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美定”被叫停之后
作者:鲁伊(文 / 鲁伊)
( 5月23日下午,“奥美定”案二审进行法庭调查,十几名曾使用“奥美定”的女性前来支持 )
叫停
4月30日,药监局发布了一份编号为国食药监械[2006]179号的文件,“关于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的通告”。通告中称,由于“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在使用过程中陆续出现可疑不良事件和患者投诉”,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经过对该产品上市使用后进行的再评价,认为其不能保证使用中的安全性,因此全面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该产品。
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是什么东西?通告中并没有说明。这个名词,恐怕即使是化学或医学专业出身的人,也会觉得陌生。我们需要回溯到7年前,药监局一份更早的文件,才会了解这个佶屈聱牙的名词后隐藏的梦想、利益、骗局、血泪和绝望。
在一份1999年12月15日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这样写道:“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富华医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奥美定)经审查,符合医疗器械产品准入规定,准许注册。”我们注意到,在这一叙述中,并没有忘记提及聚丙烯酰胺水凝胶那个更容易让人记住的商品名:奥美定。
就是这张挂在深圳富华美容医院进门最显眼处的证书,以及一张某保险公司10年承保的宣传单,4年前让看了广告而来的刘澜几乎毫不犹豫拍下近两万块钱,在那里进行了注射隆胸手术。
“有国家权威部门的批文,有大保险公司的担保,而且是在大媒体上一版一版做广告的正规大医院,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小诊所,有什么好担心的?”刘澜低下头,哽咽着说,“我真是太傻了”。
根据药监局公布的数据,过去3年中,共监测到183例与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切口凝胶外溢、硬化、结节、感染、溃烂等。但来自深圳的奥美定受害者章琴(化名)认为,真实数据远远不止于此。“光是在我们的奥美定受害者QQ群里,就有400多人。和我联系上的有160多个,我亲自见了70多个。富华的网站两年前曾经宣称,奥美定已经用于30万顾客身上,你想想,受害者到底有多少?”
( 5月24日,卫生局通过贴封条来封存、保留该院现场实物和资料 )
在奥美定事件被揭露后,众多媒体把注意力集中在描述受害人的惨状、探听富华的后台以及猜测由此产生的赔偿数目之上。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妇女性别研究中心副主任艾晓明对此颇感矛盾。一方面,正是媒体的力量,终于令奥美定之害大白于天下;但另一方面,种种叙述,仍然没能摆脱看客的视角,“奥美定事件所揭露的,实际上是一个严重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我们应当意识到,这些受害者并不是孤立的个人,她们的未来,就是我们可能面对的未来。
然而,等待着她们的,是怎样的一种未来?她们真正要讨到的,又是怎样的一种说法?
保障的缺失
刘澜的手里,保存着一张某保险公司的金卡。在深圳富华美容医院做手术的时候,医生告诉她,凭着这张保险卡,10年之内因为注射隆胸手术而出现任何不良反应,都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高额赔偿。然而,当她两年后因为胸部出现硬块、肿胀疼痛而试图致电保险公司获取赔偿时,得到的答案却是,美容医院只付了1年的保费,如今已经超过保险期限,不予理赔。
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
在仔细察看了刘澜手中的保险卡后,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公司的精算师孙明展给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答案:这张保险卡所承保的,是责任险,而非人身险。“任何保险合同都有一个保险标的,责任险的标的是投保人的责任。”孙明展说,“比方说一个公司给他的员工投保了人身险,那么,如果员工受到伤害,就能够直接获得赔偿。但如果投保的是责任险,则仅当公司对员工所受的伤害负有责任时,保险公司才会给予赔偿。”现在的问题变成了,即使保险期限真的是10年,刘澜是否有证据证明她的伤害的确是由富华医院的手术和奥美定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谁来认定富华究竟负有多少责任?应该做出多少赔偿?只有当所有这些问题都解决后,刘澜才能得到预期的赔偿。然而,谈何容易?诉讼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让很多人只能选择退却,即使是多次担任公益诉讼代理人的郭艳律师,对此也并不乐观。
孙明展还指出,事实上,这种故意在广告中混淆责任险与人身险的做法在美容业中非常普遍,缺乏一定金融保险知识的人很难不受其欺骗。而且,虽然责任险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保障,但通行的做法往往是美容公司与某个保险公司签订一份协议,一方坐收保费而另一方博取宣传,根本没有人对美容手术所可能出现的风险概率进行精确的计算,所谓的保险合同,最后常常不了了之。这就使那些相信了保险的受害者陷入一种极为尴尬的境地:目前中国几乎所有的人寿保险合同中都注明,因美容手术而导致的医疗风险不在保险责任之内,而执行美容手术者许诺的保险多数情况下被证明仅仅是一种夸大的宣传——甚至是骗局。于是,她们成了一群被保险忽略的人。
“污名”
然而,这也不是问题的关键。
来自东莞的朱云(化名)曾经是一名全职太太,两个孩子的母亲,一次宣称为“无痛、无副作用、100%安全、自然”的隆胸手术为她赋予了另外两个身份:奥美定的受害者,以及众多受害者的召集者。她与章琴等人联合筹办的lovesky110.com网站将于6月20日开通,通过这个网站和已经有的3个QQ群,朱云希望能找到更多的注射隆胸手术受害者,在网络平台上交流互助,寻找可能的解决办法。
不久前,朱云和一些受害者网下见了一次面,地点选在一个公园。谈起注射隆胸所带来的身心痛苦时,许多人开始哭泣。一个晨练的老者恰好经过,询问缘由。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这位老先生冒出的第一句话是:“钱多了烧的!”
这次的奥美定事件,深圳、广州、东莞、番禺一带是重灾区。受害者主要是具一定经济实力的青年或中年女性,这使得许多人对她们的同情和声援打上了折扣,甚至带了几分不屑、蔑视和嘲讽。许多受害者视之为一种耻辱,不愿与人提及,甚至连家人也不告知。而因为副作用承受身体上痛苦的她们,一旦真相为家人所知,往往还会面临家庭破裂。这种现象的直接后果,是有能力进行法律诉讼的一部分人,也选择了退却观望。在6月10日露面的8名奥美定受害者中,只有章琴一个人提起了诉讼,虽然她们中有人已经因此而失明、夫妻反目、健康严重受损。
“曾经最痛苦的时候,我想,我要是死了,就把知道我做过注射隆胸手术的两个人都杀了。”朱云说,“让人知道是隆胸隆死了,简直丢死人了。”这种羞耻感几乎伴随着每一个奥美定的受害者。但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会最终意识到,爱美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那是每个人的天性,相反,那些滥用了信任、以美丽的借口设下骗局的人,才真正可耻。
“美容受害者的污名是爱美,矿难受害者的污名是穷,艾滋病感染者的污名是卖血。”艾晓明说。因为这些观念附加上的污名,人们往往对别人受到的侵害漠然以对,尤以面对奥美定受害者这种似乎不属于以往人们定义的弱势群体的人群时为甚。对于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公民权利、消除性别歧视的艾晓明来说,逐步改变整个社会的这种观念,鼓励背负着污名的受害者站出来声张自己的权利,是比一桩案子是否能胜诉、某个被害人到底能获得哪个地方的多少赔偿更重要的事。
公共安全与观念
许多人在奥美定事件被揭露出后虽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但解决的办法不是公开寻求赔偿和咨询治疗方案,而是寄希望于息事宁人,越少人知道越好。这就为一部分美容医院提供了新的一轮赚钱的大好机会。据受害者邓虹(化名)介绍,深圳的一所美容医院,在巴士和报纸上打出了前100名前去做取出奥美定手术者免费的广告。但事情的真相是,去做手术的人依然要支付高昂的住院费,而且最终会被“建议植入假体”。假体的费用在1万到3万元之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这一轮的“取奥”广告攻势中,使用的,依然是推广奥美定时我们所熟悉的那些字眼:“独家”、“专利”、“百分之百”、“无风险”……
“我们没有办法保证,所有现在在奥美定上出现的问题,不会出现在其他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控上。”艾晓明说。
希望,在于真相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而途径,是那些有勇气站出来的人。
朱云就是最早站出来的人之一。这个原本耻于向任何人提及注射隆胸历史的女子,从参与QQ群的讨论,到找人建设受害者关爱互助网站,再到一个一个寻找和联络受害者,一步一步走向最前线。“许多做过注射隆胸的人既不上网,也不看报,根本不知道奥美定的害处,为了找到她们,只能用笨办法。”朱云说的笨办法,是站在夜总会、KTV等娱乐场所的门口,一个人一个人地追问。这不仅需要足够的勇敢和坚持,还要有相当大的信念——不能让更多对此一无所知的人再受害。
面对花季年华的小雪(化名),无法不做出这样的假想:如果多几个像朱云这样的人,如果社会给她们足够的宽容,鼓励她们早一些采取行动,小雪的悲剧是否可以避免呢?今年3月,小雪在一家美容门诊注射奥美定隆鼻。注射后仅3分钟,就出现了严重反应,导致右眼失明,脸部浮肿,药剂甚至渗入了颅腔,没有办法取出。而此时,央视“新闻调查”关于奥美定注射隆胸事件的节目已经播出,报纸上关于奥美定的讨论已经相当热烈,奥美定的受害者已经为数众多。更重要的是,早在2002年,国家就有规定,只有在三级甲等医院中,才允许使用奥美定进行美容手术,小雪做手术的那家美容院,根本不具备资格。然而,小雪对此一无所知。
其实,在这起奥美定事件中暴露出的,不仅是整个社会对受害者观念的习惯性扭曲,还有传统上对女性的苛刻要求。“妇女的身体受到严格监管,成为了被管理、被惩罚、被灭绝的对象,皱纹、雀斑、脂肪、平胸,这些很正常的生理现象,都被当成了大敌。然后,再用虚伪的科技话语,塑造一个尤物的概念,把所有制度造成的性别不平等,都归结于容貌,把所有权利的获得,也归因于容貌的改变,甚至把它和人格联系起来。”艾晓明说。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想法,使得美丽成为一种可以带来高额利润的商品,迷失于其中的人,往往忘记了自己是在支付金钱购买一种服务,理应获知足够的信息,得到足够的保障,反而把美丽当成一种恩赏,于是,才有了奥美定、英捷尔法勒以及种种我们已知或未知的美丽陷阱。■ 奥美定艾晓明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