除以总房款后,这个比例一般都在20%以上,物业费也当然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卫华就曾指出,我们国家居民除了交纳个人所得税外,还要交各种各样的费,如教育附加费、养路费、社保费等等。这些费占到了国家预算的40%~50%,而在西方国家的政府财政收入中,各种费用的收入比例仅占5%。
记者看到,在我国个人所得申报表中,有一项是股票转让所得。事实上,国家尚未对股市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对其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要自行申报,但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位负责人指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有关通知,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005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中包括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
申报要求中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转让所得与亏损盈亏相抵后的结果为正数的,应统计在12万元之内;股票转让盈亏相抵结果为负数的,为避免炒股的“负盈余”对已超过12万元的其他各项所得的冲抵,规定“负盈余”按“零”申报。
“2006年中国股市是个大牛市,很多人都赚了钱,我投资的基金也有令人满意的收益。可2006年之前呢,中国股市可是长达5年的大熊市,很多投资人要算总账的话,可能投资还是亏损呢。为什么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转让所得的盈余要申报,亏损就只能填‘零’呢。像我们这样散户投资者的钱,都是来自于税后的工资收入啊。”丁凌说。即使是暂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的申报方式仍让丁凌觉得不公平。在美国,股票投资损失也是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
除了许多维持家庭的生计费用和投资损失没有扣除、个人公共服务支出增加、明费暗税项目繁多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扣除中,是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不过有专家指出,即使我们的税率根据现在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做出调整,这种调整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因为在中国现行的CPI的统计中,生活中对居民生活影响最大、同时也是最大支出的教育、住房、医疗方面的支出所占权重很低,与居民实际消费情况完全不成比例。同时教育方面的价格计算也只是涉及教育软件的开支,并没有包含教育部发言人所说的最基本的“消费内容”。而CPI居住类中的房屋,争议最大的地方是商品房价格没有统计在CPI指标里,而是指所谓的公房租金。
现实操作中的困难和可寻求的解决方法
◇ 虽然银行的利息收入已经被自动扣缴了利息税,但是按规定纳税人仍需要如实申报这项收入。如果一个账户下有多笔活期、定期存款,这项计算工作将十分烦琐。因为到目前为止,各家银行只能提供利息明细单,还无法为客户提供一年内累计的利息收入总额。纳税人只能自己逐笔加合。
◇ 如果投资者要计算自己一个年度的收入,核算自己一年的盈亏,在平时没有每个月打交割单,那么,就需要带上自己的股东卡和身份证,到自己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从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对账单,对账单会提供投资人详细的买卖股票的成交信息。
收入申报事项中的股息一项,在对账单中都会有直接体现,投资人只需把所有股息项目相加,就是自己年度股息收入的金额。
投资人买卖股票的收入,对账单只提供股票买卖成交信息,核算盈亏只能客户自己计算。对于交易量不活跃的客户来说计算比较简便,但对于交易活跃的客户来说,计算利得并不是一件轻松和简单的事情,操作起来非常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客户分5笔以不同价格买入同一只股票各1000股,共5000股,卖出其中1000股时,可以自行计算卖出成本,得出此1000股的损益,但是如果客户重复上述买卖操作,那么成本如何计算?是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还是加权平均法,是否是客户自己说了算?据悉,收入申报说明中并没有提供股票买卖收入的具体算法。
◇ 购买了投资连结、分红以及万能等带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个人,每年的红利收入也需要进行纳税申报。每年保险公司都会给购买了投资连结、万能和分红产品的客户提供红利或收益通知单,上面会注明本年度分红金额。客户可以依据这个数字进行收入申报。
纳税申报问答
问:纳税申报各个所得项目的年所得怎样计算?
答: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上三项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问: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
答:主要包括三项: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1项至第9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
问:股票转让所得和股息所得怎样进行申报?
答:股票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的范畴,应计入年所得进行申报。在填写时,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由于目前股票转让所得属于免税范围,故不必缴税。此外,股票必须是实施转让以后才要进行申报,未转让的股票不在计税范围内。
股息所得要计入年所得进行申报。纳税则分两种情况,属于上市公司的,已经由上市公司直接扣缴了税款,不必再缴纳税款;属于一般公司的,未代扣代缴税款,则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税款。 联合分项现实税制申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