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劳动仲裁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丁艳(成都))

​遭遇劳动仲裁0

前年末,我下岗了,从一个写字楼高级白领“沦落”为下岗女工。其实沦落的过程并不突然,从各种迹象分析,应该是蓄谋已久的,只是我作为当事人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平安夜那天下午,我突然接到通知,通知上说,由于我违反了财务制度,公司决定单方面与我立即解除劳动合约。一纸通知宣告我的“突然死亡”,真是愕然非常。

我对总经理说,下岗就下岗吧,把扣除的年薪给我,回头就把工作交接了。问题来了,总经理说,被扣除的年薪部分就不给了,除了当月工资外,最多给一个月工资的60%做补偿。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薪就不给了?不可能吧,当初在老板的力邀下来到公司,一是因为他曾经信誓旦旦许诺过的工作平台,另一个还不是因为这美丽的薪水吗?在短短的10秒时间里,我的大脑开始繁杂地运行起来,无数齿轮开始转动,中间运转着一个问题的核:为什么自己会在年终“突然死亡”?为什么得不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翻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解除”的原因是公司认为我违反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这条内容:签订2万元以内的合同由总经理签字生效,超过2万元以上的则必须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才能生效。天知道,我是无权在合同上签字的,而且,在我收到通知书的那一天,据我所知,这份构成我所谓违反财务制度的合同根本就不存在!那份也许存在的合同和我的唯一关系,就是我是那份合同的具体经手人,而所谓具体经手人是这样的,由总经理选定好乙方,决定要做什么产品,并谈好价格和数量后,由我和乙方技术负责人洽谈具体技术问题,并确定产品的质量标准。

我陷入一个巨大的漩涡里,工作近一年来的所有事情像一团乱麻,在头脑中盘旋,只有一个线头可以告诉我答案是什么,但是在仓促间,我找不到线头。可以看见的是:我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在来年的1月底就到期,根据合同约定和当年我负责部门的业绩,在春节前,我除了能够拿到被扣除的40%年薪外,还可以有绩效提成,合起来是颇为丰厚的一笔收入。如今,这笔能够体现我劳动价值的收入随着合约的解除成了泡影;看不见的是:还有不到30天的临界期限,在这时候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合理吗?目的是什么?

当天晚些时候,乙方的技术负责人和我电话协调细节问题,他告诉我,我们总经理在一周前和他们签了那份合同,金额是12万元,已经付了1/3的预付款,而我们董事长就这件事大为光火,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份超过总经理权限的合同居然生效,责成立即调查这件事,他们现在很担心将来交货后的尾款问题。我如醍醐灌顶,顷刻间明白了我的定位——牺牲者。是的,在这个家族企业中,我是总经理和董事长之间权力叫劲的牺牲者。事情已经很明朗了,总经理在董事长的强权下,仓促间推出一个替罪羊,来替他完成本应由他接受的处罚,同时还可以借此解除我的劳动合约,节省一笔劳务费用,可谓一举两得。

我一瞬间明白了自己的无辜,愤怒像一团火焰,顷刻烧昏了头,使我在办公室当众说出了迄今为止最无法原谅自己的话:我会申请劳动仲裁,既然这件事与我无关,清者自清,我相信法律会保护每一个人,会给我一个公正的裁决,使我得到合法权益。这句话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一直是我的精神护身符,在咨询了若干律师事务所后,得到若干律师的肯定:基于事实基础,如果本着公正的裁决,你必赢无误!开玩笑,什么叫公正裁决?我不理解律师们为什么都要给结论加个“本着公正裁决”的尾巴。在无数次的回原单位请同事本着公正的心为自己作证,在艰难的提取各种证据后,我信心十足地迎来了春节后的开庭……

开庭结果证明,我当初在办公室的豪言壮语是当众向大家表白自己的政治幼稚。我至今还记得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我们也知道你很冤,但是我们也没办法,你申诉的企业是纳税大户,领导要我们处理一下。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15天内向区法院上诉,再不服,向市法院上诉,不管怎样,你还有两次机会可以争取。听到这番话,我明白那些律师所说的“如果+本着公正裁决”的幕后意义,我强烈地感受到自己的幼稚,并为这幼稚深深惭愧于心。我当时向仲裁委的人据理力争,可是对方一副非常遗憾,爱莫能助的样子。

愤怒的火焰继续在我心中燃烧,不明白何以原应属于自己的合理报酬为什么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失去了,我决定继续上诉。在又咨询了若干律师后,在上诉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我放弃了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因为律师告诉我,如果劳动局存在内部处理,那么法院就一定会有类似情况出现,你必须考虑败诉并承担诉讼费的风险以及对法院的办案人员进行勾兑的成本费用,在诉讼成本和时间精力上,也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知道,现在打官司其实是打人情。

我已经无法出离愤怒了,作为一个守法的平民,不管我的工作能力如何,在勾兑的社交能力和经济能力上都无法和一个纳税大户相提并论。经历了一次“幼稚”的洗礼,我已经不再像当初那样天真了。基于此,经过长时间痛苦的思想斗争,我在长叹中主动放弃了“法律保护每一个人合法权益”的机会。■

上一篇: ​ 千百度搜自己
下一篇: 天下(372)